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Dec 28, 2015

56489_rns_2015-12-28_c745f259-a2e4-4f93-a133-ef39a360121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8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5 号)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向社会非公开发行A 股股 票187,500,000 股。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担任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指派雷亦女士 和吴小琛先生担任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根据相关规定,兴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近日与兴业证 券签署了《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聘请兴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指 派李杰先生和刘智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与原 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 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剩余的持续督导工作仍由兴业证券负责,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李杰先生 和刘智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李杰先生、刘智先生简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保荐代表人李杰先生、刘智先生简历

李杰先生:MBA,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拥有10 余年投行 从业经历,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各类投资银行业务运作经验丰 富。先后保荐和具体负责国金证券非公开发行、晨光文具IPO、网达 软件IPO、国金证券公开发行可转债、太阳电缆IPO、龙元建设非公 开发行、锦富新材创业板IPO、澳洋科技非公开发行等众多IPO 及再 融资项目,业务经验丰富;负责上市公司锦富新材、宁波韵升并购重 组项目,参与完成中国南车IPO、浙江龙盛IPO、水晶光电IPO、新 钢钒可转债暨债转股、三房巷公募增发等项目;主持、参与了多家企 业的改制及辅导项目。

刘智先生:保荐代表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管理学硕士,现 任兴业证券董事总经理。先后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一汽财务有 限公司从事管理咨询、审计、财务顾问等工作。参与或负责了许继电 气(000400)再融资、鼎汉技术(300011)IPO、通化钢铁IPO、新 疆沈宏IPO、恒顺电气IPO(300208)、常山生化IPO(300255)、 瑞友科技IPO、龙净环保(600388)再融资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