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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Sep 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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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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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诺生物 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三诺 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李少波先生、车宏莉女士、蔡晓华先生、洪天峰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智广先生、袁洪先生、唐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在充分了解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 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上述七名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不存在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备独 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七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 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含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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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智广袁洪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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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0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