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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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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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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7-3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 年10 月27 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成证大厦1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2017 年10 月2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八人,实际表决的董事八人。董事徐迅先 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特委托董事金鹏先生代为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涌立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0%股 权。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涌 富”)资本实力,支持国金涌富中长期发展,并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涌富拟进行增资扩股充实资本实力,并藉此达 成《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同意上海涌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通过自有资金参与国金涌富增资扩股。

  •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审议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 六、审议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附件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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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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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拟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国金道富 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国金涌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中 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在会议前已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 就有关问题同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判断,我 们认为本次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利于进一步规 范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另类投 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我们在会议前已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 就有关问题同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判断,我 们认为本次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有利于充实资本

实力,并藉此达成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 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增资扩股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贺 强 雷家骕 赵雪媛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中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涌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国金道富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中涉及的 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符合中国证 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公正、公允,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 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2、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涌富”)增资扩 股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支持国金涌富的中长期发展,并藉此达成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公正、公允,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

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贺 强 雷家骕 赵雪媛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