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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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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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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香 港”),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 本次内保外贷担保总额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国金香港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国金香港的竞争实力,做大 做强公司在港业务,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该议案授权期限 将于2021 年7 月23 日到期,公司拟继续为国金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 叁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 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为有效完成本次担保相关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 架与原则下,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就上述额度内 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共同或分别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 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监管部门核准/ 无异议(如需)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3 月3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具体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0,000.00 港元

  • 3、公司负责人:王彦龙

4、住所:UNITS 2505-06 LOW BLOCK 25/F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1 QUEEN’S ROAD CENTRAL HK(香港皇后大道中181 号新纪 元广场低座25 楼2505-06 室)

  • 5、成立时间:1987 年2 月20 日

6、经营范围: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 构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放债。目前,国金香港的主要业务 包括销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和期货产品提供交易服务);投资银行

业务(股票承销和财务顾问)和资产管理业务。

7、持牌范围: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国金香港持有香港证监会核发的第1 类牌照:证券交易;第2 类牌照:期货合约交易;第4 类牌照:就证 券提供意见;第6 类牌照: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9 类牌照:提供 资产管理,以及持有香港放债人牌照。另外,国金香港于2013 年12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RQFII 资格,获批额度为人民币10 亿元。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国金香港未经审计总资产16.70 亿港 元,净资产2.54 亿港元,资产负债率为84.79%。2020 年实现营业收 入7,967.10 万港元,净利润227.81 万港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跨境保函/备用信用证作为国金香 港向境外银行申请外贷的担保。即:本公司向境内银行提出开立保函 的申请,由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国金 香港凭借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在香港当地银行申请贷款。担保总金额 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 期限不超过两年。

若本议案经审议生效后,前次内保外贷授权尚未到期的,公司对 国金香港提供内保外贷的额度不叠加,即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叁亿元 人民币(或等额港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0 年3 月23 日,我公司与邮储银行成都市分行签署《开立跨

境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支付保函费,由邮储银行 成都市分行向香港招商永隆银行电开备用信用证壹亿元港币,期限1 年。

截至2021 年3 月23 日,上述涉外保函到期,保函(备用信用证) 项下的外贷全部结清,担保已解除。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或对子公司担 保/反担保的情形;本次拟担保数量上限为叁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 币),占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3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支持国金香港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 同意为其提供上述担保。国金香港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国金香 港提供内保外贷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为国金香港提供担保相关事宜进行审慎核查,认 为:国金香港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内保外贷担保,有 助于增强公司在港业务的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国金 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

七、 备查文件

  •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