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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y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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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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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39 债券代码:188108 债券简称:21 国金0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品种二)2023 年兑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3 年5 月16 日

  • 付息日:2023 年5 月17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 资者)(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3 年5 月17 日开始支付自2022 年5 月17 日至2023 年5 月16 日期间的年 度利息。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 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二)

    • 2、债券简称:21 国金02

    • 3、债券代码:188108

    • 4、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发行总额:人民币15 亿元

    • 6、债券期限:3 年

    • 7、票面利率: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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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1 年5 月17 日 至2024 年5 月16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 年5 月17 日(上述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 年5 月17 日至2023 年5 月16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55%,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0 元,派发利息为35.50 元(含 税)。

3、债权登记日:2023 年5 月16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 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23 年5 月17 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 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 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 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 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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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 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 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 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 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

  • 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 年11 月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自2018 年 11 月7 日起至2021 年11 月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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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2021 年10 月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 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 后续进展。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 1、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

  • 联系人:刘科、吴韩

联系电话:028-86690136、028-86699546

2、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 号

联系人:胡俊华、唐燕

联系电话:0512-62938803

  •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 号14 楼

  • 联系人:冯天娇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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