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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tron Electronic (China)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Jan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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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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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2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信 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00元,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控股股东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 司、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NGATRON (BVI)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月1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信音企 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NGATRON(BVI) 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为SINGATRON(BVI)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上

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 公司(英文名称为SINGATRON(BVI)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SINGATRON(BVI)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同 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 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NGATRON(BVI)ENTERPRISECO.,LTD.)、信音(香港)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 求执行。

三、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7日收市,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为19.83元/股,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21.00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 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NGATRON(BVI) ENTERPRISE CO., LTD.)、 信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36 个月,自动延长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直接/间接 持股数量
(万股)
原股份锁定
到期日
本次延长后股
份锁定到期日
信音(香港)国
际控股有限公
公司直接控股
股东
直接持有 10,416 2026 年7 月
17 日
2027 年1 月17
日(非交易日
顺延)
信音(英属维尔
京群岛)企业有
限公司
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
通过信音(香
港)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
10,416 2026 年7 月
17 日
2027 年1 月17
日(非交易日
顺延)
信音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最终控股
股东
通过信音(英
属维尔京群
岛)企业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
10,416 2026 年7 月
17 日
2027 年1 月17
日(非交易日
顺延)

注: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限售股锁 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 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