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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are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Dec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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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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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星期五)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 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诺生物 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诺生物传感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继续聘任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 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并且其在 2010 年起至今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 遵循国内及国际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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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立农 李永国 何斌辉
2018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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