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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 Wealth Electronic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r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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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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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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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以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2019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担保(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总额是 1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0%,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 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 对外担保情况。
二、 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三、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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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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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 司运作规范健康。
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议,经过对会议材料及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进行了审 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就该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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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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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也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审计单位,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我们对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六、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七、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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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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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洪志良:
张兰丁:
阮永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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