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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Feb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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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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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10 时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此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 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诺生物传 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三次修订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对《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和完善,已取得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修订程序合法、合规;
4、鉴于资管新规的要求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运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效 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内容进 行修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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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洪 康熙雄 夏劲松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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