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inocare Inc. — Management Reports 2013
Mar 11, 2013
55299_rns_2013-03-11_23e62ac2-ec23-45b3-82b8-94e3a83059f2.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诺生物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宇 | 联系电话:0755-2383505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东红 | 联系电话:0755-2383505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保荐代表人及时审阅了三诺生物 2012 年度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2012 年半年 度报告正文》、《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2012 年年度报告正文》、《2012 年年度报告 摘要》、历次三会会议资料及决议,以 及其他有关文件。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
公司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并执 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董事会各专业 |
1
|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2次,2012年5月18日列席2011 年度股东大会;2012年8月17日列席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5次电话列席董事会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5次电话列席监事会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2012年上下半年各一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 |
公司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信息未公开披 露。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采取措施, 确保今后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要求, 避免出现失误。截至报告出具日,公 司信息披露情况良好。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 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保 荐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
2
|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土 地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择机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 踪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 |
|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三诺生物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的要求,避免出现失误。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截至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情况 良好。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2次 |
| (2)培训日期 | 4月25日、12月28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 |
3
| 共性问题、上市公司监管、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以及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信息披露、 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重点问题。 |
|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信息 未公开披露 |
中信证券提出问题 后,三诺生物董事会秘书 王飞已就此事和深交所监 管人员进行了沟通。监管 员表示由于会议相关的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等材料 已及时公开披露,不涉及 其他未披露信息,此次董 事会、监事会信息未披露 无重大影响。三诺生物已 经采取措施,确保今后严 格执行信息披露的要求, 避免出现失误。中信证券 也将继续对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进行督导。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
无 | 无 |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 |
无 | 无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未在募集资金到账 | 中信证券提出问题 |
4
| 后六个月内安排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 |
后,三诺生物董事会秘书 王飞就此问题和深交所监 管人员进行了沟通,监管 人员表示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可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来 安排,并未严格要求上市 公司必须在六个月内制 订;在和湖南证监局的沟 通中,三诺生物公司也将 此情况向监管人员做出了 口头说明。公司目前现金 流充裕,超募资金的使用 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 际生产经营需求审慎考 虑,在履行董事会决策程 序后及时披露。 同时,三诺生物保证 超募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不会用于开展证券 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 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等。中信证券也将继 续对公司募集资金(包括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督导。 |
|
|---|---|---|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5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三诺生物利用自有 闲置资金从事的两笔委 托贷款未履行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同 时也未及时对委托贷款 履行披露义务。 |
中信证券已关注到三 诺生物委托贷款未履行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同时也未及时对委托贷款 履行披露义务。中信证券 已就此事和深交所监管人 员进行了沟通,并已督促 三诺生物公司进行整改, 三诺生物将于3 月6 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此事,公布 委托贷款的详细情况,同 时完善内部制度,确保今 后严格按要求执行并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中信证券 将持续关注公司开展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业务的情况。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
无 | 无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
无 | 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
6
|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少波先生、车宏莉 女士及公司股东王世敏、益和投资合伙人 车宏菁、李卉华承诺:1)自三诺生物首 次公发开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诺生物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诺生物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诺生物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其或其关联 自然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三诺生物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三诺生物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三诺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 诺生物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 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三诺生物股份。 |
是 | |
|---|---|---|
| 2.公司股东张帆先生、王飞先生承诺:1) 对于因三诺生物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 月内进行增资扩股持有的三诺生物新增 股份,自三诺生物上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 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新增股份,也不由三 诺生物回购上述新增股份;自三诺生物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 |
是 |
7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 50%。2)在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三诺生物股份不超过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三诺生物股份总数的 25%;在三诺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诺生物 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诺 生物股份。3)自三诺生物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三诺 生物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三诺生物回购其持有的三诺生物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长沙益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是 (有限合伙)承诺:1)对于因三诺生物 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个月内进行增资扩 股持有的三诺生物新增股份,自三诺生物 上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三诺生物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诺生物回购 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三诺生物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三诺生物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8
| 的三诺生物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三诺生物回购其持有的三诺生 物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 4.公司控股股东李少波、车宏莉:截至 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未控制任何与三诺 股份存在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 营与三诺股份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业务; 本人与三诺股份不存在同业争。 |
是 |
四、其他事项
| 四、其他事项 | |
|---|---|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 __
张 宇 刘东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3月 1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