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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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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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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 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1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二次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10 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公司董事会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 推进情况,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和《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将公司《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二次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特别提示: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额上限
为人民币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控股
股东李少波先生的自有资金。具体操作
为:李少波先生以自有资金委托设立一
个规模上限为5,000 万元的单一资金信
特别提示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额上限
为人民币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
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李少波
先生向员工提供的借款。具体操作为:
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李少波先生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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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修改后
托,并指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李少波
先生作为信托受益人。
身份委托设立一个规模上限为5,000 万
元的单一资金信托,并指定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及李少波先生作为信托受益人。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李少波先生无法
在单一资金信托足额获得其提供给员工
借款及相关利息部分,由员工自行向李
少波先生补足。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控股股东车
宏莉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公
司的500 万股股票给集合资金信托,即
集合资金信托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
初始规模10,000万元现金为限通过大宗
交易受让车宏莉女士的不超过500 万股
公司股票,车宏莉女士收到该部分现金
后,将相应的扣税后现金以增强信托资
金的形式追加至集合资金信托,集合资
金信托再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持续购买。
同时,车宏莉女士和公司设立三诺糖尿
病基金会(暂定名,该基金会资金主要
用于资助贫困的一型糖尿病儿童,帮助
他们进行疾病治疗和改善生活质量,具
体业务范围待基金会设立时确定)。未来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集合资金信
托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逐年将车宏
莉女士追加至集合资金信托的资金在优
先信托利益获得分配及相关费用支付后
退还给车宏莉女士,车宏莉女士将捐赠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控股股东车
宏莉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公
司的500 万股股票给集合资金信托,即
集合资金信托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
初始规模10,000万元现金为限通过大宗
交易受让车宏莉女士的不超过500 万股
公司股票,车宏莉女士收到该部分现金
后,将相应的扣税后现金,作为对员工
的借款,代员工持股计划以增强信托资
金的形式直接追加至集合资金信托,集
合资金信托再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持续购
买。同时,车宏莉女士和公司设立三诺
糖尿病基金会(暂定名,该基金会资金
主要用于资助贫困的一型糖尿病儿童,
帮助他们进行疾病治疗和改善生活质
量,具体业务范围待基金会设立时确
定)。未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集
合资金信托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逐
年将车宏莉女士代员工持股计划追加至
集合资金信托的资金及相关利息,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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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修改后
给三诺糖尿病基金会。 相关信托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
归还给车宏莉女士,视同员工持股计划
偿还相应的借款。同时,车宏莉女士将
所获金额捐赠给三诺糖尿病基金会。
7、员工持股计划的操作方式:
(1)控股股东李少波先生委托设立单一
资金信托,并指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
李少波先生作为信托受益人。
7、员工持股计划的操作方式:
(1)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李少波先生以委
托人身份委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并指
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李少波先生作为
信托受益人。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李
少波先生无法在单一资金信托足额获得
其提供给员工借款及相关利息部分,由
员工自行向李少波先生补足。
(5)控股股东车宏莉女士将收到的资金
8,890万元扣税后7,112万元(具体金额
以大宗交易完成并扣税后的金额为准),
以追加增强信托资金的形式追加至集合
资金信托。
(5)控股股东车宏莉女士将收到的资金
8,890万元扣税后7,112万元(具体金额
以大宗交易完成并扣税后的金额为准),
代员工持股计划以追加增强信托资金的
形式直接追加至集合资金信托。
(7)增持的三诺生物股票解锁期后,卖
出股票时,若有收益,则集合资金信托
将向车宏莉女士逐年退回累计不超过
7,112 万元追加款(具体金额以大宗交易
完成并扣税后的金额为准),车宏莉女士
逐年捐赠给三诺糖尿病基金会。若没有
收益,股票抛出后则以集合资金信托向
员工持股计划分配的剩余利益为限,车
宏莉女士将逐年捐赠给糖尿病基金会。
(7)增持的三诺生物股票解锁期后,卖
出股票时,则按照相关信托法律规定以
及相关协议的约定逐年向车宏莉女士归
还借款(具体金额以大宗交易完成并扣
税后的金额为准)及相关利息,视同员
工持股计划偿还相应的借款。同时,车
宏莉女士将所获金额捐赠给三诺糖尿病
基金会。不足7,112 万元追加款(具体
金额以大宗交易完成并扣税后的金额为
准)及相关利息部分,由员工自行向车
宏莉女士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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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修改后
9、公司控股股东李少波先生为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中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
担保,同时为劣后级份额的本金收回提
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李少波先生对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增
信措施。
9、作为增信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李少波
先生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优先级份额
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
第二章、四、备注:
控股股东车宏莉女士以增强信托资金的
形式追加至集合资金信托的金额以大宗
交易完成并扣税后的金额为准。
第二章、四、备注:
控股股东车宏莉女士提供给员工的借
款,以增强信托资金的形式由车宏莉女
士代员工持股计划直接追加至集合资金
信托的金额以大宗交易完成并扣税后的
金额为准。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
限为人民币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
司大股东李少波先生的自有资金。本员
工持股计划设立后,车宏莉女士将7,112
万元(具体金额以大宗交易完成并扣税
后的金额为准)以增强信托资金的形式
追加至集合资金信托。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
限为人民币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员
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李少
波先生向员工提供的借款。本员工持股
计划设立后,车宏莉女士将7,112 万元
(具体金额以大宗交易完成并扣税后的
金额为准)代员工持股计划以增强信托
资金的形式直接追加至集合资金信托。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来源为
公司控股股东李少波先生的自有资金。
具体为:李少波先生委托设立单一资金
信托,并指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李少
波先生作为信托受益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来源为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李
少波先生向员工提供的借款。具体为:
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李少波先生以委托人
身份委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并指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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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修改后
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李少波先生作为信托
受益人。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李少波
先生无法在单一资金信托足额获得其提
供给员工借款及相关利息部分,由员工
自行向李少波先生补足。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集合资金信托的规模上限为10,000 万
元,加上公司控股股东车宏莉女士追加
至集合资金信托的7,112 万元(具体金
额以大宗交易完成并扣税后的金额为
准)即共计17,112万元(以公司股票2017
年1月23日的收盘价17.78元初步测算)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集合资金信托的规模上限为10,000 万
元,加上公司控股股东车宏莉女士代员
工持股计划直接追加至集合资金信托的
7,112万元(具体金额以大宗交易完成并
扣税后的金额为准)即共计17,112万元
(以公司股票2017年1月23日的收盘
价17.78元初步测算)
第六章、四、其他有关安排
为支持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控
股股东李少波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员工出资部分设立单一资金信托。
第六章、四、其他有关安排
为支持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控
股股东李少波先生接受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委托,担任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将做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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