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ocare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Mar 11, 2013

55299_rns_2013-03-11_7bbb3950-b1db-42b2-8ff9-00bed915999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3 月 8 日,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决定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分别向福建群仙红木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张海霞(自然人)提供人民币 4400 万元和 8000 万元的委托 贷款。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对上述议案及 相关材料后,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动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 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2、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共计12,4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借款人 均就贷款用途做出了承诺和说明,且分别就上述贷款提供了相应的银行定期存单 质押和股权出质担保,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3、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委托贷款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智广 袁 洪 唐 红

2013 年 3 月 8 日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