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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Jul 1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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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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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三诺生 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会议拟审议的有关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仔细,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 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了更好的利用财务杠杆,为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心诺健康”)的业绩改善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公司拟继续向有关 银行申请期限为三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起止日期以 与有关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为心诺健康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 方式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各种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心诺健康提供担保,属于为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心诺健康其他股东李少波先生、张帆先生、王飞先生将对公 司此笔担保同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不会对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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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立农 李永国 何斌辉
2019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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