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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 Wealth Electronic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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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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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3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9 月17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 人,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48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310,944,802 股的0.0034%,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5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 年5 月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 年5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 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 表了意见。
4、2017 年5 月26 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
5、2017 年6 月27 日,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颖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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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 年6 月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2 人,授予数量863,000 股(不含预留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120,000 股),授予价格为18.44 元/股。确定2017 年6 月27 日 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7、根据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 授予登记事宜,2017 年7 月20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7 年7 月21 日。
8、2017 年6 月27 日,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 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039,4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3.484189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995482 股。2017 年7 月3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18 年6 月12 日,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权益 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9,985,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4.5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 股。2018 年6 月 22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8.44 元/ 股调整为14.55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863,000 股调整为1,043,796 股,预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000 股调整为145,140 股。
9、 2018 年6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议案》。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且满足公司《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1.60 元/股授予52,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剩余93,140 股作废。授予日为2018 年6 月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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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事项及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名单进行了核实。
10、 2018 年6 月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 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257,1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30,984,526 股的 0.11%。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对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 见。本次解锁后,2017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043,796 股调整为786,643 股。
11、2018 年6 月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 条第2 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 锁80%)、D(解锁50%)、E(解锁0%)等5 个等级,其中部分激励对象因2017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达到A 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3,783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5,847 股。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根据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 了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登记事宜,2018 年9 月12 日,公司完成了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 年9 月17 日。
13、 2019 年4 月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前述2017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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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A 等1 人),公司应将其所持54,42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为17,234 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783 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 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211 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为34,918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 2019 年5 月13 日,公司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9 年6 月13 日,2017 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211 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由786,643 股调 整为728,432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000 股。
15、2019 年5 月13 日,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 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30,962,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4.5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 股。2019 年6 月24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4.55 元/ 股调整为12.81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728,432 股调整为801,274 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60 元/股调整为10.13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 由52,000 股调整为57,200 股。
16、2019 年7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 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263,178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4,058,596 股的0.1036%。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 名单》,监事会对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 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801,274 股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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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096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57,200 股。
17、2019 年7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2 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 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锁50%)、E(解 锁0%)等5 个等级,由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部分激励对象因2018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A 等,只能部分 解锁,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895 股进 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1,027 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其 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为4,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19 年9 月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 授权,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13,2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4,058,596 股的0.0052%。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年限制性股 票由57,200 股调整为44,000 股。
19、2019 年11 月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将其所持5,988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993 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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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4,995 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合计 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983 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76,378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19 年11 月20 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2020 年3 月18 日,2017 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83 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41 名,剩余限 制性股票为571,113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9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528,213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2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900 股。
21、2020 年4 月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3,992 股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5 月19 日,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和公司2019 年 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54,040,6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4.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 股。2020 年6 月2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2.81 元/ 股调整为11.20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528,213 股调整为581,034 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0.13 元/股调整为8.77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 由42,900 股调整为47,190 股。上述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股份将由3,992 股调整 为4,391 股。
2020 年8 月4 日,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 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91 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为40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由628,224 股调整为623,833 股,其中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8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1,034 股调整为576,64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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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2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190 股。
22、2020 年8 月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 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 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8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288,32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79,440,368 股的0.1032%。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 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 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576,643 股调整为288,321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47,190 股。
23、2020 年9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 可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15,73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79,440,368 股的0.0056%。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 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年预留限制性股 票由47,190 股调整为31,46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88,321 股。
24、2020 年11 月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12,1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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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12 月8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2021 年3 月15 日,2017 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100 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39 名,剩余限制性股 票为307,681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8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8,321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1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460 股调整为19,360 股。
25、2021 年5 月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27,075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6 月8 日,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和公司2020 年 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82,85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4.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 股。 2021 年7 月8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1.21 元/ 股调整为9.75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288,321 股调整为317,153 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77 元/股调整为7.53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 19,360 股调整为21,296 股。上述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股份将由27,075 股调整 为29,782 股。
2021 年8 月10 日,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9,782 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36 名,剩余限 制性股票由338,449 股调整为308,667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5 名,剩 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7,153 股调整为287,371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1 名, 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296 股。
26、 2021 年8 月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 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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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3
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 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5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287,371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10,944,802 股的0.0924%。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 单》,监事会对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 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287,371 股调整为0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1,296 股。
27、 2021 年9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 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 人,可申请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48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10,944,802 股的 0.003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 后,2017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由21,296 股调整为10,648 股。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已达成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三、本激励计划的限 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首期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日起计算的60 个月。其中锁定期12 个月,锁定期满后48 个月为解锁期。 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所获总 量的25%。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计划的60 个月。其中锁 定期12 个月,锁定期满后48 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 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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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2 款的规定, 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 锁50%)、E(解锁0%)等5 个等级,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登记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25%。
公司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 年6 月25 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登记日为2018 年9 月17 日,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锁定期 已届满。
2、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的规定,2017 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 序号 | 解锁条件 |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
|---|---|---|
| 1 |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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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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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 年~2016 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 率不低于175% 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 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
2020 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 年 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为233.40%,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 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 4 |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 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对应解锁比例进行解除限售。激励 对象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 |
1 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达到D(合格) 等级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2017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 解锁限制性股票为10,648 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 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安排
| 激励对象 | 已获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
|---|---|---|---|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 人) | 42,592 |
10,648 | 25% |
| 合计(1 人) | 42,592 | 10,648 | 25% |
注:因公司实施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4.8 元人民币现金;每10 股转增1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满足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1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绩效 考核合格,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一致同意1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内解 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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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 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 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期限、解 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1 名激励对象在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内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1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依 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 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 果予以审核,确认本次1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D(待 合格)等级以上标准,同意公司按《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办理 本次解锁事宜。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
中颖电子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 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中颖电子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均已成就,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业务指南 5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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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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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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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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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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