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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r 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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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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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度独立董事王瑞华述职报告

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本人在2013年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 极参与讨论,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因 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时,提前审阅了会议资料,在提出个人意见后,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投票表决。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提交的审议事项 提出异议。

出异议。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现场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
王瑞华 11 11 0 1 0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对如下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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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独立意见: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 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 万元整。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后,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严格执行上述《通知》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截止 2012 年12 月31 日,未发现公司曾经发生过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的《二 〇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294,071,7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7 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

(四)关联交易情况

1、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法人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 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涌金理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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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陈金霞,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证券经纪服务协 议》、《投资银行顾问协议》、《投资顾问协议》的协议内容公正、公允,不会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易条 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2013 年5 月8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投资信托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以不超 过7,5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关联法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保龄宝股权收 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属于正常业务,投资的项目真实、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易条 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2013 年6 月14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投资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后,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以不超过30,0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关联法人北京千石创 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属于正常业务,投资的项目真 实、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 价原则合理,交易条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1、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关于 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充分了解、客观判断,同 意推选冉云先生、金鹏先生、杜航先生、徐迅先生、刘江南先生、童利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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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有相应的任职资 格,其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个人品质等都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应工作;未发 现有相关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2、2013 年5 月8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后, 发表独立意见: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 金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李蒲贤先生、姜文国 先生、纪路先生、刘邦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 周洪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易浩先生为公司 合规总监,任期三年。

三、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加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对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审核职责,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业务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确保 公司定期报告完整、准确。

(三)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3年,本人数次到公司实地了解 业务经营、风险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日常工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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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实时掌握公司动态。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 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问询, 独立、客观、谨慎、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职责。

四、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的情况

本人目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2013 年,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工作情况如下:

(一)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二〇一二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二〇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1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关于聘任公司二〇一三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外,对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3 年上半年合规工作报告等 进行了认真审核。

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见面会,就审计关注重点和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和交流,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 况。同时,加强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 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2013 年,本人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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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薪酬考核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并对该事项无异议。

此外,参与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 年度绩效报酬发放事宜的 事前讨论。加强了同公司薪酬考核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市场环 境变化,以评价公司薪酬体系及激励机制是否符合公司实际又具有市场竞争 力。

(二)参与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情况。2013 年,本人参加了 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二〇一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报告》、《二〇一二年度合规工作报告》、《二〇一二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

告》、《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此外,对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2013 年上半年合规工作报告、2013 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等进行了审核。同时,加强同公司风控部门 的工作联系,定期了解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二〇一四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规 定和要求,谨慎、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法人治理及 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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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度独立董事贺强述职报告

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本人在2013年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2013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提交的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现场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
贺强 11 11 0 0 0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对如下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 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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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 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 万元整。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后,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严格执行上述《通知》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截止 2012 年12 月31 日,未发现公司曾经发生过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的《二 〇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294,071,7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7 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

(四)关联交易情况

1、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法人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 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涌金理财顾问 有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陈金霞,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证券经纪服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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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投资银行顾问协议》、《投资顾问协议》的协议内容公正、公允,不会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易条 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2013 年5 月8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投资信托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以不超 过7,5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关联法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保龄宝股权收 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属于正常业务,投资的项目真实、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易条 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2013 年6 月14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投资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后,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以不超过30,0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关联法人北京千石创 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属于正常业务,投资的项目真 实、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 价原则合理,交易条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1、2013 年4 月10 日,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关于 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充分了解、客观判断,同 意推选冉云先生、金鹏先生、杜航先生、徐迅先生、刘江南先生、童利斌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有相应的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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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其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个人品质等都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应工作;未发 现有相关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2、2013 年5 月8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后, 发表独立意见: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 金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李蒲贤先生、姜文国 先生、纪路先生、刘邦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 周洪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易浩先生为公司 合规总监,任期三年。

三、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进行了持续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投资者 的知情权。

(二)加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定期报告是全面展示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的载体,真实、全面地编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的义 务和责任。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审核职责, 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完整、准确。

  • (三)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3年,本人数次亲临公司实地考

  • 察,实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

10

交易等日常工作情况。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事先进行认真审 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问询,独立、客观、谨慎、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的情况

本人目前担任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风险控制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3 年,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工作情况如下:

(一)参与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了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薪酬考核委员 会二〇一二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酬体 系规定;公司2012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 确。

此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 年度绩效报酬发放事宜进行了 事前讨论,并对报酬发放标准进行了审议。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薪酬考 核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以评价公司薪酬体 系及激励机制是否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又具有市场竞争力。

(二)参与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参加了风险控制委 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二〇一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二〇一二 年度合规工作报告》、《二〇一二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关于审议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对以上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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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公司2013 年上半年合规工作报告、2013 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 标情况报告等进行了审核。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风控部门的工作联系, 以了解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三)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参加了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关于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 议,并同意推荐冉云、金鹏、徐迅、杜航、刘江南、童利斌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

二〇一四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规 定和要求,谨慎、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法人治理及 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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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度独立董事张亚芬述职报告

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本人在2013年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2013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提交的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现场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
续两次
未亲自
参加会
张亚芬 8 8 0 0 0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对如下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 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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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13 年5 月8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后,发 表独立意见: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金 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李蒲贤先生、姜文国先 生、纪路先生、刘邦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周 洪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同意董事会聘任易浩先生为公司合 规总监,任期三年。

(二)关联交易情况

1、2013 年5 月8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投资信托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以不超 过7,5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关联法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保龄宝股权收 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属于正常业务,投资的项目真实、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易条 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2013 年6 月14 日,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投资基金公司专户子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后,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以不超过30,0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关联法人北京千石创 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属于正常业务,投资的项目真 实、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 价原则合理,交易条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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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

三、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能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 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加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定期报告是全面展示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的载体,真实、全面地编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的义 务和责任。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加强了审查力度,及时同公司保持沟通,对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了事前审核,确保公司定期报 告完整无误。

(三)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13年,本人保持同公司相关部门、 人员的沟通,实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等日常工作情况。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事先对 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 问询,独立、客观、谨慎、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工作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四、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的情况

本人目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3 年,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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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合规总监的事宜进行了事前讨论和认真审核,对推荐人任职资格、 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等进行了审慎评价。

(二)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审核;事前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议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 前,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事中会议,会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沟通了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

二〇一四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规 定和要求,谨慎、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法人治理及 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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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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