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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y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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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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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9-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 年 5 月15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 号新闻大厦17 层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 年5 月10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 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冉云先生、金鹏先生、杜航先生、赵煜先生、章卫红女 士、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推荐雷家骕先 生、赵雪媛女士、骆玉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赵煜先生、郭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部门核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冉云: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金鹏: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杜航: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赵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章卫红: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郭伟: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雷家骕: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赵雪媛: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骆玉鼎: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19 年5 月31 日(星
-
期五)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 年5 月31 日
-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成证大厦16 楼会
议室。
三、会议议题:
-
1、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
附件: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充分了解、 客观判断,同意推选冉云先生、金鹏先生、杜航先生、赵煜先生、章 卫红女士、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 雷家骕先生、赵雪媛女士、骆玉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管理水平、 个人品质等都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应工作;未发现有相关规定不能担任 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董事候选人赵煜先生、郭伟先生的任 职资格尚需监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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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雷家骕、赵雪媛、 骆玉鼎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 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 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三、被提名人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
-
情形:
-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
-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雷家骕、赵雪媛、 骆玉鼎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雷家 骕、赵雪媛、骆玉鼎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赵雪媛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会计学专业教授,具有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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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雷家骕
本人雷家骕,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雷家骕
2019 年5 月15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赵雪媛
本人赵雪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会计学专业 教授,具有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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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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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雪媛
2019 年5 月15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骆玉鼎
本人骆玉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骆玉鼎
2019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