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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 Wealth Electronic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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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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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颖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 慎尽职调查,对中颖电子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 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信息披露文 件、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等文件, 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的沟通会议,对其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合理性、 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42号”文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2.50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932.94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67.0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4,560.06万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7日验证,并出具了 沪众会验字(2012)第2518号《验资报告》。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 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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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6月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二》,结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 使用,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智能电表微控制芯片产业化项目”及使用剩余募集 资金3,075万元投入“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项目”。项目预计 完成时间自2015年6月30日变更为2018年6月30日。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项目”,实 际投资3,067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3.78万元, 已经达到募集资金项目的阶段性目 标。结余资金7.95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 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并且公司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充 分利用现有的设备资源,减少了新设备的购置,节省了设备购置费用,致使募集 资金出现结余。
此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在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芯片领域持续以自 有资金投入研发,充分发挥贴近国内客户的优势,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及性价 比等方面赢得了市场认可,不断开拓市场,力争取得该项目更大的经济效益。
已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项 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累计投资 资金额 |
募集资金使 用比例(%) |
结余 金额 |
累计实 现效益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 备应用芯片产业化项目 |
3,075 | 3,075 | 3,067 | 99.74% | 7.95 | 23.78 |
| 小计 | 3,075 | 3,075 | 3,067 | 7.95 | 23.78 |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项 目已达到了募集资金项目的阶段性目标。至此,公司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完毕。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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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发表如下意见:
“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项目”已经达到募集资金项目的 阶段性目标,往后公司仍将在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领域持续以自有资金 投入研发,充分发挥贴近国内客户的优势,不断开拓市场,力争取得该项目更大 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 芯片产业化项目”结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颖电子的“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芯片产 业化项目” 已投资3,067万元,产品已用于消费类的物联网、可穿戴产品的无线 键盘或健康医疗等应用领域,累计实现效益23.78万元。该项目已经达到募集资 金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故申请完结该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以自有资金持续该项目的研发投入。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国信证券同意公司将“物联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应用芯片产业化项目”结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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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勇 赵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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