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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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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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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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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熙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诺生物传感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在履职期间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 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议(含通讯表决会议),本人均按时出 席,未有缺席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式参加会
议次数
本年度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
委托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
姓名 缺席次数
康熙雄 8 5 3 0 0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 议案均认真审议,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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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列席了上述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从规范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的 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进行事前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进行客观 分析与判断。本人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公司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依据法律法规 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关于公司开展上 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上述事项。

2、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确认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事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上述事项。

3、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明确同意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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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明确同意上述事项。

5、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明确同意上述事项。

6、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21年上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上述事项。

7、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暨成立合资公司; 关于与韩国EOFLOW签署《新股认购合同》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 上述事项。

8、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关 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上述事项。

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 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 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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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的要求,本人积极参 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和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任职以来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探讨公 司的战略重点和发展路线,利用自身对行业所具有的专业认识,为公司未来的战 略布局和发展策略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公司提升统筹规划能力,充分发挥了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 公司的相关报道,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 理化意见,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到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发展有关事宜,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就疫情情况及时与公司保持充分的沟通。其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 认真审核、及时调查和问询,并就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事前审核意见, 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任职期间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 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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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 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六、其他事项

  • 1、2021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2、2021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 3、2021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 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具有 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1年度在本人工作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康熙雄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