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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y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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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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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9-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 年 5 月15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 号新闻大厦17 层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 年5 月10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 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冉云先生、金鹏先生、杜航先生、赵煜先生、章卫红女 士、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推荐雷家骕先 生、赵雪媛女士、骆玉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赵煜先生、郭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部门核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冉云: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金鹏: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杜航: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赵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章卫红: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郭伟: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雷家骕: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赵雪媛: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骆玉鼎: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19 年5 月31 日(星

  • 期五)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 年5 月31 日

  •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成证大厦16 楼会

议室。

三、会议议题:

  • 1、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 附件: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充分了解、 客观判断,同意推选冉云先生、金鹏先生、杜航先生、赵煜先生、章 卫红女士、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 雷家骕先生、赵雪媛女士、骆玉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管理水平、 个人品质等都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应工作;未发现有相关规定不能担任 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董事候选人赵煜先生、郭伟先生的任 职资格尚需监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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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雷家骕、赵雪媛、 骆玉鼎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 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 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三、被提名人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

  • 情形:

  •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

  •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雷家骕、赵雪媛、骆玉鼎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雷家骕、赵雪媛、 骆玉鼎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雷家 骕、赵雪媛、骆玉鼎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赵雪媛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会计学专业教授,具有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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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雷家骕

本人雷家骕,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雷家骕

2019 年5 月15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赵雪媛

本人赵雪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会计学专业 教授,具有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雪媛

2019 年5 月15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骆玉鼎

本人骆玉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骆玉鼎

2019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