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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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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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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督导事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国金证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统计
(一)收入
| 项目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元) | 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
|---|---|---|---|
| 经纪服务 收入 |
云南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
16,766,072.12 | 因公司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关 联方出租交易单元、代销金融产品、提 供代理买卖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 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32,510,017.80 | ||
| 咨询服务 收入 |
云南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
3,681.28 | 因公司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关 联方提供研究咨询等服务而产生的收 入 |
| 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5,032,617.20 | ||
| 陈金霞 | 10,529,781.49 | 公司与陈金霞女士签订协议,为其参与 股权投资类项目提供咨询服务而产生 的收入,业绩报酬按投资项目收益的一 定比例计算,在股权完全处置、实现收 益后支付 |
|
| 受托客户 资产管理 业务收入 |
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等 |
3,953,873.33 | 因公司为关联方提供集合资产管理服 务而产生的收入 |
| 私募管理 业务收入 |
上海国金鼎兴 一期股权投资 基金中心(有限 合伙) |
18,624,712.64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 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而收取的管理费等 收入 |
| 主经纪商 服务收入 |
云南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
1,010,638.38 | 因公司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主经 纪商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
|---|---|---|---|---|
| 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12,596,037.74 |
(二)支出
| 项目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元) | 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
|---|---|---|---|
| 房屋租赁 费用 |
涌金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
127,500.00 | 因分公司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租入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 金融街投资广场房屋而产生的租金费 用。 |
| 咨询服务 费用 |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1,038,985.39 | 因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咨 询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
(三)投资
| 项目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元) | 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
|---|---|---|---|
| 认购金融 产品 |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报告期末,公司认购国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的基金的账面价 值为31,017,552.84元 |
公司为了分散投资风险,优化资产 配置,购买国金通用管理有限公司 等发行的金融产品,按市场标准支 付手续费等。 |
|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 |
报告期末,公司认购云 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发行的金融产品的账 面价值为 87,021,960.00元 |
公司为了分散投资风险,优化资产 配置,购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等发行的金融产品,按市场标准支 付手续费等。 |
二、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与实际控制人以及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等与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 收入
| 1.收 | 入 | ||
|---|---|---|---|
| 项目 | 关联方 | 预计交易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说明 |
| 经纪服务 收入 |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预 计该项收入不超过3,000 万 元。但因成交金额受市场行 情走势和投资决策影响,该 |
因公司为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出租交易 单元、提供代理买卖服务或 代销金融产品而产生的收 |
| 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生 数计算 |
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生 数计算 |
入 | ||
|---|---|---|---|---|
| 咨询服务 收入 |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预 计该项收入不超过300万元。 但因确定研究咨询服务需求 为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 行情影响,该业务产生的收 入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因公司为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研究 咨询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
| 上海纳米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等关 联方 |
按公司同关联方签订协议中 约定的标准计提业绩报酬, 但因股权处置、收益实现时 间尚不确定,该项业务收入 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 算 |
因公司与上海纳米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 协议,为各方参与股权投资 类项目提供咨询服务而产 生的收入,业绩报酬按投资 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计算, 在股权完全处置、实现收益 后支付 |
||
| 受托客户 资产管理 业务收入 |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预计 该项收入不超过500 万元。 但因受托关联方的资产规模 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 入尚不确定,且受行情影响, 该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
因公司为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资产 管理服务而产生的收入,公 司将按统一的资产管理业 务合同标准收取相应费用 |
|
| 私募管理 业务收入 |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预计 该项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 但因受托关联方的资产规模 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 入尚不确定,且受市场影响, 该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金鼎兴 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市场机 遇参与设立直投业务基金, 并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合 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用及业 绩报酬 |
|
| 主经纪商 服务收入 |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按公司同关联方签订协议中 约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等标准 计提费用,但因基金资产净 值尚不确定,该项业务收入 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 算 |
公司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等关联方提供主经纪 商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
| 2.支出 | ||||
| 项目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元) | 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 |
| 房屋租赁 费用 |
涌金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等关联 方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预计该项支出不超过30 万元。但因租赁情况受业 务发展影响,该项支出以 实际发生数计算 |
因公司租赁涌金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物业而产生 的租金费用 |
3. 投资
| 3.投 | 资 | ||
|---|---|---|---|
| 项目 | 关联方 | 预计交易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说明 |
| 认购金融 产品 |
云南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等关 联方 |
将参照统一的市场标准认 购或申购相关金融产品, 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发生的委托 管理费用支出不超过300 万元。但因成交金额受市 场行情走势和投资决策影 响,该业务产生的支出以 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为了分散投资风险,优化 资产配置,并依据《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公 司董事会对自营业务授权规 模,购买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 品,获取投资收益 |
| 共同投资 | 上海涌铧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等关 联方 |
按公司同关联方签订协议 中约定的投资规模计算金 额,但因共同投资的项目 及协议尚不确定,该项投 资金额难以预计,以实际 发生数计算 |
公司按照法规及公司《章程》 要求,并结合市场机遇与业务 需求,与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共同投资 行为;参照相应的行业标准, 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分担风险, 共享收益 |
| 其他投资 |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按照公司同关联方签订协 议中约定确定投资损益, 但因投资项目及协议尚不 确定,该项投资损益难以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按照法规及公司《章程》 要求,并结合市场机遇与业务 需求,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等关联方进行场外衍生品交 易等投资行为;参照相应的行 业标准,签订相关协议,获取 收益,承担风险。 |
(二)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 、收入
| 1、收 | 入 | ||
|---|---|---|---|
| 项目 | 关联方 | 预计交易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说明 |
| 投行业务收 入 |
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根 据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的投行业务协议确定承 销费等收入金额。但因上述 投行业务协议尚不确定,该 项业务收入尚难以预计,该 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生 数计算 |
因公司为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提供投行业务服务而产 生的收入 |
| 资产管理业 务收入 |
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根据 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签 订的资产管理业务协议约定 标准收取相应费用。但因受 托关联方的资产规模以及根 |
因公司为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 而产生的收入,公司将按统 一的资产管理业务合同标 准收取相应费用 |
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入尚不 确定,且受行情影响,该业 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生数 计算
2 、投资
| 2、投 | 资 | ||
|---|---|---|---|
| 项目 | 关联方 | 预计交易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说明 |
| 共同投资 | 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 |
按公司同关联方签订协议 中约定的投资规模计算金 额,但因共同投资的项目 及协议尚不确定,该项投 资金额难以预计,以实际 发生数计算 |
公司按照法规及公司《章程》 要求,并结合市场机遇与业务 需求,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发 生共同投资行为;参照相应的 行业标准,签订相关投资协议, 分担风险,共享收益 |
| 其他投资 | 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 |
按照公司同清华控股有限 公司签订协议中约定确定 投资损益,但因投资项目 及协议尚不确定,该项投 资损益难以预计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
公司按照法规及公司《章程》 要求,并结合市场机遇与业务 需求,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进 行场外衍生品交易等投资行 为;参照相应的行业标准,签 订相关协议,获取收益,承担 风险。 |
(三)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联营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 、收入
| 1、收 | 入 | ||
|---|---|---|---|
| 项目 | 关联方 | 预计交易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说明 |
| 经纪服务 收入 |
国金基金有限公 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预 计该项收入不超过4,000 万 元。但因成交金额受市场行 情走势和投资决策影响,该 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生 数计算 |
因公司为国金基金有限公 司等关联方出租交易单元、 提供代理买卖服务或代销 金融产品而产生的收入 |
| 咨询服务 收入 |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预 计该项收入不超过600万元。 但因确定研究咨询服务需求 为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 行情影响,该业务产生的收 入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因公司为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研究 咨询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 受托客户 资产管理 业务收入 |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预计 该项收入不超过500 万元。 但因受托关联方的资产规模 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 入尚不确定,且受行情影响, 该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
因公司为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资产 管理服务而产生的收入,公 司将按统一的资产管理业 务合同标准收取相应费用 |
| 私募管理 业务收入 |
上海国金鼎兴一 期股权投资基金 中心(有限合伙) 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预计 该项收入不超过2,500万元。 但因受托关联方的资产规模 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 入尚不确定,且受市场影响, 该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金鼎兴 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市场机 遇参与设立直投业务基金, 并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合 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用及业 绩报酬 |
|---|---|---|---|
| 主经纪商 服务收入 |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按公司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等关联方签订协议中约 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等标准计 提费用,但因基金资产净值 尚不确定,该项业务收入难 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等关联方提供主经纪 商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
2 、支出
| 2、支 | 出 | ||
|---|---|---|---|
| 项目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元) | 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
| 咨询服务 费 |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预计该项支出不超过200 万元。但因咨询服务情况 受业务发展影响,该项支 出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因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关 联方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而产 生的费用 |
3 、投资
| 3、投 | 资 | ||
|---|---|---|---|
| 项目 | 关联方 | 预计交易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说明 |
| 认购金融 产品 |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将参照统一的市场标准认 购或申购相关金融产品, 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发生的委托 管理费用支出不超过400 万元。但因成交金额受市 场行情走势和投资决策影 响,该业务产生的支出以 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为了分散投资风险,优化 资产配置,并依据《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公 司董事会对自营业务授权规 模,购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发行的金融产品,获取投资 收益 |
| 其他投资 | 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关联方 |
按照公司同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协 议中约定确定投资损益, 但因投资项目及协议尚不 确定,该项投资损益难以 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公司按照法规及公司《章程》 要求,并结合市场机遇与业务 需求,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等关联方进行场外衍生品交 易等投资行为;参照相应的行 业标准,签订相关协议,获取 收益,承担风险。 |
(四)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 、收入
| 项目 | 关联方 | 预计交易金额 | 相关业务或事项说明 |
|---|---|---|---|
| 受托客户 资产管理 业务收入 |
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等关联方 |
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预计 该项收入不超过500 万元。 但因受托关联方的资产规模 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 入尚不确定,且受行情影响, 该业务产生的收入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 已持有公司发行的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产品,2017年内 可能发生退出相应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也可能发生认 购或申购其他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事项,公司将按统一 的资产管理业务合同标准 收取相应费用 |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
1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 亿元,经营 范围:投资兴办实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日用百 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 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初级农副产品的购销。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亿元,经 营范围:物业管理、旅游资源开发、国内贸易(除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商品)、 室内装潢、实业投资咨询、农业产品的购销(除专项审批外)。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同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3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 2003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3]33 号文”批准, 由原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增资改制后重新登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在 云南省,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 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
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 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同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4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亿元,经 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非金融业务)、科技项目开发及以上相关业务的 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专项、专控商品除外)。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5 、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经 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6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注册资本为 2.8 亿元人民币。公司 持有其 49%的股权。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公司系联营企业。
7 、上海国金鼎兴 — 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国金鼎兴 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为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 并购基金,注册地为上海市。公司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是该基金的有限 合伙人之一,持有权益比例 13.17%。上海国金鼎兴—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 限合伙)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代理记账),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 上海国金鼎兴 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同公司系联营企业。
- (二)关联自然人
陈金霞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27.29%的股份。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一)证券经纪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佣金费率定价。
-
(二)咨询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
(三)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统一定价收取。
-
(四)私募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
(五)主经纪商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
(六)房屋租赁费用: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交易方协商定价。
-
(七)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
(八)认购金融产品: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认购或申购相关金融产品并
-
支付管理费等。
(九)共同投资: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分担风险, 共享收益。
(十)其他投资: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签订相关协议,获取收益,承 担风险。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利于公司拓展 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 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
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国金证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国金证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国金证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金证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 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 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兴业证券对国金证券本次审议的 2017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督导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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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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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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