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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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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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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诺生物”)拟向李少波、 张帆、王飞、北京荷塘探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所持深圳市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75%股权; 拟向建投嘉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高新财 富医疗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长沙三诺健康管理有限 公司 64.98%的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三诺生物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如下:
一、本次资产重组各方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开始筹划重组事宜,为将本次 重组信息知情人缩小到最小范围,各方共同成立了项目工作小组。项目工作小组 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制定了本次重组的保密制度,学习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保密和禁止内 幕交易的规定。同时三诺生物与各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的项目 组人员均填写了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并报备上市公司。
二、 三诺生物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三诺生物;股票代码:300298)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开市 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4 月 2 日、4 月 9 日、4 月 16 日、4 月 19 日、4 月 26 日、5 月 4 日、5 月 11 日、5 月 17 日、5 月 24 日、5 月 31 日、6 月 7 日、6 月 14 日、6 月 21 日、6 月 28 日、7 月 5 日和 7 月 12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分别为:2016-028、2016-029、2016-030、2016-032、2016-033、2016-034、2016-39、 2016-043、2016-044、2016-045、2016-049、2016-050、2016-054、201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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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016-063、2016-065 和 2016-072)。
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三诺生物聘请了独 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彼此的保密义务。《保密协议》 约定,除具体负责该重组项目的主管人员、经办人员或其他雇员外,不得透露或 允许他人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人,且应当对其雇员违反保密规定和滥用保密信 息的行为承担责任。上述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 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三诺生物本次资产重组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 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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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 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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