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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 Wealth Electronic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May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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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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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 司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工程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三、考核机构
-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公
-
司财务部负责提供相关的财务数据。
-
3、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四、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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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7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8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9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4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7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条 件相同。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 2017 年,则考核年度为 2017-2020 年四 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 2018 年,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18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10% |
|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19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45% |
|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75% |
|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2021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210% |
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 ”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影响公司净资产规模的资本运作 的,则发生前述情形的当年及下一年以扣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待合格、不合格等 5 个等级,对应绩效系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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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等级说明 | A (优秀) |
B (良好) |
C (合格) |
D (待合格) |
E (不合格) |
|---|---|---|---|---|---|
| 考核值X(分) | X≥80 | 80>X≥72 | 72>X≥60 | 60>X≥50 | X<50 |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90% | 80% | 50% | 0%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股数=该激励对象计划当年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解除限售比 例。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 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五、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六、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七、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 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八、考核结果的管理
1、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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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2、考核结果的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 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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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九、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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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实际和工作变化可进一步细化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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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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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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