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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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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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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诺生物”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了核查。根据《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 所述,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进行的,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及内容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内容重点关注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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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了内部控制五大基本要素,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相关制度文 件规定,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影响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 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严重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较大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1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收入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0.75%,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0.75%,但小于1.5%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1%,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0.1%,但小于0.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 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 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 、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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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 ②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 ④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风险合规与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⑤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 ⑥ 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③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将缺陷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

1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 100 万元。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 10 万元,但小于 100 万元。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小于10 万元。

2 、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受到处罚;

  • ②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 ③ 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 ④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 ⑤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 ⑥ 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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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①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②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损失;

  • ④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 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 ② 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但未形成损失;

  • ③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④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⑤ 存在其他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个别一般缺陷,产 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对 于发现的一般缺陷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制 度和流程进行了更新和优化。有关子公司对评价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 分析,及时拟定了整改方案,并按方案采取了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落实。整改过程 中,由自评工作组定期沟通整改进度和效果。通过缺陷整改,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管 理体系,规范了公司运营,提高了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六、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现 有管理和经营的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贯穿资金、资产、担保等财务管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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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及采购、研发、工程等业务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具有较为科学合理 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另外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经营活动的发展,不断进 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严格执行,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确保公 司战略、经营等目标的实现,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八、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3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诺生物已经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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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才捷 王栋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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