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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Feb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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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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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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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诺生物 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华广生技股份有限 公司私募投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次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6,400 万元,分两期以新台币 120 元每股的 价格认购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广生技”)拟发行的不超过 1,100 万私募股份:第一期认购 500 万股,预计使用资金 12,000 万元;第二期认购不 超过 600 万股,预计使用资金 14,400 万元。私募股份认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不超过 1,100 万股华广生技股份,且不超过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0%,成为华 广生技的第一大股东,上述股份自交付之日起锁定期为 36 个月。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 时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抵触的情形, 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6,400 万元)认购华广生技拟 向公司发行的不超过 1,100 万股私募股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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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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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智广 袁 洪 唐 红
2014 年 0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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