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r 20, 2019

56489_rns_2019-03-20_408eff79-bd49-4046-91d7-d082db7ced8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名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9-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香港”)

  • ●本次担保金额为港币1亿元整,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 港币1亿元整。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国金香港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国金香港的竞争实力,稳步 发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港业务,增加经 营收益,国金香港拟向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隆银行”) 申请港币1亿元贷款,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1

近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以下 简称“邮储成都分行”)签订《开立涉外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适 用单笔业务)》(以下简称“保函合同”),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 邮储成都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国金香港向 永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港币贷款提供担保。2019年3月19日, 邮储成都分行向永隆银行开具备用信用证。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1日与2017年5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国金证 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提 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 12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7年5月4日披 露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已出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为香港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关意见的函》(机构部函 [2017]1811 号),对公司为子公司国金香港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 亿元 人民币(或等额港币)内保外贷担保无异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及其财务数据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3亿元港币

法定代表人:王彦龙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5楼2505-06室 经营范围: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 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等。目前,国金香港的主要业务包括销 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和期货产品提供交易服务);投资银行业务(股 票承销和财务顾问)和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港币

项目名称日期或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其中:银行借款 流动负债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
2017年12月31日或2017年1月-12月 119,225.28 94,500.69 23,000.00 94,500.69 24,724.59 8,363.20 2.04
2018年12月31日或2018年1月-12月(未经审定) 114,833.75 89,873.03 27,000.00 89,873.03 24,960.72 10,435.14 236.13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国金香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9.9999993%的权益, 个人股东黄强持有其0.0000007%的权益。

国金香港系公司开展国际化业务的平台,持有香港证监会所规管 的第1类牌照:证券交易;第2类牌照: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牌照: 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牌照: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9类牌照:提 供资产管理,以及持有香港放债人牌照。另外国金香港于2013年12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RQFII资格,获批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三、 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3

按照公司与邮储成都分行签署的保函合同条款约定,公司以信用 方式向邮储成都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为港 币1亿元整,期限为备用信用证开出之日起1年。

邮储成都分行同意为国金香港向永隆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亿港币 贷款开立备用信用证,并在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保函合同中的相关第五条对外赔付与清偿条款规定:若备用 信用证项下出现受益人对开证行的索赔,开证行有权根据国际惯例及 自身业务规定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额是否符合备用信用证 对外赔付的约定,开证行对外赔付时,无须事先征得申请人的同意, 所需款项开证行有权选择任意方式进行支付:

1、从申请人在开证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支付,当保证金账户 中资金不足时,通知申请人缴足,或者从申请人在开证行或邮储银行 其他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支付;

2、实现担保权利予以支付;

3、开证行先行对外垫付,出现该情形的,申请人应立即履行赔 付责任,开证行有权自垫款发生之日起,将垫付款项转为申请人的逾 期贷款,并在申请人完全清偿之日前,按照日利率0.021%的标准计收 垫款利息。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国金证 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金香港提

4

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董事会认为国金香港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国金香港提供内保外贷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同时,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内保外贷事项出具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

五、 累计对外或对子公司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子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港 币10,000 万元,占公司2018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未经审定)的比例约0.44%。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或对子公司担保/ 反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