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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 Wealth Electronic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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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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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2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3 月20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2]64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 万元, 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67.06 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14,560.0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2 年6 月7 日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 年6 月7 日止验资 报告》(沪众会字(2012)第 2518 号)验资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 账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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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 年9 月25 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项目已实施完毕。
(2)2014 年6 月18 日,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5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此项目已实施完毕。
三、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1、 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以含利息收入的口径统计,最终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 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2014 年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且合乎规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开展 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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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
- 4、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 5、决策程序
该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后即 可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对投资产品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8、公司承诺
本次投资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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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 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及超募项目不受影响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必要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 限,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 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后即可实施。
- 1、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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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上述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2014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状况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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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国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 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适度进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 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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