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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r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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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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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9-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 年3 月27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 号新闻大厦17 层召开,会 议通知于2019 年3 月17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议案二十三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金鹏先生、徐迅先生回避表决,实际表决的 董事七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需要,拟定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3,024,359,3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0.4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0,974,372.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关于公司2018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以截止2018 年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3,024,359,3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0.4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0,974,372.40 元,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1.97 %,占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8.25%,符合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中关于现 金分红的规定及承诺。随着证券市场竞争格局的加剧和监管的持续深 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市场竞争地位需要进一 步提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在融资 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固定收益等自营业务、信息系 统建设与合规风控投入等方面的战略布局,提升经营效率和服务水 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更好的回馈股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八、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十、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合规负责人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净资产为19,196,958,814.97 元, 净资本为16,503,859,766,34 元。
报告期内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 风险控制指标 | 公司情况 | 监管标准 |
|---|---|---|
| 风险覆盖率 | 392.29% | ≥100% |
| 资本杠杆率 | 47.39% | ≥8% |
| 流动性覆盖率 | 157.84% | ≥100% |
|---|---|---|
| 净稳定资金率 | 176.22% | ≥100% |
| 净资本/净资产 | 85.97% | ≥20% |
| 净资本/负债 | 111.61% | ≥8% |
| 净资产/负债 | 129.82% | ≥10% |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 17.38% | ≤100% |
|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 85.53% | ≤500% |
| 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 | 57.69% | ≤400% |
-
注:“≥”为大于等于;“≤”为小于等于。
-
以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2018 年没有发生触及
-
监管标准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陈述书
(2019)》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
理制度>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八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八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 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融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 外贷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支持国金香港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为 其提供上述担保。国金香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国金香港提供内保 外贷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2 名关联董事金鹏先生、徐迅先生回避表决,由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19 年4 月18 日(星
期四)召开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
(一)会议时间:2019 年4 月18 日
-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成证大厦17 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
1、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摘要;
-
4、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二〇一八年利润分配预案;
-
6、关于聘任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一九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8、关于二〇一八年度董事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
9、关于二〇一八年度监事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
10、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
11、关于公司债务融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2、关于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13、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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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经济转型的严峻挑 战,如何在新常态下强化各项服务能力,发掘新的发展机会,对公司 来说意义深远。公司目前各项业务仍处于成长阶段,根据公司发展战 略,未来将在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固定收益等 自营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与合规风控投入等方面,预计将有重大资金 安排的需求。因此,从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支持,同时防范未 来业务发展风险,并保障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角度出发,我 们同意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 司总股本3,024,359,3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0.4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0,974,372.4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一八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观、公正、独 立地履行了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 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完成了年 度审计任务。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贰拾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三、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 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上述《通知》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截止2018
年12 月31 日,未发现公司曾经发生过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其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与关联人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的经纪 服务协议、咨询服务协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协议等合同协议的内容 公正、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表决。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 易条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 关于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8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酬体系规定;公司2018 年度报告中 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七、关于为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 外贷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内保 外贷担保,有助于增强公司在港业务的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 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