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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y 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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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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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4-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国金证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国金转债”或“本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4]42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4 年 5 月1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25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2,500万张,合 250万手,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国金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 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25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 商包销。
3、原无限售 A 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国金 配债”,配售代码为“704109”;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 “ ” 购,申购简称为 国金发债 ,申购代码为“733109”。
4、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国金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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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931元面值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 购单位。原无限售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国 金配债”,配售代码为“704109”。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 售后余额的申购。
5、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 比例为50%:5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 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6、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参加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应缴纳定金,定 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50%。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3,000万元(3万 手),超过3,000万元(3万手)的必须是500万元(5,000手)的整数倍。机构投 资者网下申购的上限为125,000万元(125万手), 如投资者按上限申购,需缴纳 定金数量为 62,500 万元 。
7、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简称为“国金发 债”,申购代码为“733109”。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每个账户最小申购 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申购上限是125,000万元(125万手)。
8、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3日(T-1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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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4年5月14
-
日(T日)。
10、本次发行的国金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 11、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如下:
| 日期 | 交易日 | 事项 |
|---|---|---|
| 2014年5月12日 周一 |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 演公告 |
| 2014年5月13日 周二 |
T-1日 |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网上路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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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14日 周三 |
T日 |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日,网 上、网下申购日 |
|---|---|---|
| 2014年5月15日 周四 |
T+1日 |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
| 2014年5月16日 周五 |
T+2日 |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及对应的网下配售比例及网上中签率;网上申 购配号 |
| 2014年5月19日 周一 |
T+3日 |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进行网 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根据中签结果网上清算交 割和债权登记;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 金,网下申购定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需于该 日补足 |
| 2014年5月20日 周二 |
T+4日 |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 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解冻未中签的网上 申购资金 |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 日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数量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931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成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 位。原无限售A股股东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国金证券现有总股本1,294,071,702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498,852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5% 。
- 2、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日):2014年5月13日。
(2)优先配售日(T日):2014年5月14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 时间,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 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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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款日(T日):2014年5月1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3、原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方法
(1)原无限售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704109”,配售简称为“国金配债”。认购1手“国金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 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
(2)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配售总额,则可按 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国金转债;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配 售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配售总额获得配售。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国 金配债”的可配余额。
(3)原无限售股东认购程序
①原无限售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国金配债”的可 配余额。
②原无限售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③原无限售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 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④原无限售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 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⑤原无限售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14年5月14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 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申购代码为“733109”,申购简称为“国金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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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25,000万元(125万手),超出部分为无效 申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法规规定的机 构账户外,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得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 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资金不实的申购亦视为无效申购。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日2014年5月14日(T日)9:00~15:00,以确 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 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还可参 加本次可转债的网上发行。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3,000万元(3万手),超 过3,000万元(3万手)的必须是500万元(5,000手)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 购数量上限为125,000万元(125万手)。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定金,定金数量为其申 购金额的50%, 如投资者按上限申购,需缴纳定金数量为 62,500 万元。 同一账户 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2、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2014年5月14日(T日) 9:00~15:00,将发行公告中要求的文件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传真号码与传真 确认电话为:
传真号码:021-23025746
传真确认电话:021-20370806、20370807
3、缴纳定金
每一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4年5月14日(T日)15:00前足额缴纳 申购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50%,并确保申购定金于2014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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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T日)17:00前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申 购定金或缴纳的申购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定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联席主承 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投资者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和 “ 国金转债申购 ” 字样,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 B123456789 ,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B123456789 国金转债申购)。
收款单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672089113910001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08391026028 银行联系电话:0591-87877958 资金到账联系电话:021-38565669
四、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经办人员:周洪刚、金宇航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传真:028-86695681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20楼
邮编:20013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370806、203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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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23025746 电子信息:[email protected]
联席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戎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邮编:830002
联系电话:010-88085889,88085885
传真:010-88085254
发行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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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重要声明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联席 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向联席主承销商发出不可撤销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
| 重要声明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联席 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向联席主承销商发出不可撤销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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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全称 | ||||
| 所管理的产品名称(如适用)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明号码 | ||||
| 通讯地址 | ||||
| 证券账户户名(上海) | ||||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 托管券商席位号(上海) | ||||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手机 | 传真电话 | |||
| 经办人身份证号 | 电子邮箱 | |||
| 退款银行信息 (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 账号相同) |
汇入行全称 | |||
| 收款人账号 | ||||
| 收款人全称 | ||||
| 汇入行地点 | ||||
| 大额支付系统号 | ||||
| 申购数量(万手) | 大写: 万手 | 小写: 万手 | ||
| 申购金额(申购数量×1000元) | 大写: 万元 | 小写: 万元 | ||
| 申购定金(申购金额×50%) | 大写: 万元 | 小写: 万元 | ||
| 投资者承诺:确认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完整,保证用于申购的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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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可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xyzq.com.cn/网站下载。 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身份证明号码填写: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编 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 +“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是“全国 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是“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 ” 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3、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 的申请人对联席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 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下限为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3 万手),超过 3,000 万元(3 万手)的必须是 500 万元(5,000 手)的整数倍。本 次网下申购上限为 125,000 万元(125 万手)。
5、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 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国金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按其申购金额的 50%足额缴纳申购定金, 定金缴纳不足视为无效申购。申请人须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T 日)15:00 前划 出申购定金,同时将划款凭证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并确保申购定金于当日 17:00 前到达联席主承销商处。违反上述规定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在办理付款 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和“国金转债申购”字 样,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 B123456789 ,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B123456789 国金转债申购 。
7、“单位全称”中填写的内容应该和加盖的公章一致,如果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产品申购,则需要填写其管理的产品名称。
8、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账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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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意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 (T 日)15:00 点前连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以及申购资金付款 凭证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并于传真后 10 分钟后打电话进行确认。为保证上 “ ” “ ” “ 述文件的完整性,请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 单位名称 、 页码、总页数 和 经办 ” 人、电话 。
传真号码:021-23025746
传真确认电话 021-20370806、203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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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 案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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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 案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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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 案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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