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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Sep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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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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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诺生物 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三诺 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所需的能力和条件,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也未发现如下情况:

  •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少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车宏莉女士、王世 敏先生、蔡晓华(Xiaohua Cai)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蔡晓华(Xiaohua Cai)先 生同时兼任公司首席科学家,聘任黄安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智广 袁 洪 唐 红

2013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