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inocare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Feb 4, 2013
55299_rns_2013-02-04_5385519f-db82-4c1f-99be-3837f00fa26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 201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2 年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2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三、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8,826,147.7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882,614.76 元和 5%任意盈余公积金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441,307.38 元,2012 年度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9,502,225.60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5,425,920.37 元,扣除 2012 年度已经实施的利润分配 44,000,000.00 元,2012 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0,928,145.97 元。
公司拟以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6,000,000.00 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44,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2,000,000 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我们同意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后,我们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 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 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 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营运环节,我们认为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确定的 201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年度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按制定的薪酬数额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六、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在担任公司 2012 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智广 袁 洪 唐 红
日期: 2013 年 2 月 1 日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