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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ENG ELECTRIC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May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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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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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上能电气 股票代码:3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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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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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公告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6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已收悉。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上能电气”)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 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注:
-
1、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修订
-
稿)》中的释义相同。
-
2、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宋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3、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 微小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4、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已更新 2025 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本审核问询函 回复所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与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保持一致。
1-1
目录
目录 ................................................................................................................................ 2 问题一 ............................................................................................................................ 3 问题二 .......................................................................................................................... 93 问题三 ........................................................................................................................ 169 其他问题 ................................................................................................................... 185
1-2
问题一
1.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逆变器及储能双向 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2021 年至2024 年1-9 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9,153.43 万元、233,774.58 万元、493,038.22 万元和306,458.15 万元,2023 年度较2022 年度增长110.93%,2024 年1-9 月(年化后)较2023 年减少17.04%;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828.36 万元、6,978.03 万元、 27,574.77 万元、29,987.74 万元,净利润呈现持续增长态势,2023 年较2022 年增长249.85%,2024 年1-9 月(年化后)较2023 年增长40.57%。2021 年至 2024 年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55%、17.26%、19.20%、25.21%, 波动较大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申报材料,储能系统集成产品的储能电芯部件并非发行人自主研发和生 产,而电芯成本占系统成本60%左右,通常客户指定品牌。2021 年至2023 年, 光伏逆变器的境外销售占比在20%至30%的区间,2024 年1-9 月占比上升至31.03% 且毛利率为31.42%,较2023 年23.02%的毛利率有明显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于2024 年扩展了欧洲、美国等市场以及新兴市场的业务。2021 年至2024 年1-9 月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8.45 万元、15.49 万元、13,991.85 万元、 13,806.40 万元,2023 年和2024 年1-9 月增长主要系公司通过货币互换业务对 冲汇率波动影响所致。发行人2021 年第一大客户AVAADA 在后续报告期均不是前 五大客户,2024 年1-9 月前五大客户新增了LARSEN & TOUBRO。发行人存在前五 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为同一控制下公司的情形。
2021 年至2024 年1-9 月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70,120.38 万元、 133,999.45 万元、133,429.28 万元和128,778.76 万元,2023 年和2024 年1-9 月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42,818.61 万元、38,627.25 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2023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4 年9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56,566.8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3.60%,其中1 至2 年账龄的占比为14.75%,高于2023 年末4.99%的占比;2021 年至2024 年1-9 月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0.00 万元、4,989.68 万元、14,120.84 万元、24,160.45 万元,主要系未到期质保金, 2023 年以来,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该部分款项(一年以内)重分类至合同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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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至2024 年1-9 月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2,050.24 万元、 1,719.87 万元、3,855.10 万元、12,869.41 万元,主要包括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测试费等;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4,341.01 万元、36,906.46 万元、 68,927.94 万元和67,140.54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06%、77.72%、 74.60%、72.48%,短期借款分别为15,771.83 万元、29,558.95 万元、53,385.24 万元和150,512.94 万元。
2021 年至2024 年1-9 月,发行人储能变流器产品等产能利用率较高,2024 年1-9 月产量为产能的十倍以上。截至2024 年9 月末,发行人拥有5 家参股公 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9,790.51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3,444.18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 面价值为10,339.92 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光伏发电的行 业周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等,说明报告 期内发行人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 具体原因,各业务板块的收入、利润变动以及毛利率水平及波动是否同行业可比, 是否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2)结合 报告期逆变器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的金 额及占比、产品类别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定价模式和成本结构等,说明境外销售 最近一期销售占比及毛利率同步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和同行业公司可比; 结合境外销售情况,以及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业务中电芯部件在报告 期内的成本变化、相关进出口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对应业务是否存在相关不 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3)说明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 匹配,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量化测算并说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募 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是否存在相关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4)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点、销售产品种类和业务 模式、销售收入规模占比等,说明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化是否具有合理性, 合作关系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同一控制的具 体情况,其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为行业惯例。(5)结合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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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库龄和减值计提政策、采购和生产策略等,量化说明发行人库存商品等科目 变动是否是否与相关收入相匹配,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是否存在存货积压、跌价的风险;报告期内计提减值损失对应的产品类型、具体 计算过程和依据,并结合行业周期、市场售价及同行业可比情况等,说明报告期 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6)结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 情况、具体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合同资产相关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包 括应收账款融资、应收票据)规模与占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与收入增长是否 匹配,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比和周转率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单项计提减值准 备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7)结合采购合同条款及订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对应的主体 基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购内容、采用预付方式的原因、预付金额占订 单金额的比例,预付款对应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和交货情况等主要合同的期后 执行情况以及预付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8)结合报告期末短期借款的主要用 途、利率水平,说明其规模与占比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资产负债 率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结合发行人债务结构,以及货币资金具体构成、 受限情况、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等,说明债务偿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 存在流动性风险等。(9)结合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测算方式、超产能生产的具体 措施等,说明持续超产能生产是否符合环评批复等的要求或涉及其他违法违规情 形,是否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10)列 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具体情况,结合发行人主营业务与 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业务)情形;结合被投资企业的认缴实缴情况等,说明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及最新监管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 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8)(10)并发表明 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7)(9)(10)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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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人和会计师说明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核查的程序,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 收入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及函证相符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不相符 情况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光伏发电的行 业周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等,说明报 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 异的具体原因,各业务板块的收入、利润变动以及毛利率水平及波动是否同行 业可比,是否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
1 、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2 年度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 主营业务 | 82,920.78 | 99.82% | 476,733.07 | 99.87% | 493,038.22 | 99.95% |
233,774.58 | 99.97% |
| 其他业务 | 148.82 | 0.18% |
607.32 |
0.13% |
228.09 |
0.05% |
79.59 | 0.03% |
| 合计 | 83,069.60 | 100.00% | 477,340.38 | 100.00% | 493,266.31 | 100.00% | 233,854.18 | 100.00%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电能 质量治理产品和备件及技术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零星物资出 售。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99.97%、99.95%、99.87%和 99.82%, 占比较高,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2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光伏逆变器 | 52,406.26 | 63.20% | 275,042.19 | 57.69% | 287,858.61 | 58.38% | 122,424.07 | 52.37% |
| 储能双向变 流器及系统 集成产品 |
28,490.79 | 34.36% | 192,842.25 | 40.45% | 192,693.35 | 39.08% | 102,158.56 | 43.70% |
| 电能质量 治理产品 |
1,352.42 | 1.63% |
4,381.30 |
0.92% |
9,146.35 |
1.86% |
6,429.71 |
2.75% |
| 备件及技术 | 671.31 | 0.81% |
4,467.33 |
0.94% |
3,339.91 |
0.68% |
2,762.24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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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服务 | ||||||||
| 合 计 | 82,920.78 | 100.00% | 476,733.07 | 100.00% | 493,038.22 | 100.00% | 233,774.5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光伏逆变器收入、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收入合计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6.07%、97.47%、98.14%和 97.56%,是主营业务收入的 主要来源。报告期内,电能质量治理产品和备件技术服务等业务收入规模较小,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3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03%、0.05%、0.13% 和 0.18%,占比较低,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零星物资收入、租赁收入和上网电费收入,其中以零 星物资收入为主,报告期各期金额分别为 67.20 万元、216.28 万元、594.23 万元 和 148.50 万元,占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84.43%、94.82%、97.85%和 99.79%。
(二)结合光伏发电的行业周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 毛利率波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1 、光伏发电的行业发展周期
(1)光伏发电行业
报告期内,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需求持续释放,以及光伏发电经济性的提升, 光伏行业进入高景气发展阶段。根据 CPIA 数据,2023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约 390GW,2024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约 530GW,较上年增长 35.90%,尤其是 中国和欧洲市场增速较快。全球新增装机从 2014 年的 43GW 到 2024 年 530GW, 十年复合增长率约 28.5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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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GW)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CPIA
2021 年,光伏行业迎来平价上网“元年”,2022 年起国内光伏发电全面进 入平价时代。2023 年度,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 216.88GW,约占全球市场的 60%。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4 年度我国光伏新增装机 277.57GW,同比增长 27.98%。
==> picture [408 x 2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中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GW)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CPIA、国家能源局
受益于行业的较快发展,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销量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 公司光伏逆变器销量分别为 10.09GW、23.47GW、25.11GW、5.90GW。
(2)储能行业
储能行业周期性主要受能源政策、技术进步、供需关系、投资环境等因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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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其中供需关系是最重要的驱动因素之一。新型储能凭借其建设周期短、选址 灵活、调节能力强、与新能源开发消纳匹配性好等优势,近年来得到了较快发展。 2023 年以来,随着电芯价格持续下探,储能系统价格接近腰斩,结合全球范围 内利率下降,融资成本降低,储能经济性进一步提升。
全球新型储能市场累计装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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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CNESA 数据,截至 2024 年底,全球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 165.4GW, 同比增长 81.1%。
中国新型储能市场累计装机规模
==> picture [417 x 19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 CNESA 数据,截至 2024 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 78.32GW, 占全球市场的 47%。
在中国及全球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报告期内,公司储能产品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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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分别为 2.14GW、3.91GW、8.06GW、1.22GW。
综上,销量是公司收入规模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报告期内,光伏、储能行业 发展较快。作为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制造商,公司受益 于市场需求的扩大,光伏逆变器和储能产品销售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2 、分业务板块说明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
| 收入 | 毛利率 | 毛利 贡献额 |
利润贡 献度 |
收入 | 毛利率 | 毛利 贡献额 |
利润贡 献度 |
|
| 光伏逆变器 | 52,406.26 | 18.75% | 9,828.37 | 49.08% | 275,042.19 | 22.55% | 62,024.89 | 56.92% |
|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 系统集成产品 |
28,490.79 | 32.96% | 9,389.80 | 46.89% | 192,842.25 | 21.98% | 42,386.49 | 38.90% |
| 电能质量治理产品 | 1,352.42 | 27.24% | 368.45 | 1.84% | 4,381.30 | 27.98% | 1,225.94 | 1.13% |
| 备件及技术服务 | 671.31 | 65.29% | 438.28 | 2.19% | 4,467.33 | 74.36% | 3,321.83 | 3.05% |
| 合 计 | 82,920.78 | 24.15% | 20,024.91 | 100.00% | 476,733.07 | 22.86% | 108,959.16 | 100.00% |
| 项 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收入 | 毛利率 | 毛利 贡献额 |
利润贡 献度 |
收入 | 毛利率 | 毛利 贡献额 |
利润贡 献度 |
|
| 光伏逆变器 | 287,858.61 | 17.50% | 50,373.20 | 59.81% | 122,424.07 | 16.97% | 20,779.48 | 58.11% |
|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 系统集成产品 |
192,693.35 | 14.86% | 28,636.62 | 34.00% | 102,158.56 | 11.06% | 11,297.83 | 31.59% |
| 电能质量治理产品 | 9,146.35 | 31.74% | 2,902.66 | 3.45% | 6,429.71 | 27.17% | 1,747.10 | 4.89% |
| 备件及技术服务 | 3,339.91 | 69.18% | 2,310.43 | 2.74% | 2,762.24 | 70.08% | 1,935.65 | 5.41% |
| 合 计 | 493,038.22 | 17.08% | 84,222.91 | 100.00% | 233,774.58 | 15.30% | 35,760.06 | 100.00% |
注 1:毛利贡献额=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 注 2:利润贡献度=该业务产生的毛利/总毛利
报告期各期光伏业务板块(光伏逆变器产品)收入及储能业务板块(储能双 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收入合计占公司收入比例在 96%以上,是公司营业收 入的主要来源,光伏及储能业务板块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度也达到 90%左右,为公 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营 业务收入从 2022 年的 233,774.58 万元增长至 2024 年的 476,733.07 万元,综合毛 利率从 2022 年的 15.30%增长至 2024 年的 22.86%,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的增 长是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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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与利润变动趋 势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波动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营业收入 | 477,340.38 | -3.23% | 493,266.31 | 110.93% | 233,854.18 |
| 营业利润 | 46,435.58 | 54.48% | 30,059.78 | 288.64% | 7,734.58 |
| 净利润 | 41,666.81 | 46.02% | 28,535.13 | 249.85% | 8,156.49 |
注: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表中各期 营业成本已根据前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下同。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与利润相较于 2022 年均大幅增长,而 2024 年营业收 入略有下降,净利润却比上年增长了 46.02%,主要是由于销售结构变化、境内 外占比变化、毛利率变动等因素所致,具体分析详见下文。
(2)公司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 异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光伏逆变器和储能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影响较大,而电能质量治理产品、备件及技术服务因收入占比过小,其毛利率波 动对经营业绩无实质影响。下面主要对光伏逆变器和储能产品进行分析,具体如 下:
1)光伏逆变器
①收入规模
报告期内,光伏逆变器产品收入分别为 122,424.07 万元、287,858.61 万元、 275,042.19 万元、52,406.2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52.37%、58.38%、 57.69%、63.20%。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公司销量和单价变动对光伏逆变器收入 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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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销量(GW) | 销量(GW) | 平均单价(元/W) | 平均单价(元/W) | 收入(万元) | 收入(万元) |
|---|---|---|---|---|---|---|
| 数量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
| 2024年度 | 25.11 | 6.99% | 0.11 | -10.69% | 275,042.19 | -4.45% |
| 2023年度 | 23.47 | 132.65% | 0.12 | 1.07% | 287,858.61 | 135.13% |
| 2022年度 | 10.09 | - | 0.12 | - | 122,424.07 | - |
2022-2024 年度,销量和单价变动对光伏逆变器当期收入影响的定量分析如
下:
| 下: | 下: | 下: | 下: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销量影响 | 单价影响 | 合计影响 |
| 2024年与2023年比较 | 20,110.21 | -32,926.63 | -12,816.42 |
| 2023年与2022年比较 | 162,394.36 | 3,040.18 | 165,434.54 |
注:销量影响=(当年销量-上年销量)上年单价;单价影响=当年销量(本年单价-上年单 价),下同。
2023 年度,光伏行业爆发式增长,公司受益于行业发展及海外市场的拓展, 当年销量较上年上升 132.65%,而当期产品单价保持稳定,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 与销量增长保持一致。
2024 年度,公司产品销量与上年略有上升;行业内,特别是国内市场价格 竞争,当期产品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 10.69%,导致公司光伏逆变器销售收入规 模小幅下降。
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6.97%、17.50%、22.55%、 18.75%。整体来看,毛利率水平有所改善。
| 项目 | 平均单价(元/W) | 平均单价(元/W) | 单位成本(元/W) | 单位成本(元/W) | 毛利率 | 毛利率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数值 | 变动率 | |
| 2024年度 | 0.11 | -10.69% | 0.08 | -16.16% | 22.55% | +5.05个百分点 |
| 2023年度 | 0.12 | 1.07% | 0.10 | 0.43% | 17.50% | +0.53个百分点 |
| 2022年度 | 0.12 | - | 0.10 | - | 16.97% | - |
2023 年,光伏逆变器产品单价、成本相对稳定,毛利率上升 0.53 个百分点。
2024 年,行业价格竞争导致产品的平均单价下降,但当期境外销售增加, 缓冲了整体价格的下降程度,整体降幅为 10.69%。公司通过研发降本、加强供 应链管控能力,当期单位成本下降 16.16%,单位成本降幅超过单价降幅,毛利
1-12
率水平上升 5.05 个百分点。
③光伏业务收入变动、境内外占比、毛利率变动因素对毛利变动的影响分析 光伏逆变器境外销售毛利率通常略高于境内销售的毛利率。报告期内,发行 人光伏逆变器境内外销售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毛利率 | 销售额 | 销售额 占比 |
毛利率 | 销售额 | 销售额 占比 |
毛利率 | 销售额 | 销售额 占比 |
|
| 境内 | 20.22% | 189,015.94 | 68.72% | 16.60% | 223,670.67 | 77.70% | 15.36% | 93,498.51 | 76.37% |
| 境外 | 27.68% | 86,026.25 | 31.28% | 20.65% | 64,187.94 | 22.30% | 22.19% | 28,925.56 | 23.63% |
| 光伏逆 变器 |
22.55% | 275,042.19 | 100.00% | 17.50% | 287,858.61 | 100.00% | 16.97 | 122,424.07 | 100.00% |
报告期内,因光伏业务收入变动、境内外占比、毛利率变动因素对毛利的影
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4 年较2023 年 | 2023 年较2022 年 | |
| 收入变动对毛利的影响数 | 境内 | -5,751.10 | 19,994.12 |
| 境外 | 4,509.37 | 7,824.43 | |
| 毛利率变动对毛利的影响数 | 境内 | 6,848.15 | 2,763.84 |
| 境外 | 6,045.28 | -988.68 | |
| 合计 | 11,651.70 | 29,593.72 |
注 1:收入变动对毛利影响数=(本期收入-上期收入)*上期毛利率;
注 2:毛利率变动对毛利的影响数=本期收入*(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下同; 注 3:合计数因四舍五入原因尾数可能略有差异。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3 年度,受益于光伏行业爆发式增长及公司海外市场 的拓展,公司境内外光伏业务同步大幅增长,相较于 2022 年,境内外收入增长 对毛利的影响数达 2.78 亿元,占 2023 年较 2022 年光伏业务毛利变动数的 94%, 公司 2023 年光伏业务利润较上年增加主要来源于境内外收入增长带来的利润。
2024 年度,公司光伏业务境内收入有所下降,境外收入增长了 34%,相较 于 2023 年,毛利率提高是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境内外毛利率的变动对毛利的 影响数为 1.29 亿元,同时境外收入的增加也带来毛利的增加。
2)储能产品
公司储能产品包括储能变流器产品和储能系统集成,储能变流器产品通常单
1-13
位金额较小,毛利率较高;储能系统集成产品通常单体合同金额较大,毛利率较 低。两项业务在储能收入结构中的占比变化对储能产品的利润贡献度产生较大影 响。
按具体产品类型,储能产品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
| 储能变流器 | 28,490.79 | 100.00% | 32.96% | 126,109.86 | 65.40% | 30.28% |
| 储能系统 | - | - | 66,732.39 | 34.60% | 6.29% | |
| 合 计 | 28,490.79 | 100.00% | 32.96% | 192,842.25 | 100.00% | 21.98% |
| 项 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 占比 | 毛利率 | |
| 储能变流器 | 69,274.10 | 35.95% | 28.51% | 43,578.03 | 42.66% | 20.26% |
| 储能系统 | 123,419.25 | 64.05% | 7.20% | 58,580.53 | 57.34% | 4.21% |
| 合 计 | 192,693.35 | 100.00% | 14.86% | 102,158.56 | 100.00% | 11.06% |
由上表可见,储能系统在储能产品中的占比变动,对当期储能产品的毛利率 产生较大影响。
①收入规模
报告期内,储能产品收入分别为 102,158.56 万元、192,693.35 万元、192,842.25 万元、28,490.7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43.70%、39.08%、40.45%、 34.36%。
2023 年以来,受电池级磷酸铁锂价格大幅下降及电池技术迭代影响,储能 系统价格持续下行。公司对储能系统集成业务进行了战略调整,筛选价格水平相 对较好、客户资信情况较好的项目进行合作。公司储能系统集成业务收入规模在 经历 2023 年的高峰期后大幅下降,但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相对稳定。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公司销量和单价变动对储能变流器收入 的影响如下:
| 项 目 | 销量(GW) | 销量(GW) | 平均单价(元/W) | 平均单价(元/W) | 收入(万元) | 收入(万元) |
|---|---|---|---|---|---|---|
| 数量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
| 2024年度 | 7.69 | 137.90% | 0.16 | -23.48% | 126,109.86 | 82.04% |
1-14
| 项 目 | 销量(GW) | 销量(GW) | 平均单价(元/W) | 平均单价(元/W) | 收入(万元) | 收入(万元) |
|---|---|---|---|---|---|---|
| 数量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
| 2023年度 | 3.23 | 69.07% | 0.21 | -5.98% | 69,274.10 | 58.97% |
| 2022年度 | 1.91 | - | 0.23 | - | 43,578.03 | - |
2022-2024 年度,销量和单价变动对储能变流器当期收入影响的定量分析如
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销量影响 | 单价影响 | 合计影响 |
| 2024年与2023年比较 | 95,527.56 | -38,691.81 | 56,835.75 |
| 2023年与2022年比较 | 30,098.85 | -4,402.78 | 25,696.07 |
2022 年是储能爆发的元年,随后储能进入快速增长期,广阔的市场吸引着 更多的竞争者加入,竞争日趋激烈。报告期内,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平均单价持 续下降,2024 年,在储能系统集成价格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客户价格敏感度进 一步提高,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平均单价较上年跌幅达 23.48%。但市场的蓬勃 发展带来了产品的需求,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销量持续增长;随着全球年度新增 装机量的逐年增加,公司产品销量亦大幅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储能变流器收入 规模的增长,主要系销量增长所致。
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产品整体毛利率分别为 11.06%、14.86%、21.98%、32.96%。 由于公司有选择性地承接储能系统集成业务,因此在储能系统集成市场价格大幅 下降的情况下,2023 年度、2024 年度公司储能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变流器毛利率分别为 20.26%、28.51%、30.28%、32.96%, 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 项目 | 平均单价(元/W) | 平均单价(元/W) | 单位成本(元/W) | 单位成本(元/W) | 毛利率 | 毛利率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数值 | 变动率 | |
| 2024年度 | 0.16 | -23.48% | 0.11 | -25.37% | 30.28% | 1.77个百分点 |
| 2023年度 | 0.21 | -5.98% | 0.15 | -15.71% | 28.51% | 8.25个百分点 |
| 2022年度 | 0.23 | - | 0.18 | - | 20.26% | - |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 均呈下降趋势,价格下降主要受市场竞争影响,单位成本下降主要原因系研发降
1-15
本、以及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供应链和生产优势等。单位成本下降的幅度高于平 均单价下降的幅度,导致公司毛利率持续增长。
③收入结构变动、毛利率变动因素对毛利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因储能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毛利率变动因素对毛利变动的影响分 析如下:
| 析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2024 年较2023 年 | 2023 年较2022 年 | |
| 收入变动对毛利 的影响数 |
储能双向变流器 | 16,205.60 | 5,206.17 |
| 储能系统集成 | -4,080.67 | 2,732.39 | |
| 毛利率变动对毛 利的影响数 |
储能双向变流器 | 2,231.89 | 5,716.81 |
| 储能系统集成 | -606.96 | 3,683.42 | |
| 合 计 | 13,749.86 | 17,338.80 |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3 年度,受益于储能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储能变流 器及系统集成业务均大幅增长,相较于 2022 年,储能收入增长对毛利的影响数 为 7,938.56 万元,同时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业务的毛利率均较上年有所增 加,其中储能变流器的毛利率由 2022 年的 20.26%增加至 2023 年的 28.51%,毛 利率增加对毛利的影响数合计为 9,400.23 万元,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数占 2023 年 较 2022 年储能业务毛利变动数的 54%。
2024 年度,公司储能变流器销量为 7.69GW,比 2023 年增长了 138%,储能 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储能变流器产品收入的增加,相较于上年,储能变流器产品 收入变动对毛利的影响数为 1.62 亿元,储能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的减少对毛利的 影响数为-4,080.67 万元,因此,2024 年储能业务利润的增加主要是储能变流器 收入的增加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在经历了快速上升后进入平稳发展阶段,但 业绩仍呈持续上升的趋势。公司收入及业绩波动主要受光伏逆变器和储能产品的 影响,具体来看:
①2023 年,公司收入规模较上年增长 110.93%,主要原因系下游光伏、储能 行业发展较好,市场需求较大,同时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取得成效,收入的大幅 增长是公司 2023 年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1-16
②2024 年,公司收入比上年略有下降,但由于产品结构变化,毛利率较高 的储能变流器产品收入大幅增加,以及光伏逆变器产品境内外毛利率的提升,上 述两个主要因素导致 2024 年公司毛利比上年增加了 30.44%。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符合行业周期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具有合理性;受产品结构及毛利率因素提高的影响,公司 2024 年收入与利润变 动趋势产生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三)各业务板块的收入、利润变动以及毛利率水平及波动是否同行业可 比
公司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为阳光电源、锦浪科技、固德威,报告期内,公司 分业务板块的收入、利润以及毛利率水平及波动的对比情况如下:
1 、光伏业务板块
(1)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阳光电源 | 未披露 | - | 2,912,703.88 | 5.33% | 2,765,307.35 | 75.94% | 1,571,734.56 |
| 锦浪科技 | 77,703.61 | - | 379,179.87 | -19.43% | 406,407.15 | -19.93% | 400,296.61 |
| 固德威 | 未披露 | - | 221,732.36 | -22.50% | 286,114.10 | 42.99% | 200,094.66 |
| 发行人 | 52,406.26 | -15.31% | 275,042.19 | -4.45% | 287,858.61 | 135.13% | 122,424.07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报、募集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下同。
2023 年度,除锦浪科技因欧洲光伏市场需求回调导致收入规模存在下滑外, 公司与可比公司收入均为大幅上升的趋势,与 2023 年度光伏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2023 年度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 216.88GW,约占全球市场的 60%,公司光伏 逆变器的销售立足于国内市场,持续搭建并拓展海外渠道,销售规模取得突破, 加上前期基数相对较小,变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024 年度,公司及可比公司收入规模呈现稳定或下降的趋势。受行业竞争 影响,光伏逆变器产品单价下降,市场规模的增长比例未能弥补产品单价下降的 影响,公司与产品应用场景更为相似的阳光电源收入与上年相比小幅波动,海外
1-17
市场占比较高的锦浪科技及固德威受到的影响更明显,收入出现下滑。
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收入及波动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可比性。 (2)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阳光电源 | 未披露 | 30.90% | 37.93% | 33.22% |
| 锦浪科技 | 24.34% | 19.01% | 21.63% | 27.43% |
| 固德威 | 未披露 | 19.78% | 29.43% | 29.89% |
| 均值 | 未披露 | 23.12% | 29.66% | 30.18% |
| 发行人 | 18.75% | 22.55% | 17.50% | 16.97% |
注:公司已对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但未获取阳光电源、固德威 2023 年及以前 年度追溯调整后数据,可能导致数据存在可比性差异,下同。
2022-2024 年,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呈持续上升趋势,与公司 产品类型更为接近的阳光电源出现先增长再下降的波动,而锦浪科技和固德威则 持续下降。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及变动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①产品类型及 主要应用场景存在差异,锦浪科技和固德威以分布式产品为主,近年来也在做大 功率组串并拓展地面电站业务,但尚未形成规模;②主要销售区域的差异,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外销占比最高约 30%,相对于其他可比公司的外销占比而言较低, 因此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低;同时,近两年海外客户需求变化,对以境外业务为主 的可比公司影响较大,但对于公司而言,海外市场是增量市场,毛利率也普遍高 于国内,海外市场的扩展对公司的光伏逆变器毛利率有改善作用。
综上,公司光伏逆变器毛利率水平逐年提升,2024 年略低于同行业均值, 毛利率波动与可比公司受产品应用场景、境内外销售结构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差异, 具有合理性。
(3)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阳光电源 | 未披露 | - | 899,903.33 | -14.21% | 1,048,980.31 | 100.89% | 522,172.54 |
1-18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金额 变动率 |
2025 年1 季度 金额 变动率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锦浪科技 | 未披露 | - | 70,826.80 | -19.43% | 87,909.48 |
-19.93% | 109,787.79 |
| 固德威 | 未披露 | - | 43,866.23 | -47.90% | 84,193.20 |
40.78% | 59,803.29 |
| 发行人 | 9,828.37 | -20.86% | 62,024.89 | 23.13% | 50,373.20 |
142.42% | 20,779.48 |
2023 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变动基本一致;2024 年,可比公司毛 利受毛利率下降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由于海外销售提升,光伏逆变 器境内外毛利率的增加,提升了盈利水平,公司利润变动情况 2024 年与同行业 的差异,主要系境内外销售占比及毛利率变动导致,具有合理性。
2 、储能业务板块
(1)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阳光电源 | 未披露 | - | 2,495,916.61 | 40.21% | 1,780,152.44 | 75.79% | 1,012,647.47 |
| 锦浪科技 | 25,036.86 | - | 57,193.76 | 30.37% | 43,870.20 | -58.91% | 106,771.25 |
| 固德威 | 未披露 | - | 46,166.02 | -70.53% | 156,630.43 | -4.67% | 164,308.14 |
| 发行人 | 28,490.79 | 270.96% | 192,842.25 | 0.08% | 192,693.35 | 88.62% | 102,158.56 |
公司储能变流器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等大型储能电站项目,锦浪科技、 固德威以小型户储、工商业为主,阳光电源储能业务主要为系统集成业务。近年 来,储能市场的爆发主要集中在以发电侧、电网侧为代表的大储项目,公司及阳 光电源受益较明显,因此 2023 年收入增幅较大;2024 年,因价格大幅波动,公 司缩减了储能系统业务,当期储能系统业务收入规模由 123,419.25 万元下降至 66,732.39 万元,对当期储能业务收入规模产生较大影响,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
(2)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阳光电源 | 未披露 | 36.69% | 37.47% | 23.24% |
1-19
| 公司名称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锦浪科技 | 26.79% | 27.64% | 37.08% | 34.33% |
| 固德威 | 未披露 | 49.72% | 55.83% | 44.50% |
| 均值 | 未披露 | 37.96% | 43.46% | 34.02% |
| 发行人 | 32.96% | 21.98% | 14.86% | 11.06% |
受产品结构及销售区域影响,公司储能产品毛利率及波动与可比公司存在一 定差异。锦浪科技、固德威以户储及中小型工商业为主、海外销售占比较高,该 类市场毛利率普遍优于国内市场。公司储能产品整体毛利率变动受储能变流器和 储能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占比变化影响较大,储能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通常在 6-7 个百分点,而储能变流器产品毛利率至 2024 年度已达到 30.28%,2024 年储能系 统集成业务在公司储能业务收入中占比下降,导致毛利率提高。
公司储能业务毛利率水平及波动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在扣除毛利率较 低的储能系统集成业务影响因素后,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毛利率略低于与同行业 均值,具有合理性,毛利率波动与同行业无显著差异。
(3)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阳光电源 | 未披露 | - | 915,831.28 | 37.31% | 666,990.54 | 183.44% | 235,318.72 |
| 锦浪科技 | 未披露 | - | 15,719.60 | -3.36% | 16,266.18 | -55.62% | 36,654.22 |
| 固德威 | 未披露 | - | 46,166.02 | -70.53% | 156,630.43 | -4.67% | 164,308.14 |
| 发行人 | 9,389.80 | 525.14% | 42,386.49 | 48.01% | 28,636.62 | 153.47% | 11,297.83 |
锦浪科技及固德威由于产品类型及销售地域等方面影响,储能变流器产品的 盈利能力下降。公司储能产品收入结构中,储能变流器销售量和占比上升、以及 海外市场的拓展,提高了储能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盈利能力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业务与产品及应用市场更接近的阳光电源的储能业务利 润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1-20
(四)是否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 、行业竞争
在政策支持及经济性提升的共同作用下,光伏及储能行业快速发展。良好的 市场前景吸引国内外众多企业尝试进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未来竞争对手大 量进入,将加剧行业竞争,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及利润率产生不利影响。
2 、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和积累,公司已经与国家电投、国家能投、大唐、中核 集团、中广核等国内发电集团为代表的高端发电市场建立起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同时深耕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大型民营能源投资集团以及中国能建、中国电建等 国内主要光伏 EPC,长期稳居国内一线供应商地位。随着公司海外拓展的加速, 已经与 TATA、ACWA、L&T、SOLARIA 等全球多个国家的光伏开发商建立战 略性合作关系,产品出货覆盖亚太、中东非、北美、欧洲等地区。
在此基础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巩固现有客户,积极开发新客户
公司凭借光伏逆变器产品及储能产品的成本和质量优势,使公司在行业内处 于有利的竞争地位,赢得了国内众多优质客户资源,并与他们建立了长期稳固的 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现有客户紧密联系,深挖客户需求,进一 步扩大自身在主要客户中的产品份额。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蓬勃发展,应用场景、投资主体都越来越多元化。公司将 充分利用现有销售渠道和客户基础,继续拓展销售网络,特别是高溢价的海外市 场;持续关注业内多业态融合发展趋势,根据不同的销售场景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积极开发新客户。
(2)强化产品研发升级,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强大的研发团队能够保障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电力电子产品具有明显的生 命周期特征,在产品推出后需持续升级和优化,以保持竞争力和利润水平,同时 还需与产业链上的其他产品进行系统集成,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公司的研发 团队,具备较强的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可以根据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快速准确
1-21
的为其提供从实体产品生产到整体系统搭建的解决方案,同时还可以根据客户在 使用过程中的需求快速为其进行方案优化调整。
公司近年来相继推出了光伏和储能设备集成的“光储”一体化方案、1500V 系列兆瓦级高电压大容量逆变器、变流器及系统集成方案、构网型储能系统解决 方案等,公司领先的研发优势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客户粘性,保持竞 争优势。
(3)加快海外布局步伐,强化本地化供应体系建设
公司目前在印度设有生产基地,未来拟加快出海速度,提高全球交付能力, 强化本地化供应体系建设,以减少关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增强抗风险能力, 提高客户服务能力,进而维持并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结合报告期逆变器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国家 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产品类别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定价模式和成本结构 等,说明境外销售最近一期销售占比及毛利率同步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和同行业公司可比;结合境外销售情况,以及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 业务中电芯部件在报告期内的成本变化、相关进出口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 对应业务是否存在相关不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一)结合报告期逆变器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国 家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产品类别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定价模式和成本结 构等,说明境外销售最近一期销售占比及毛利率同步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和同行业公司可比。
1 、境外销售的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
公司光伏逆变器境外销售主要包括直销和经销两种业务模式,应用于集中式 光伏电站的光伏逆变器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对分布式光伏主要采用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逆变器境外销售按主要业务模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模式 | 2025 年第1 季度 | 2024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 直销 | 18,985.69 | 87.91% | 21.56% | 75,847.70 | 88.17% | 27.39% |
1-22
| 经销 | 2,610.33 | 12.09% | 22.90% | 10,178.54 | 11.83% | 29.80% |
|---|---|---|---|---|---|---|
| 合计 | 21,596.02 | 100.00% | 21.72% | 86,026.25 | 100.00% | 27.68% |
| 业务模式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 直销 | 59,910.09 | 93.34% | 20.68% | 25,237.42 | 87.25% | 20.89% |
| 经销 | 4,277.85 | 6.66% | 20.22% | 3,688.14 | 12.75% | 31.09% |
| 合计 | 64,187.94 | 100.00% | 20.65% | 28,925.56 | 100.00% | 22.19% |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逆变器境外销售主要针对大型地面光伏项目,销售模式 以直销为主。海外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客户主要是一单一议,项目毛利率可能存在 波动。报告期内分布式光伏整体销售规模较小,毛利率受单体订单影响较大,整 体可比性不高。
2 、主要外销国家和地区
按照市场环境、文化特征、地域等因素,公司将海外市场划分为亚太地区(不 含中国境内及中东)、中东非、欧洲、美洲等区域。报告期内,公司光伏逆变器 主要外销国家和地区为中东非、亚太地区和欧洲。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外销收入按照主要销售大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区域/国家 | 2025 年第1 季度 | 2024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 亚太 | 18,486.89 | 85.60% | 20.67% | 49,689.42 | 57.76% | 24.88% |
| 中东非 | 2,304.82 | 10.67% | 27.68% | 28,252.65 | 32.84% | 30.07% |
| 欧洲 | 622.35 | 2.88% | 28.94% | 7,066.26 | 8.21% | 36.95% |
| 美洲 | 181.96 | 0.84% | 28.69% | 1,017.91 | 1.18% | 33.20% |
| 总 计 | 21,596.02 | 100.00% | 21.72% | 86,026.25 | 100.00% | 27.68% |
| 区域/国家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 亚太 | 34,739.64 | 54.12% | 17.89% | 21,965.62 | 75.94% | 19.33% |
| 中东非 | 17,546.52 | 27.34% | 23.82% | 1,177.75 | 4.07% | 36.92% |
| 欧洲 | 10,130.44 | 15.78% | 23.00% | 5,782.19 | 19.99% | 30.06% |
| 美洲 | 1,771.34 | 2.76% | 29.94% | - | - | -- |
| 总 计 | 64,187.94 | 100.00% | 20.65% | 28,925.56 | 100.00% | 22.19% |
1-23
自报告期期初,以印度为代表的亚太地区是公司外销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公 司在印度设有生产基地,较早进入印度光伏市场,经过多年市场积累以及印度光 伏产业对本地化要求的提高,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在印度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议价能力上升。公司持续对应用于印度市场的光伏逆变器进行研发降本、升级迭 代,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毛利率。
在降碳需求和经济转型需求共同驱动下,沙特、阿联酋等中东非国家利用其 得天独厚的光照优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2021 年,公司在迪拜 设立子公司,开始深度挖掘中东非区域的市场需求。2023 年以来中东非市场进 入高增长阶段,光伏新增装机量增幅明显,公司亦从中获得了一定市场份额。相 较于印度客户,中东非区域客户更侧重对产品品牌、质量、安全可靠性等综合评 价,对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因此中东非市场整体毛利率优于印度市场。中东非 市场在外销收入结构中占比上升,拉高了外销收入的整体毛利率。除了与国内光 伏电站 EPC 绑定合作外,公司还拓展了与当地终端业主直接合作的渠道,项目 盈利能力增强。
综上,印度市场的竞争力逐年增强、高溢价的新兴市场的拓展以及与终端业 主合作的深入,扩大了公司外销收入规模,提高了外销收入毛利率水平。
3 、产品类别及获取订单的方式
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主要包括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和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两类, 按产品类别拆分光伏逆变器外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模式 | 2025 年第1 季度 | 2024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 集中式 | 13,744.36 | 63.64% | 20.63% | 59,566.66 | 69.24% | 26.70% |
| 组串式 | 7,851.66 | 36.36% | 23.65% | 26,459.58 | 30.76% | 29.87% |
| 合计 | 21,596.02 | 100.00% | 21.72% | 86,026.25 | 100.00% | 27.68% |
| 业务模式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
| 集中式 | 42,045.41 | 65.50% | 20.58% | 18,393.59 | 63.59% | 20.81% |
| 组串式 | 22,142.53 | 34.50% | 20.79% | 10,531.97 | 36.41% | 24.59% |
| 合计 | 64,187.94 | 100.00% | 20.65% | 28,925.56 | 100.00% | 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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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境外销售的客户类型根据产品应用场景不同存在差异,集中式逆变器、 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主要应用于大型地面电站,客户主要为直销客户,具体可分 为两种,一种为电站开发商,包括国外大型能源投资商、政府与公共机构、具有 资金与资源实力的综合性财团等多种类型;另一种为国内能源企业或 EPC,双方 优势互补,可实现“借船出海”。针对第一种客户,公司主要通过销售团队对当 地主流电站开发商定期拜访、沟通,获取市场商机,进行技术交流,在获得开发 商邀请后参与项目招标。针对第二种客户,双方通常已在国内项目中进行了深度 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后获取订单。分布式组串式 逆变器主要应用于分布式项目,下游客户主要为经销商(分销商或中大型安装商), 公司通常不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由经销商获取订单后向公司下单。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类别未发生较大变动,以集中式产品为主;外销产 品主要应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获取订单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定价模式和成本结构
光伏逆变器产品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当前行业基本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公 司以产品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客户资信、历史合作情况、项目具体需求、竞争 对手情况、业务拓展需要以及市场竞争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向客户进行报价,通过 招投标或者商业谈判等方式确定最终产品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光伏逆变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地面电站,该类光伏逆 变器产品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模式 | 2025 年第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直接材料 | 14,205.88 | 88.50% | 50,843.37 | 87.68% | 42,517.26 | 87.89% | 18,249.31 | 88.47% |
| 直接人工 | 353.75 | 2.20% | 1,431.50 | 2.47% | 1,149.41 | 2.38% | 597.90 | 2.90% |
| 制造费用 | 440.48 | 2.74% | 1,711.64 | 2.95% | 1,856.64 | 3.84% | 692.49 | 3.36% |
| 运输成本 | 351.78 | 2.19% | 1,456.92 | 2.51% | 1,018.27 | 2.11% | 233.79 | 1.13% |
| 质保成本 | 700.75 | 4.37% | 2,546.38 | 4.39% | 1,831.50 | 3.79% | 854.81 | 4.14% |
| 合 计 | 16,052.64 | 100.00% | 57,989.81 | 100.00% | 48,373.08 | 100.00% | 20,628.3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逆变器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成本结构稳定,原材料价 格的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影响。
1-25
综上,2024 年 1-9 月及 2024 全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和毛利率上升, 主要原因系在印度等公司的传统外销市场上竞争力提升,在地化生产带来议价能 力提高;以及高溢价的新兴市场开拓,与终端客户直接合作频次增加,促使销售 规模增大,整体毛利率提升。
5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22-2024 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2022-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公司 名称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金额 | 外销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外销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外销 占比 |
毛利率 | |
| 阳光电源 | 3,629,396.84 | 46.62% | 40.29% | 3,336,932.97 | 46.19% | 41.57% | 1,906,234.53 | 47.35% | 27.33% |
| 锦浪科技 | 282,855.28 | 43.24% | 28.12% | 241,087.72 | 39.52% | 36.71% | 325,467.69 | 55.26% | 34.48% |
| 固德威 | 199,893.75 | 29.89% | 36.75% | 432,932.20 | 59.33% | 43.25% | 374,150.22 | 79.78% | 37.12% |
| 平均值 | - | 39.92% | 35.05% | - | 48.35% | 40.51% | - | 60.80% | 32.98% |
| 发行人 | 116,383.38 | 24.38% | 32.74% | 68,972.94 | 13.98% | 21.17% | 33,523.48 | 14.34% | 22.65% |
注:因无法获取可比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的外销收入与毛利率情况,此处列示可比公司整体 外销情况,因口径差异,未计算行业平均值。
公司长期立足于国内市场,海外市场开发的时间晚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过 几年的市场开拓、渠道搭建及示范项目的落地,公司在海外市场知名度提升,海 外市场逐渐打开。在能源转型的大环境下,各国加大了对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投 资,大型地面光伏获得较大的市场空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外销区域以亚太、 中东非等新兴市场为主,该等地区对大型地面电站的投资较多,是公司产品的优 势应用场景之一,当地新增装机的增长带动了公司外销规模增长和毛利率提升。 与公司产品较为接近的阳光电源外销占比较高且保持稳定,外销毛利率也较高。 锦浪科技和固德威由于产品类型应用场景差异,外销占比及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 公司最近一期外销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提高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境外销售情况,以及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业务中电 芯部件在报告期内的成本变化、相关进出口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对应业务 是否存在相关不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 、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产品主要为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产品,储能系
1-26
统集成产品均为内销;主要销售市场包括亚太地区、中东非、欧洲和北美,其中 北美主要销售储能变流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33,523.48 万元、68,972.94 万元、116,383.38 万元和 42.929.40 万元,其中亚太和中东非地区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外销目的地, 来自上述地区的收入合计分别为 27,657.73 万元、53,654.68 万元、78,828.73 万元 和 26,944.33 万元,合计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50%、77.79%、67.73%、 62.76%。
2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业务中电芯部件在报告期内的成本变化
储能系统集成,主要由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 储能变流器(PCS)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构成,为应用于电站的最终产品。公司具 备储能变流器生产的能力和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仅在储能系统 集成产品中涉及电芯部件,为购入成品电池包进行集成。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系统集成中电池包部件的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W/h
| 产品类别 | 2025 年1-3 月 | 2025 年1-3 月 | 2024 年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
| 单位成本 | 变动率 | 单位成本 | 变动率 | 单位成本 | 变动率 | 单位成本 | |
| 电池包 | - | - | 0.45 | -52.64% | 0.95 | -14.71% | 1.11 |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电池包单位成本呈下降趋势。2023 年以来,受电池 级磷酸铁锂价格大幅下降及电池技术迭代影响,电池包价格降幅较大,公司电池 包采购成本变动情况与行业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系统集成业务均为内销。受储能系统价格大幅下降的影 响,2024 年以来,公司对储能系统集成业务的销售策略发生调整,由主动争取 转变为视项目利润、客户资信及商务条款等情况决定是否接单,因此公司储能系 统集成业务出现较明显收缩;目前,发行人储能系统集成无境外业务,假设发行 人日后在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如电芯受关税政策影响,导致电芯成本增加,发行 人可将相关成本向下游传导,电芯成本变动对公司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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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相关进出口政策情况,发行人对应业务是否存在相关不利因素,采取的 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市场主要为亚太、中东非、欧洲和美洲,其中涉及 销售规模较大且报告期内具有持续性的国家主要为印度、沙特、美国。
公司主要经营的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生产地集中在 中国、印度,中国及印度对于相关产品并无出口限制。
针对进口国,涉及的进口政策主要包括:产品进口关税(含直接关税及反倾 销反补贴等政策实施导致的额外关税)、原产地限制等。针对进口国的进出口政 策及发行人应对情况具体如下:
(1)产品进口关税(含反倾销、反补贴等)
关税及贸易壁垒可能提高产品整体贸易成本,尤其在美国、印度等市场具有 不确定性。为此,公司采取了如下应对措施:
1)关税监控:公司销售人员实时监控主要市场的关税政策变化,在出现重 要变动时组织召开会议,评估政策影响。
2)建立“政策触发式”应急响应机制:针对突发境外关税调整,公司可以 临时调整交付路径,增加第三国中转仓转运方式。
3)优化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采用 DAP(Delivered at Place)条款,明确由 客户或双方合理分担可能发生的进口关税及清关风险;同时加入“不可抗力”条 款,覆盖突发政策变化导致的交付延迟责任归属。
4)优化业务布局:公司在业务拓展方面重点布局在中东(如沙特“Vision 2030”计划)等政策友好地区。
如产品进口关税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公司亦可以采取在相关境外关税敏感市 场设立仓储或组装中心,力求在中长期通过产地调整来规避高关税问题。 (2)产品本土化要求与原产地限制
部分国家提出本地制造比例要求(如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印度 PLI 激励政策),若产品不符合产地条件,可能影响项目中标或补贴获取。公司 通过在印度建立工厂,在部分对原产国敏感的市场,降低对“中国制造”标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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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同时,考虑到未来全球化布局的需求,公司亦可根据目标市场体量与政策 方向,动态评估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建设本地工厂或合资企业的可行性。
此外,不同国家对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设有并网、 安全、能效等强制标准。为确保产品符合目的国技术要求,公司在产品设计阶段 即参考主要出口国标准,确保出口后快速通关,并要求设计人员实时关注标准变 化情况。如相关变化影响较大,公司可以进一步采取与当地电力公司或系统集成 商合作等方式优化产品认证与技术标准。上述措施将有效防范进出口政策对公司 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说明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 量化测算并说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 是否存在相关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一)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与境外收入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境外营业收入(CNY) | 42,929.40 | 116,383.38 | 68,972.94 | 33,523.48 |
| 境外营业收入变动比例(CNY) | - | 68.74% | 105.75% | 33.21% |
| 以美元结算的外币收入(USD) | 383.66 | 7,538.69 | 2,866.37 | 818.41 |
| 以欧元结算的外币收入(EUR) | 84.70 | 902.57 | 1,432.24 | 693.39 |
| 以印度卢比结算的外币收入(INR) | 204,379.54 | 515,449.70 | 382,874.38 | 210,499.91 |
| 汇兑损益(收益以负数列示) | -589.79 | -689.51 | -1,176.29 | -304.22 |
| 汇兑损益/境外销售收入 | -1.37% | -0.59% | -1.71% | -0.91% |
| 当期期末汇率(USD/CNY) | 7.1782 | 7.1884 | 7.0827 | 6.9646 |
| 汇率变动 | -0.14% | 1.49% | 1.70% | 9.24% |
| 当期期末汇率(EUR/CNY) | 7.7962 | 7.5257 | 7.8592 | 7.4229 |
| 汇率变动 | 3.59% | -4.24% | 5.88% | 2.81% |
| 当期期末汇率(INR/CNY) | 0.0839 | 0.0840 | 0.0851 | 0.0841 |
| 汇率变动 | -0.14% | -1.30% | 1.21% | -1.81% |
注:美元、欧元汇率数据来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印度卢比汇率数据来自同花顺。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印度卢比作为结算货币,其 中以美元为主,汇兑损益主要受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各期汇兑
1-29
损益分别为-304.22 万元、-1,176.29 万元、-689.51 万元和-589.79 万元,均为汇兑 收益,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1%、-1.71%、-0.59%和-1.37%。报告期 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人民币及外币金额均在持续增长,2023 年度增速较快,2024 年度增速有所放缓。因 2022 年美元大幅升值,期末汇率较期初汇率变动幅度为 9.24%,导致公司汇兑收益增加较多;2023 年美元持续升值,且以美元结算的外 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导致公司汇兑收益持续大幅增加。2024 年美元持续升值, 但因欧元和印度卢比贬值,导致公司汇兑收益较 2023 年有所减少。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使用美元、欧元、印度卢比结算,公司收入确认时,以该 时点的月初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同时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或冲减合同负债)。 当月收到外币货款并结汇时,以相应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结汇,因记账汇率与 结汇汇率存在差异,相应产生汇兑损益;当月未收回外币货款或已收外币货款但 未结汇的外币金融资产,于每月末在按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会产生汇 兑损益。在结汇时间的选择上,发行人与银行等机构进行沟通,观察市场汇率变 动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自主选择有利的结汇时间点进行结汇,因此结 汇时间不固定,汇兑损益与外销收入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比例关系。在汇率波动 较大或资金需求较大时,亦存在一个月内多次结汇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汇兑损益与外币金融资产大小及汇率波动有关,并受到应收 账款确认时点、收款账期、结汇时点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汇兑损益的变动与汇 率波动方向一致。
(二)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量化测算并说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是否存在相关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及 有效性。
1 、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亚太、中东非、北美、欧洲等境外地区,上述区域的 国家多为具有成熟市场经济的国家,具有健全稳定的进出口政策及法规,公司作 为国内较早通过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认证,欧盟 CE 等认证,印度 CEA、BIS 认 证,泰国 PEA、MEA 认证,沙特 SAGC、CB、Saber 认证,迪拜 DEWA 认证, 阿联酋 ADQCC 列名,南非 NRS、RPPs 认证(光伏逆变器)、BESF 认证(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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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变流器),北美 UL、IEEE 认证,巴西 Inmetro 认证等主流市场的集中式、组 串式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生产企业,已取得出口国的资质认证、获得出口国 的准入许可。
2 、量化测算并说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 影响,是否存在相关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假设影响公司境外销售的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基础上, 采用报告期各期上一年度年初、年末平均汇率进行模拟测算,与公司当期实际汇 率折算的营业收入进行对比,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营业收入(a) | 83,069.60 | 477,340.38 | 493,266.31 | 233,854.18 |
| 其中:以美元结算的收入(b) | 383.66 | 7,538.69 | 2,866.37 | 818.41 |
| 以欧元结算的收入(c) | 84.70 | 902.57 | 1,432.24 | 693.39 |
| 以印度卢比结算的收入(d) | 204,379.54 | 515,449.70 | 382,874.38 | 210,499.91 |
| 以人民币结算的收入(e) | 22,159.73 | 12,085.49 | 4,755.30 | 5,290.18 |
| 当期境外营业收入(f) | 42,929.40 | 116,383.38 | 68,972.94 | 33,523.48 |
| 美元上一年度平均汇率(g) | 7.1356 | 7.0237 | 6.6702 | 6.4503 |
| 欧元上一年度平均汇率(h) | 7.6925 | 7.6411 | 7.3213 | 7.6224 |
| 印度卢比上一年度平均汇率(i) | 0.0846 | 0.0846 | 0.0849 | 0.0874 |
| 模拟测算的境外营业收入 (j=bg+ch+d*i+e) |
42,837.74 | 115,557.08 | 66,867.23 | 34,254.38 |
| 境外营业收入测算差异(k=f-j) | 91.65 | 826.30 | 2,105.71 | -730.89 |
| 差异占境外营业收入比(l=k/f) | 0.21% | 0.71% | 3.05% | -2.18% |
| 差异占营业收入比(m=k/a) | 0.11% | 0.17% | 0.43% | -0.31% |
注 1:公司境外收入按项目所在地划分,包含国内客户境外项目的收入。 注 2:当期境外营业收入为折算人民币之后的境外收入,下同。
经测算,美元、欧元、印度卢比以报告期各期上一年度年初、年末的平均汇 率测算的境外营业收入与实际结算的境外营业收入各期差异金额分别为-730.89 万元、2,105.71 万元、826.30 万元和 91.65 万元,占当期境外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2.18%、3.05%、0.71%和 0.21%,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1%、0.43%、 0.17%和 0.11%,汇率波动对公司境外销售的影响较小。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
1-31
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
(2)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及主要供应商均在国内,汇率 波动预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及采购产生影响。
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方面,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同时面向境内及 境外市场。为测算汇率波动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募投项目在本次报告期期初已完全达产且已在各期实现销售;
2)报告期内境外营业收入占比平均为 26.12%,取整以 26%计算各期募投项 目收入中的境外收入金额;
3)鉴于公司以外币结算的境外收入中美元占比较高,以美元汇率变动测算 汇率变动对募投项目收入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按照报告期各期上一年度年初、年末美元平均汇率相较于当 期年初、年末平均汇率的变动,测算对募投项目收入的影响,过程如下: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募投项目预计收入(a) | 123,75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 其中:境外收入(b=a*26%) | 32,175.00 | 128,700.00 | 128,700.00 | 128,700.00 |
| 当期美元平均汇率(c) | 7.1833 | 7.1356 | 7.0237 | 6.6702 |
| 上一年度美元平均汇率(d) | 7.1356 | 7.0237 | 6.6702 | 6.4503 |
| 按照上一年度平均汇率计算的 境外收入(e=b*d/c) |
31,961.35 | 126,682.62 | 122,223.45 | 124,458.01 |
| 境外收入差异(f=b-e) | 213.65 | 2,017.38 | 6,476.55 | 4,241.99 |
| 差异占募投境外收入比(g=f/b) | 0.66% | 1.57% | 5.03% | 3.30% |
| 差异占募投收入比(h=f/a) | 0.17% | 0.41% | 1.31% | 0.86% |
经测算,假设按照报告期各期上一年度年初、年末美元平均汇率测算,募投 项目因美元汇率变化而造成的收入变化金额占各期募投项目收入比例较低,汇率 波动对募投项目影响较小。
(3)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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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使用美元、欧元、印度卢比等外币结算,公司汇兑损益的 产生与外币金融资产大小及汇率波动有关,并受到应收账款确认时点、收款账期、 结汇时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业务结算周期等持有相当数量的外币货币 资金、外币应收款项等外币资产,人民币单边持续升值导致公司产生汇兑损失, 人民币单边持续贬值导致公司产生汇兑收益。
3 、是否存在相关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近年来海外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各期,公司出口 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08%、13.02%、21.66%和 25.20%。公司出 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印度卢比等外币结算,若未来人民币兑换其他币种汇 率出现较大波动,且公司未对相关汇率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则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面对汇率波动风险,目前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有:①密切关注外汇市场波动 情况,加强外汇政策研究,提高相关财务、业务人员的汇率风险意识;②通过研 发创新、拓展销售渠道,公司不断提升自身产品竞争力和议价能力,增强经营能 力,以应对汇率波动风险;③适度通过货币互换等套期保值工具对冲汇率波动的 影响。公司通过以上应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汇率波动造成的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销售业务符合我国以及出口国家的进出口政 策,汇率波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汇率波动造成的影响。
四、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点、销售产品种类和 业务模式、销售收入规模占比等,说明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化是否具有合 理性,合作关系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同一 控制的具体情况,其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为行业惯例。
(一)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点、销售产品种类 和业务模式、销售收入规模占比等,说明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化是否具有 合理性,合作关系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1 、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
2021 年至 2025 年 1 季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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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5 年 1 季度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5 年1 季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合作时点 | 销售产品种类 | 业务 模式 |
收入 | 占比 |
| 1 | 宁德时代 | 2011年12月16日 | 2021年10月 | 储能变流器 | 直销 | 16,546.43 | 19.92% |
| 2 | 天合光能 | 1997年12月26日 | 2022年5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变流器 |
直销 | 7,585.88 | 9.13% |
| 3 | 正泰集团 | 1994年3月15日 | 2022年4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7,381.00 | 8.89% |
| 4 | 创维集团 | 2000年6月7日 | 2024年9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3,282.80 | 3.95% |
| 5 | 国家电投 | 2003年3月31日 | 2013年5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变流器 |
直销 | 3,234.63 | 3.89% |
| 2024 年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开始合作时点 | 销售产品种类 | 业务 模式 |
收入 | 占比 |
| 1 | 中天科技 | 2003年5月19日 | 2021年5月 | 储能系统 | 直销 | 40,144.16 | 8.41% |
| 2 | 中国电建 | 2011年9月28日 | 2014年1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31,908.04 | 6.68% |
| 3 | 中国能建 | 2011年9月28日 | 2021年3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系统 |
直销 | 25,676.93 | 5.38% |
| 4 | LARSEN & TOUBRO |
1938年2月7日 | 2019年5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25,471.22 | 5.34% |
| 5 | 宁德时代 | 2011年12月16日 | 2021年10月 | 储能变流器 | 直销 | 22,210.87 | 4.65% |
| 2023 年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开始合作时点 | 销售产品种类 | 业务 模式 |
收入 | 占比 |
| 1 | 中国电建 | 2011年9月28日 | 2014年1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系统 |
直销 | 61,120.50 | 12.39% |
| 2 | 中核工业 | 1999年6月29日 | 2015年8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系统 |
直销 | 59,847.15 | 12.13% |
| 3 | 中国能建 | 2011年9月28日 | 2021年3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变流器、储能 系统 |
直销 | 52,417.88 | 10.63% |
| 4 | 国家电投 | 2003年3月31日 | 2013年5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变流器、储能 系统 |
直销 | 46,827.94 | 9.49% |
| 5 | 中国大唐 | 2003年4月9日 | 2013年7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28,757.62 | 5.83% |
| 2022 年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开始合作时点 | 销售产品种类 | 业务 模式 |
收入 | 占比 |
| 1 | 中核工业 | 1999年6月29日 | 2015年8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系统 |
直销 | 41,000.07 | 17.53% |
| 2 | 湖南天威 | 2011年8月15日 | 2021年7月 | 储能系统 | 直销 | 26,991.15 | 11.54% |
| 3 | 中国电建 | 2011年9月28日 | 2014年1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12,969.94 | 5.55% |
| 4 | 中国大唐 | 2003年4月9日 | 2013年7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11,263.06 | 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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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比亚迪 | 1995年2月10日 | 2022年9月 | 储能变流器 | 直销 | 9,938.03 | 4.25% |
|---|---|---|---|---|---|---|---|
| 2021 年度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开始合作时点 | 销售产品种类 | 业务 模式 |
收入 | 占比 |
| 1 | AVAADA | 2017年 | 2019年4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10,038.05 | 9.19% |
| 2 | 国家电投 | 2003年3月31日 | 2013年5月 | 光伏逆变器、储 能变流器 |
直销 | 7,330.36 | 6.71% |
| 3 | 中国电建 | 2011年9月28日 | 2014年1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7,211.75 | 6.60% |
| 4 | 中国大唐 | 2003年4月9日 | 2013年7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7,051.62 | 6.46% |
| 5 | 中核工业 | 1999年6月29日 | 2015年8月 | 光伏逆变器 | 直销 | 6,765.21 | 6.19% |
注:“中国电建”包括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国家电投”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中国能建”包括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中国大唐”包括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中核工业”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AVAADA”包括 Avaada Clean Project Pvt Ltd 和 Avaada Energy Pvt Ltd(以下同);
-
“LARSEN & TOUBRO”包括 Larsen & Toubro Limited 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成立时间为集 团成立时间。根据走访获悉资料,项目组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由 L&T 实际执行的 合同亦纳入合并范围(以下同);
-
“天合光能”指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正泰集团”指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创维集团”指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宁德时代”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中天科技”指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
“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同)。
2 、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化是否具有合理性,合作关系是否具有持续性
和稳定性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中存在较大变化的客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性质 | 报告期内销 售变化情况 |
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
|---|---|---|---|---|
| 1 | AVAADA | 印度可再生能源 领域领先的公司 |
销售减少 | 印度光伏市场竞争激烈,发行人与 AVAADA在部分项目合作条款上未 达成一致,发行人仍在寻求更好的 合作机会 |
| 2 | 湖南天威 | 湖南省知名电器 设备厂家 |
销售减少 | 储能系统集成类项目具有独立性, 客户业务短期内不具备连续性,发 行人仍在寻求更好的合作机会 |
| 3 | 创维集团 | H股上市公司 | 新增客户 | 分布式业务拓展,持续开发新客户 |
除上述客户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持续合作,销售规模的变化主要
系客户当期需求变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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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或同一控制的具体情况,其原因及合理
性,是否为行业惯例
1 、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项目 | 销售/采购 主要内容 |
交易金额 | |||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宁德时代 | 销售 | 光伏逆变器、储 能双向变流器 |
16,546.43 | 22,210.87 | 745.08 | 519.82 |
| 采购 | 电池 | - | - | 21,589.65 | - | |
| 比亚迪 | 销售 | 光伏逆变器、储 能双向变流器 |
55.67 | 19,571.94 | 18,882.41 | 9,938.03 |
| 采购 | 电池 | - | 19,943.75 | 44,369.91 | 21,168.07 | |
| 正泰集团 | 销售 | 光伏逆变器 | 7,381.00 | 19,862.32 | 6,618.72 | 4,377.59 |
| 采购 | 变压器 | 31.86 | 9,885.84 | 25,659.95 | 21,723.35 | |
| 中天科技 | 销售 | 储能系统集成、 光伏逆变器、储 能双向变流器 |
1.27 | 40,144.16 | 2,043.10 | 971.08 |
| 采购 | 电池、EMS | - | 39,944.78 | - | - |
2 、原因及合理性
(1)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新能源创新科技公司,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 一流解决方案和服务。
宁德时代对储能业务板块持续深耕布局,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多家光伏 逆变器/储能变流器厂家进行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 能双向变流器,用于其光伏、储能项目的开展。
宁德时代在电池核心技术领域保持领先,是公司的主要储能电池供应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向宁德时代采购电池,用于公司的大型储能系统集成项目,这类项 目客户通常指定储能系统的电池供应商。
(2)比亚迪
比亚迪集团下的储能业务始于 2008 年,专注于储能系统及新型电池的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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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和推广应用,已形成集储能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回收于一体的完整 产业链,产品全面覆盖电源侧储能、电网侧储能、工商业储能、家庭储能、叉车 电池、船舶电池等应用领域。
比亚迪在储能业务领域与国家电投、中核集团、大唐集团、国投电力、中国 电建等多家国内,以及 NEXTeraENERGY、SMS、STATERA、VOLTALIA、Scatec 等国外知名企业达成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 用于比亚迪集团光伏、储能项目的开展。
比亚迪集团旗下的郑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均为 公司储能电池的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向比亚迪采购电池,用于公司的大型储能 系统集成项目,这类项目客户通常指定储能系统的电池供应商。
(3)正泰集团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智慧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公共 机构、工商业及终端用户提供一揽子能源解决方案,实现节能降碳、加速能源转 型。
正泰集团在变压器市场中的地位显著,特别是在超高压变压器领域具有领先 地位。报告期内,正泰集团旗下的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变压器的主 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向其采购变压器用于光伏业务。
正泰集团在大型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电站以及户用电站业务领域积极布 局,旗下子公司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光 伏材料和组件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以及光伏电站设备的安装与技术维护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向 其销售光伏逆变器,用于正泰集团光伏项目的开展。
(4)中天科技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2 年起步光纤通信业务,2002 年涉足智能电 网,2011 年开始布局新能源业务。中天科技新能源以电站建设为龙头,分布式 光伏为特色,微电网技术为核心,关键材料为突破,大型储能系统为亮点,已成 为中天集团下新的业务增长领域。
1-37
中天科技的储能系统集成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已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 国华电、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国大唐和中国铁塔等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建立战略 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向其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等产品,在 2024 年向中天集团销售储能系统集成产品。
中天科技的锂电池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储能、通信储能和新 能源电力储能等领域,年产能可达 10 亿安时。2024 年公司向中天科技采购电池、 EMS 产品,用于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储能系统集成领域客户通常指定电池供应 商,该业务符合发行人电池采购往常惯例,具有合理性。
公司上述采购和销售业务与自身主营业务高度相关,且相互独立,采购储能 电池主要系行业惯例采用客户指定供应商模式。上述业务系基于双方实际需求所 开展的,销售和采购的产品用于各自的生产经营,具备商业合理性。 3 、是否为行业惯例
经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光伏行业上市公司以及拟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同行 业亦存在客商重叠的情况,具体如下:
| 公司 | 主要产品 | 披露时间 | 相关披露 |
|---|---|---|---|
| 科润智控 (834062) |
变压器、高 低压成套开 关设备、户 外成套设备 等输配电核 心设备 |
2025-04-01 | 《关于科润智控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4 年三季报财务 数据更新版)》中披露重叠客户供应商情况如下:“报告 期内,公司存在供应商和客户重叠情况,主要可分为五种 情形,分别为:(1)因业务需求,向铜、硅钢片、电器 元件等材料供应商销售变压器、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等主 营产品,如安徽高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紫金矿业物流有 限公司;(2)业内电气设备企业与公司通过OEM模式, 购买或销售变压器等产品,主要系交易双方交货时间紧 张,产能不足所致,如天津港保税区益诚电力设备有限公 司、江苏源通电气有限公司等;(3)公司与同城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生产厂商基于时间成本、运输成本等因素考 虑,在各自原材料出现临时性短缺情况时,会考虑向对方 公司采购相关材料,例如,2022 年公司因硅钢片、铜线 出现临时性短缺,选择向浙江江山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采 购相关材料。2024 年浙江江山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因硅 钢片出现临时性短缺,选择向公司采购相关材料;(4) 因公司客户存在不同型号的变压器需求,在相关型号的变 压器出现临时性短缺情况时,公司会考虑向同城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生产厂商采购相关型号的变压器,如浙江江变科 技有限公司;(5)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向经 销商或加工厂商采购铜材料。由于公司未装配熔铸产线, 对于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金属边角余料,公司存在对外销 售的需求。因此,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向经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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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主要产品 | 披露时间 | 相关披露 |
|---|---|---|---|
| 或加工厂商采购铜线、铜杆等原材料的同时,向其销售金 属边角余料。如江西华辉铜业有限公司、江山市永鑫金属 回收有限公司。” |
|||
| 首航新能 (301658) |
光伏发电与 储能系统设 备 |
2025-03-2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重叠客户供应商情况如下:“无锡英臻科技有限公司为公 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数据采集棒等。 公司向无锡英臻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因为无锡英臻科 技有限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向公司采购逆变器用 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业务。 深圳昱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公司 主要向其采购电芯。公司向深圳昱泽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 的主要原因为因电芯长期存放存在损耗的情况,故公司将 部分型号用量较小的电芯进行销售。” |
| 明美新能 | 锂离子电池 模组 |
2022-12-2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报告期各期,公司向重叠客户 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为51,649.13万元、79,011.52万元、 188,243.96 万元和96,451.05 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30.12%、33.31%、54.07%和55.75%;公司向重 叠客户供应商的销售金额合计为40,645.22 万元、 81,095.53万元、171,758.72万元和124,414.12万元,占各 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34%、28.74%、43.48%和 51.89%。„„客户为多元化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涉及业务 产品类别较多,公司分别以客户和供应商身份与企业或者 企业集团下属的不同公司独立进行交易” |
| 爱旭股份 (600732) |
太阳能电池 片 |
2021-06-19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 所2020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中披露 重叠客户供应商情况如下:“客户、供应商重叠是基于各 自生产经营情况的交易需求,上述重叠客户、供应商主要 是组件厂,其主要原材料为电池片,有采购电池片的需求, 向爱旭股份购买电池片生产组件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 同时,中光能、保威基于光伏电站建设、技术研发等业务 需要,向上述组件厂采购少量光伏组件。上述电池销售和 采购组件是独立的交易行为。” |
| 博 力 威 (688345) |
锂离子电池 | 2021-06-0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重叠客户供应商情况如下:“公司电池组所使用的电芯由 客户指定采购或提供的情形分为两种:一是客户将其采购 的锂离子电芯以市场价格销售给公司或指定上游电芯品 牌由公司自行采购,公司将该部分电芯用于生产对应客户 的产品,产品销售价格和成本中包含电芯,该类客户为安 克创新;二是客户将其自行采购的锂离子电芯提供给公 司,公司将该部分电芯用于生产对应客户的产品,产品销 售价格和成本中均不包含电芯价款,该类客户主要包括小 牛电动和易马达等。” |
| 欣 旺 达 (300207) |
锂离子电池 电芯及模组 |
2011-04-1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重叠客户供应商情况如下:“客供电芯模式下:客户与公 司签订订单或者达成合作意向后,由客户自己或客户指定 的电芯厂向公司交付锂离子电芯。公司完成生产后,将产 品交付给客户或者客户指定的厂商。在报告期内,公司绝 大部分的客供电芯模式销售收入来源于AT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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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技术积累和进步、专业分工深化、上下游资源积累以及投资规模要求提 升,光伏行业企业不断巩固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合作关系,在此产业结构调整过程 中,可能存在部分大型能源企业业务涵盖产业链的上游、中游、下游的情形。
根据上述同行业公司的披露情况,光伏、储能行业上市公司中,存在一定的 客商重叠情形,符合行业惯例。
五、结合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和结构、库龄和减值计提政策、采购和生产策 略等,量化说明发行人库存商品等科目变动是否与相关收入相匹配,存货周转 率等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存货积压、跌价的风险;报告 期内计提减值损失对应的产品类型、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并结合行业周期、 市场售价及同行业可比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结合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和结构、库龄和减值计提政策、采购和生产 策略等,量化说明发行人库存商品等科目变动是否与相关收入相匹配,存货周 转率等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存货积压、跌价的风险
1 、存货规模和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
| 原材料 | 99,740.33 | 58.66% | 85,826.35 | 58.82% | 70,529.76 | 52.86% | 62,393.10 | 46.56% |
| 在产品及 半成品 |
13,195.74 | 7.76% | 12,409.19 | 8.50% | 6,762.44 | 5.07% | 14,282.85 | 10.66% |
| 库存商品 | 47,167.50 | 27.74% | 46,054.34 | 31.56% | 42,818.61 | 32.09% | 22,396.74 | 16.71% |
| 发出商品 | 9,921.56 | 5.84% | 1,628.79 | 1.12% | 13,318.47 | 9.98% | 34,926.75 | 26.06% |
| 合计 | 170,025.14 | 100.00% | 145,918.67 | 100.00% | 133,429.28 | 100.00% | 133,999.4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33,999.45 万元、133,429.28 万元、 145,918.67 万元和 170,025.14 万元,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存货余额 基本保持稳定水平,2025 年 1 季度末存货增长主要为年中生产、发货而进行备 货、排产,原材料、在产品及半成品余额较年末增长。
2 、存货库龄和减值计提政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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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存货项目 | 存货余额 | 库龄 | |||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 年以上 | |||
| 2025-3-31 | 原材料 | 99,740.33 | 98,837.15 | 520.60 | 230.93 | 151.65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3,195.74 | 13,195.74 | - | - | - | |
| 库存商品 | 47,167.50 | 47,167.50 | - | - | - | |
| 发出商品 | 9,921.56 | 9,921.56 | - | - | - | |
| 合计 | 170,025.14 | 169,121.95 | 520.60 | 230.93 | 151.65 | |
| 占比 | 100.00% | 99.47% | 0.31% | 0.14% | 0.09% | |
| 2024-12-31 | 原材料 | 85,826.35 | 84,736.70 | 652.76 | 285.24 | 151.65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2,409.19 | 12,409.19 | - | - | - | |
| 库存商品 | 46,054.34 | 46,054.34 | - | - | - | |
| 发出商品 | 1,628.79 | 1,628.79 | - | - | - | |
| 合计 | 145,918.67 | 144,829.02 | 652.76 | 285.24 | 151.65 | |
| 占比 | 100.00% | 99.25% | 0.45% | 0.20% | 0.10% | |
| 2023-12-31 | 原材料 | 70,529.76 | 69,575.63 | 596.81 | 141.94 | 215.37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6,762.44 | 6,762.44 | - | - | - | |
| 库存商品 | 42,818.61 | 42,818.61 | - | - | - | |
| 发出商品 | 13,318.47 | 13,318.47 | - | - | - | |
| 合计 | 133,429.28 | 132,475.16 | 596.81 | 141.94 | 215.37 | |
| 占比 | 100.00% | 99.28% | 0.45% | 0.11% | 0.16% | |
| 2022-12-31 | 原材料 | 62,393.10 | 61,045.70 | 832.59 | 191.53 | 323.29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4,282.85 | 14,282.85 | - | - | - | |
| 库存商品 | 22,396.74 | 22,396.74 | - | - | - | |
| 发出商品 | 34,926.75 | 34,926.75 | - | - | - | |
| 合计 | 133,999.45 | 132,652.04 | 832.59 | 191.53 | 323.29 | |
| 占比 | 100.00% | 98.99% | 0.62% | 0.14% | 0.24%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 集中在一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8.99%、99.28%、99.25%和 99.47%,少量一年以 上的存货主要是备货的原材料,可以正常使用。因收购艾默生的太阳能光伏逆变 器业务相关资产而购入的原材料,由于公司产品升级无法使用,公司已对该批原 材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部分通用材料在报告期内领用消耗,因此结转 部分存货跌价准备。除上述原材料以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残次冷备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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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销存货,其余一年以上原材料均可正常使用。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 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 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 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 、发行人采购和生产策略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采购和生产模式。报告期各期末, 存货中的库存商品订单覆盖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库存商品订单金额 | 45,311.49 | 44,254.79 | 39,746.56 | 21,036.33 |
| 库存商品余额 | 47,167.50 | 46,054.34 | 42,818.61 | 22,396.74 |
| 订单覆盖率 | 96.07% | 96.09% | 92.83% | 93.93% |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的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93.93%、92.83%、96.09% 和 96.07%,库存商品的订单覆盖率基本维持在 90%以上。对于标准化产品,公 司进行少量备货。
4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与收入匹配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销售及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库存商品余额 | 47,167.50 | 46,054.34 | 42,818.61 | 22,396.74 |
| 期后结转金额 | 9,932.89 | 41,007.33 | 42,818.61 | 22,396.74 |
| 库存商品期后销售结转率 | 21.06% | 89.04% | 100.00% | 100.00% |
| 发出商品余额 | 9,921.56 | 1,628.79 | 13,318.47 | 34,926.75 |
| 期后结转金额 | 9,921.56 | 1,628.79 | 13,318.47 | 34,926.75 |
| 发出商品期后销售结转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期后结转统计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报告期各期末的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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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00.00%、89.04%和 21.06%。2024 年末还有少量库存商品尚未结转收 入;2025 年 1 季度末库存商品结转收入比例较低主要受到 1 季度期后发货进度 的影响,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的发出商品已全部结转收入。
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流转较快,不存在滞销的情况,与期后收入相匹配。
5 、存货周转率
2022 年至 2024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次/年
| 单位:次/年 | |||
|---|---|---|---|
| 公司名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阳光电源 | 2.01 | 2.46 | 1.97 |
| 锦浪科技 | 2.28 | 2.04 | 2.32 |
| 固德威 | 2.24 | 2.81 | 2.58 |
| 行业平均 | 2.18 | 2.44 | 2.29 |
| 发行人 | 2.63 | 3.06 | 1.94 |
注:2025 年 1 季度同行业阳光电源、固德威未披露存货余额,指标无法计算;且 1 季度存 货受到年中发货进度影响,通常与全年存货周转率不具有可比性,故此处未列示 1 季度数据。
2022 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受到下游客户验收 确认周期影响,导致公司 2022 年末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较大;2023 年至 2024 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消耗速度加快,且光伏/储能项目建设 周期缩短,存货周转率随之提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综上分析,公司存货余额的持续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匹配,存货库龄大部分 在一年以内,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不存 在存货积压、跌价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计提减值损失对应的产品类型、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并 结合行业周期、市场售价及同行业可比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的充分性
1 、存货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计提减值损失对应的产品类型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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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存货类别 | 2025-3-31 | 2024-12-31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原材料 | 99,740.33 | 151.65 | 0.15% | 85,826.35 | 151.65 | 0.18%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3,195.74 | - | - | 12,409.19 | - | - |
| 库存商品 | 47,167.50 | - | - | 46,054.34 | - | - |
| 发出商品 | 9,921.56 | - | - | 1,628.79 | - | - |
| 合计 | 170,025.14 | 151.65 | 0.09% | 145,918.67 | 151.65 | 0.10% |
| 存货类别 | 2023-12-31 | 2022-12-31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原材料 | 70,529.76 | 215.21 | 0.31% | 62,393.10 | 323.29 | 0.52%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6,762.44 | - | - | 14,282.85 | - | - |
| 库存商品 | 42,818.61 | - | - | 22,396.74 | 0.21 | - |
| 发出商品 | 13,318.47 | 0.23 | 0.00% | 34,926.75 | - | - |
| 合计 | 133,429.28 | 215.44 | 0.16% | 133,999.45 | 323.50 | 0.2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323.50 万元、215.44 万元、 151.65 万元和 151.65 万元。因收购艾默生的太阳能光伏逆变器业务相关资产而 购入的原材料,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发行人存货中,在产品及半成品、库存商品主要系根据订单进行生产,生产 完成后均在较短时间内发出;发出商品为已发至客户处但尚未完成验收的产品, 未达到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但基本可以在一年内结转收入。因合同价格及成本 已固定,报告期内在产品及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经过存货跌价测试,基 本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2 、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项目 | 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计算过程 | 主要依据 |
|---|---|---|
| 原材料 | 需要经过加工,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 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
1.预计售价根据最近期 间销售价格确定;2.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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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计算过程 | 主要依据 |
|---|---|---|
|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 |
关税费=当期税金及附 加/当期营业收入预计 收入;3.预计销售费用= 当期销售费用/当期营 业收入预计收入;4. 预计完工成本由管理层 参考历史人工成本,材 料成本及历史制造费用 占比等因素综合预计。 |
|
| 在产品及半 成品 |
通常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
| 库存商品 | 通常直接用于出售,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
| 发出商品 | 通常直接用于出售,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存货类别 | 账面余额 | 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额 |
跌价准备 金额 |
跌价比例 |
| 2025年1季度 | 原材料 | 99,740.33 | 99,588.69 | 151.65 | 0.15%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3,195.74 | 13,195.74 | - | - | |
| 库存商品 | 47,167.50 | 47,167.50 | - | - | |
| 发出商品 | 9,921.56 | 9,921.56 | - | - | |
| 合计 | 170,025.14 | 169,873.49 | 151.65 | 0.09% | |
| 2024年度 | 原材料 | 85,826.35 | 85,674.70 | 151.65 | 0.18%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2,409.19 | 12,409.19 | - | - | |
| 库存商品 | 46,054.34 | 46,054.34 | - | - | |
| 发出商品 | 1,628.79 | 1,628.79 | - | - | |
| 合计 | 145,918.67 | 145,767.02 | 151.65 | 0.10% | |
| 2023年度 | 原材料 | 70,529.76 | 70,314.55 | 215.21 | 0.31%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6,762.44 | 6,762.44 | - | - | |
| 库存商品 | 42,818.61 | 42,818.61 | - | - | |
| 发出商品 | 13,318.47 | 13,318.24 | 0.23 | 0.00% | |
| 合计 | 133,429.28 | 133,213.84 | 215.44 | 0.16% | |
| 2022年度 | 原材料 | 62,393.10 | 62,069.82 | 323.29 | 0.52% |
| 在产品及半成品 | 14,282.85 | 14,282.85 | - | - | |
| 库存商品 | 22,396.74 | 22,396.53 | 0.21 | 0.00% | |
| 发出商品 | 34,926.75 | 34,926.75 | - | - | |
| 合计 | 133,999.45 | 133,675.95 | 323.50 | 0.24% |
3 、行业周期和售价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周期与主要产品售价情况,详见本题“一、说明报告期各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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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光伏发电的行业周期、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 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存在较大波动 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各业务板块的收入、 利润变动以及毛利率水平及波动是否同行业可比,是否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 不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之“(二)结合光伏发电的行业周期、分 业务板块对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 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之“1、光伏发电的行业发展周期”、“2、分业务板块说明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 献度、毛利率波动情况”之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逆变器单位售价和储能双向变流器单位售价均呈现下降 趋势,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变动相一致。发行人通过研发升级、 工艺改进以及高溢价市场拓展等,改善了光伏逆变器和储能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公司存货的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滞销或者销售量下滑的迹象。
4 、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2-2024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 公司简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阳光电源 | 6.68% | 7.30% | 3.17% |
| 锦浪科技 | 1.97% | 1.16% | 0.48% |
| 固德威 | 3.55% | 4.01% | 1.44% |
| 行业平均 | 4.07% | 4.16% | 1.70% |
| 上能电气 | 0.10% | 0.16% | 0.24% |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低于可比公司,主要受到产品结构、境 内外销售情况的影响。公司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且带定制属性的 产品较多,大部分合同价格及成本已固定,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公司严格按照客户的合同及订单组织生产,与合同及订单相对应,存货的订 单覆盖率较高,报告期各期维持在 90%以上,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背品及滞销存 货;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基本在一年内结转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是从艾默生收购的原材料部分,其他经测算需要计提的跌价准备较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进行存货跌价测试,存货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公司
1-46
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收入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滞销的情况。
六、结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具体业务模式和经营 情况、合同资产相关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应收 票据)规模与占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与收入增长是否匹配,报告期内应收 账款占比和周转率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并 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结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具体业务模式和经 营情况、合同资产相关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应 收票据)规模与占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与收入增长是否匹配,报告期内应 收账款占比和周转率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7,638.83 | 488,057.38 | 363,706.22 | 248,807.3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39 | 2,021.43 | 459.73 | 6,517.3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16.54 | 2,889.38 | 4,712.70 | 3,136.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780.76 | 492,968.19 | 368,878.65 | 258,460.9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9,440.56 | 416,055.51 | 303,995.56 | 202,104.0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969.73 | 36,393.55 | 24,094.69 | 15,991.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70.95 | 6,839.86 | 4,479.85 | 4,425.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72.02 | 21,522.91 | 39,928.57 | 20,884.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553.27 | 480,811.83 | 372,498.68 | 243,404.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72.51 | 12,156.36 | -3,620.03 | 15,056.21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056.21 万元、 -3,620.03 万元、12,156.36 万元和-70,772.51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2025 年一季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如下:
202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3,620.03 万元,其中较 2022 年支 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19,044.29 万元。2023 年随着下游市场需求 持续增加,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生产规模,当期公司获取的业务订单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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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公司存货规模快速增长。发行人根据已签订合同进行备货、生产和发货,因 此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大幅增加,占用了大量的营运资金;同时,2023 年公司使用更多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支付方式支付货款,需要支付 更多的保证金,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大幅增加且增加幅 度超过现金流入,综合导致 202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025 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70,772.51 万元,主要受客 户年中付款进度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主要集中于下半年,使得一季度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少;同时,正常的原材料备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有所增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支付的保证金、以及到期 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也有所增加。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 2025 年一季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具有合理性。
2 、公司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合同资产相关情况
公司业务模式中,应用于以大型地面光伏为代表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光伏逆 变器产品销售占比较高,集中式光伏电站一般按照项目建设进程付款,常在合同 中约定如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等进度款,付款进度与安排根据谈判 确定,通常为 1:4:4:1。该类型业务,下游客户以大型央国企、上市公司、 跨国集团为主,项目验收、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导致回款周期较长。因此报告期 内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应收票据)占比营业收入比重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 4,989.68 万元、14,120.84 万元、1,206.80 万元和 1,202.73 万元,主要系未到期质保金。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 双方将部分货款作为质保金,并约定在满足一定质保期限后支付。报告期内,公 司将未到期的质保金区分期限一年以内和一年以上的,分别列入合同资产、其他 非流动资产。
3 、应收账款等科目期末规模及占比、与收入是否匹配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以下简称“应收款项”)合计规模及 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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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① | 20,621.14 | 12,164.97 | 15,205.22 |
|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② | 11,342.25 | 5,685.75 | 8,798.63 |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③ | 224,232.02 | 209,068.33 | 83,129.33 |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含长期)④ | 35,991.03 | 32,642.58 | 15,576.75 |
| 合计⑤=①+②+③+④ | 292,186.43 | 259,561.64 | 122,709.93 |
| 营业收入⑥ | 477,340.38 | 493,266.31 | 233,854.18 |
| 占营业收入比⑦=⑤/⑥ | 61.21% | 52.62% | 52.4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合计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47%、52.62%、61.21%。2022 年至 2023 年占比基本稳定,2024 年占比小幅 增长,主要是由于境内比亚迪、宁德时代、正泰集团等客户使用较多票据支付; 境外印度子公司收到较多信用证,导致 2024 年末应收票据金额增加,综合导致 应收款项合计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增加。2022 年到 2024 年,公司应收账款等 科目期末规模及占比与公司收入增长基本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的应收款项金额和占比受到自身业务模式影响,公司销售货 款通常分为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公司的下游客户以大型央国企、 上市公司和跨国集团为主,客户按照项目进度回款,回款审批流程较长,进而影 响了公司报告期末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的规模伴随 收入规模增长,两者相匹配,报告期内的占比变化具有合理性。
4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2022-2024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 公司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阳光电源 | 42.08% | 34.91% | 44.03% |
| 锦浪科技 | 19.33% | 17.01% | 18.30% |
| 固德威 | 16.17% | 11.29% | 15.64% |
| 行业平均 | 25.86% | 21.07% | 25.99% |
| 发行人 | 61.21% | 52.62% | 52.47% |
| 差异 | -35.35% | -31.55% | -26.48% |
公司应收款项合计规模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其中锦浪科技 和固德威的外销收入占比较大,票据收款较少,整体回款情况较好,导致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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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与阳光电源产品应用场景可比性更高,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较大, 但阳光电源外销收入占比也高于公司,综合来看,回款速度优于公司。公司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重差异具有合理性。
2022-2024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 公司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阳光电源 | 2.90 | 3.78 | 3.24 |
| 锦浪科技 | 5.87 | 5.79 | 7.21 |
| 固德威 | 8.19 | 10.46 | 9.21 |
| 行业平均 | 5.66 | 6.68 | 6.55 |
| 发行人 | 2.03 | 3.10 | 3.04 |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阳光电源相对接近,锦浪科技、固德威应收账款周转 率整体较高。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阳光电源的产品主要面向下游客户在国内的大 型地面光伏/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建设期相对较长,投资额较大,整体回款周期 较长。锦浪科技、固德威以中小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为主,主要客户群体为户 用、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周期短,回款相对较快;且销售区域主要为 境外地区,国外客户的信用期整体短于国内客户,因此其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整体 较好。2024 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增幅超过当期收入增幅,导致 2024 年应收账款 周转率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款项占收入的比重略高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与阳光电源接近,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和公司产品应用场景、 下游客户相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 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 、单项计提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在 100 万元以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2025-3-31 | 云南宝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22.26 | 422.26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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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7.01 | 307.01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2.05 | 202.05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0.16 | 190.16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其他 | 644.58 | 239.58 | |||
| 合 计 | 1,766.07 | 1,361.07 | |||
| 2024-12-31 | 云南宝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22.26 | 422.26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0.16 | 190.16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2.05 | 202.05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7.01 | 307.01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其他 | 644.58 | 239.58 | |||
| 合 计 | 1,766.07 | 1,361.07 | |||
| 2023-12-31 | 云南宝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22.26 | 422.26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0.16 | 190.16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2.05 | 202.05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7.01 | 307.01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其他 | 474.98 | 288.86 | |||
| 合 计 | 1,596.46 | 1,410.35 | |||
| 2022-12-31 | 云南宝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22.26 | 422.26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6.04 | 196.04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2.05 | 202.05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上海孟弗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7.66 | 147.66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江苏世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23 | 150.23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7.01 | 307.01 | 100.00% | 货款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 |
| 其他 | 317.11 | 317.11 | |||
| 合 计 | 1,742.36 | 1,742.3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财务部会同销售部、法务部等部门结合应收款项的实际 情况,对其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判断。对与客户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 收账款、已经有明显迹象表明客户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收回可能性较低的货款进行单项计提。各年度 间,公司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客户变动较小。
1-51
2 、应收账款账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龄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金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219,223.66 | 87.24% | 195,273.64 | 80.02% | 204,792.82 | 90.73% | 73,876.92 | 79.92% |
| 1至2年 | 22,049.03 | 8.77% | 36,871.90 | 15.11% | 11,271.58 | 4.99% | 11,359.64 | 12.29% |
| 2至3年 | 4,368.02 | 1.74% | 6,082.57 | 2.49% | 5,583.46 | 2.47% | 3,114.86 | 3.37% |
| 3至4年 | 1,643.31 | 0.65% | 2,470.61 | 1.01% | 931.52 | 0.41% | 584.83 | 0.63% |
| 4至5年 | 1,009.15 | 0.40% | 333.75 | 0.14% | 222.13 | 0.10% | 1,925.83 | 2.08% |
| 5年以上 | 3,000.82 | 1.19% | 2,991.10 | 1.23% | 2,918.17 | 1.29% | 1,581.48 | 1.71% |
| 合计 | 251,293.99 | 100.00% | 244,023.57 | 100.00% | 225,719.68 | 100.00% | 92,443.56 | 100.00% |
从应收账款账龄来看,报告期公司账龄结构保持稳定,账龄结构良好。公司 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2 年以内,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92.20%、95.72%、95.13%和 96.01%。2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 快速增长所致。
3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应收票据余额① | 33,617.42 | 20,787.19 | 12,198.74 | 15,255.39 |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② | 399.46 | 166.05 | 33.77 | 50.17 |
|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③=①-② | 33,217.96 | 20,621.14 | 12,164.97 | 15,205.22 |
|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④ | 17,389.87 | 11,342.25 | 5,685.75 | 8,798.63 |
| 减:期末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⑤ | 6,818.13 | 4,582.77 | 4,770.95 | 4,437.33 |
| 在手应收票据余额⑥=①+④-⑤ | 44,189.17 | 27,546.67 | 13,113.54 | 19,616.70 |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⑦ | 251,293.99 | 244,023.57 | 225,719.68 | 92,443.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质保金⑧ | 37,483.38 | 38,738.34 | 20,056.37 | 11,621.03 |
| 合同资产⑨ | 1,349.97 | 1,344.56 | 14,864.05 | 5,258.34 |
| 应收账款经调整后余额⑩=⑦+⑧+⑨ | 290,127.34 | 284,106.46 | 260,640.10 | 109,322.93 |
| 应收款项余额⑪=⑩+⑥ | 334,316.51 | 311,653.13 | 273,753.64 | 128,939.63 |
| 期后回款情况⑫=⑬+⑭+⑮+⑯ | 58,620.98 | 123,260.89 | 220,715.82 | 115,875.34 |
| 其中:到期承兑⑬ | 16,804.17 | 21,547.75 | 10,510.19 | 16,38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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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背书转让⑭ | 703.79 | 26.71 | 1,514.36 | 3,181.05 |
| 票据贴现(含贴现利息)⑮ | 6,176.47 | 92.42 | 1,034.43 | - |
| 累计回款⑯ | 34,936.55 | 101,594.01 | 207,656.84 | 96,308.82 |
| 期后回款比例⑰=⑫/⑪ | 17.53% | 39.55% | 80.63% | 89.87% |
注:应收款项回款统计截止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各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回款比例分别为 89.87%、 80.63%、39.55%、17.53%,整体回款状况良好。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质量整体较好,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央国企、上 市公司及跨国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不存在可预见的不可收回的风险。 4 、坏账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坏账核销金额 | - | 114.96 | - | - |
| 坏账准备余额 | 19,106.28 | 19,791.55 | 16,651.35 | 9,314.23 |
| 占比 | 0.00% | 0.58%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比例低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公司于 2024 年度核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114.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核销时间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
| 江苏金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 | 50.00 | 和客户调解,免除部分债务 |
| 四川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 | 64.96 | 和客户调解,免除部分债务 |
2024 年,公司与两家客户调解,免除其部分债务。江苏金诺利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四川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按照收回 可能性已计提 40%坏账准备。
5 、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53
| 账龄 | 计提比例 | 计提比例 | 计提比例 | 计提比例 | 计提比例 |
|---|---|---|---|---|---|
| 阳光电源 | 锦浪科技 | 固德威 | 平均值 | 发行人 | |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30.00% | 30.00% |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以 2 年以内为主,账龄结构良好;报告期内应 收账款坏账核销比例低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应收款项 期后回款情况正常,回款进度合理;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在报告期内变 动较小。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一致,坏账计提政策与可 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七、结合采购合同条款及订单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对应的主体基 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购内容、采用预付方式的原因、预付金额占订 单金额的比例,预付款对应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和交货情况等主要合同的期 后执行情况以及预付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一)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对应的主体基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原材料 | 7,508.53 | 44.57% | 4,488.63 | 48.05% | 1,414.71 | 36.70% | 659.74 | 38.36% |
| 海关费用 | 2,721.16 | 16.15% | 1,212.46 | 12.98% | 262.56 | 6.81% | - | - |
| 销售服务费 | 2,609.19 | 15.49% | 1,992.88 | 21.33% | 341.21 | 8.85% | 242.70 | 14.11% |
| 测试认证费 | 911.41 | 5.41% | 439.01 | 4.70% | 449.46 | 11.66% | 120.52 | 7.01% |
| 宣传展览费 | 615.71 | 3.65% | 220.62 | 2.36% | 472.93 | 12.27% | 260.60 | 15.15% |
| 其他 | 2,481.15 | 14.73% | 987.36 | 10.57% | 914.23 | 23.71% | 436.31 | 25.37% |
| 合 计 | 16,847.15 | 100.00% | 9,340.96 | 100.00% | 3,855.10 | 100.00% | 1,719.87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719.87 万元、3,855.10 万元、 9,340.96 万元和 16,847.15 万元,预付账款余额呈现增长趋势。公司的预付账款
1-54
主要为购买原材料、支付的印度海关费用、销售服务费、测试认证费等。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张、开拓市 场、销售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各期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预付对象 | 2025 年1 季度 | ||||
| 期末 余额 |
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 资本 |
是否存 在关联 关系 |
||
| 1 |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4,411.34 | 26.18% | 2005-4-27 | 17,095.53 | 否 |
| 2 | 印度海关 | 2,721.16 | 16.15% | - | - | 否 |
| 3 | 秦皇岛森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55.00 | 5.08% | 2020-3-5 | 200.00 | 否 |
| 4 | 江苏大全长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777.67 | 4.62% | 2000-9-30 | 11,000.00 | 否 |
| 5 | 文晔领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728.45 | 4.32% | 2005-10-10 | 3,515.00 (万美元) |
否 |
| 合 计 | 9,493.62 | 56.35% | ||||
| 序号 | 预付对象 | 2024 年末 | ||||
| 期末 余额 |
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 资本 |
是否存 在关联 关系 |
||
| 1 |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3,635.47 | 38.92% | 2005-4-27 | 17,095.53 | 否 |
| 2 | 印度海关 | 1,212.46 | 12.98% | - | - | 否 |
| 3 | 秦皇岛森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85.00 | 6.26% | 2020-3-5 | 200.00 | 否 |
| 4 | SCHEN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 |
420.90 | 4.51% | 2019-8-7 | - | 否 |
| 5 | 山西金悦泰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3.21% | 2020-8-5 | 100.00 | 否 |
| 合 计 | 6,153.83 | 65.88% | ||||
| 序号 | 预付对象 | 2023 年末 | ||||
| 期末 余额 |
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 资本 |
是否存 在关联 关系 |
||
| 1 |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 417.96 | 10.84% | 2002-1-6 | 30,000.00 | 否 |
| 2 | 无锡市大昌物流有限公司 | 310.31 | 8.05% | 2013-1-25 | 1,000.00 | 否 |
| 3 | 常州同创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00.40 | 7.79% | 2021-5-17 | 500.00 | 否 |
| 4 | 印度海关 | 262.56 | 6.81% | - | - | 否 |
| 5 | Sree Manjunatha Electricals | 239.36 | 6.21% | 2017-7-1 | - | 否 |
| 合 计 | 1,530.59 | 39.70% | ||||
| 序号 | 预付对象 | 2022 年末 |
1-55
| 期末 余额 |
占比 | 成立时间 | 注册 资本 |
是否存 在关联 关系 |
||
|---|---|---|---|---|---|---|
| 1 | 苏州市极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30.80 | 7.61% | 2018-8-19 | 1,000.00 | 否 |
| 2 | 无锡太湖人才发展中心 | 100.00 | 5.81% | 2020-7-17 | 3.00 | 否 |
| 3 | 宁波新明天电气有限公司 | 88.82 | 5.16% | 2008-1-7 | 490.00 | 否 |
| 4 | LEXINGTON SRL | 86.16 | 5.01% | 2017年 | - | 否 |
| 5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50 | 4.74% | 1993-3-17 | 58,222.51 | 否 |
| 合 计 | 487.28 | 28.33%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大预付账款支付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外资企业以及境外海关等,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实力,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公司的预付账款主要为购买原材料、支付海关费用、销售服务费、测试认证 费等,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采购内容、采用预付方式的原因、预付金额占订单金额的比例,预 付款对应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各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 2025 年3 月末 |
序号 | 预付对象 | 合同/订单内容 | 合同/订单内容 | 合同/订单内容 | 合同/订单内容 |
|---|---|---|---|---|---|---|
| 采购内容及预付原因 | 预付金 额占订 单比例 |
结算 方式 |
结算周期 | |||
| 1 |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
支付IGBT原材料采购款, 后因协商换货,财务作为 预付处理 |
不适用 | 银承 | 票到月结90天 | |
| 2 | 印度海关 | 根据当地海关政策,需预 付一定金额的关税费用 |
不适用 | 电汇 | 不适用 | |
| 3 | 秦皇岛森天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拓展指定区域市场 | 100% | 电汇 | 服务期间1年, 合同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内支 付预付款100% |
|
| 4 | 江苏大全长江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 |
预付环网柜采购款 | 30% | 银承 | 按阶段支付 | |
| 5 | 文晔领科(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
支付IGBT原材料采购款, 后因协商换货,财务作为 预付处理 |
不适用 | 银承 | 票到月结90天 | |
| 2024 年末 |
序号 | 预付对象 | 合同/订单内容 | |||
| 采购内容及预付原因 | 预付金 额占订 单比例 |
结算 方式 |
结算周期 | |||
| 1 |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
支付IGBT原材料采购款, 后因协商换货,财务作为 |
不适用 | 银承 | 票到月结90天 |
1-56
| 预付处理 | ||||||
|---|---|---|---|---|---|---|
| 2 | 印度海关 | 根据当地海关政策,需预 付一定金额的关税费用 |
不适用 | 电汇 | 不适用 | |
| 3 | 秦皇岛森天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拓展指定区域市场 | 100% | 电汇 | 服务期间1年, 合同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内支 付预付款100% |
|
| 4 | SCHEN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 |
拓展指定区域市场 | 100% | 电汇 | 合同签订后 100%预付,合 同期间1-2年, 按照项目签单 实际情况确认 合同进度 |
|
| 5 | 山西金悦泰科技有 限公司 |
拓展指定区域市场 | 100.00% | 电汇 | 不适用 | |
| 2023 年末 |
序号 | 预付对象 | 合同/订单内容 | |||
| 采购内容及预付原因 | 预付金 额占订 单比例 |
结算 方式 |
结算周期 | |||
| 1 |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 限公司 |
预付变压器原材料采购款 | 30% | 银承 | 预付30%,到货 后30%,运行后 30%,质保金 10% |
|
| 2 | 无锡市大昌物流有 限公司 |
2023年底销售量增加,预 付运输费保障运输车辆 |
100% | 电汇 | 不适用 | |
| 3 | 常州同创测试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 |
根据合同约定预付的测试 认证费 |
100% | 电汇 | 不适用 | |
| 4 | 印度海关 | 根据当地海关政策,需预 付一定金额的关税费用 |
不适用 | 电汇 | 不适用 | |
| 5 | Sree Manjunatha Electricals |
预付印度工厂变压器、电 缆等材料等 |
50% | 电汇 | 按照合同约定 | |
| 2022 年末 |
序号 | 预付对象 | 合同/订单内容 | |||
| 采购内容及预付原因 | 预付金 额占订 单比例 |
结算 方式 |
结算周期 | |||
| 1 | 苏州市极合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 |
预付老化前ATE采购款 | 30% | 电汇 | 预付30%,到货 后支付30%,验 收后支付30%, 验收12个月后 付10% |
|
| 2 | 无锡太湖人才发展 中心 |
预付宣传推广费用 | 100% | 电汇 | 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支 付100% |
|
| 3 | 宁波新明天电气有 限公司 |
预付断路器原材料采购款 | 100% | 电汇 | 合同签订后7 天支付100% |
|
| 4 | LEXINGTON SRL | 拓展指定区域市场 | 100% | 电汇 | 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支 付100% |
1-57
| 5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预付IGBT原材料采购款 | 100% | 电汇 | 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支 付100% |
||
|---|---|---|---|---|---|---|---|
报告期内,公司均按照合同或付款申请向主要预付对象支付相关款项。
(三)交货情况等主要合同的期后执行情况以及预付账款的期后结转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1 日,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的交货等期后执行情况、期 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预付对象 | 2025 年1 季度 | ||||
| 采购内容 | 期末 余额 |
交货情况 | 合同是 否完成 |
预付账款期 后结转情况 |
||
| 1 |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 |
IGBT | 4,411.34 | 未交货 | 否 | 未结转 |
| 2 | 印度海关 | 海关保证金 | 2,721.16 | 已结转部分 关税 |
不适用 | 已结转 1,646.47万 元 |
| 3 | 秦皇岛森天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销售服务费 | 855.00 | 尚未提供相 关服务 |
否 | 未结转 |
| 4 | 江苏大全长江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 |
环网柜 | 777.67 | 已部分交货 | 否 | 已结转 188.40 万元 |
| 5 | 文晔领科(上海)投 资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728.45 | 已全部供货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序号 | 预付对象 | 2024 年末 | ||||
| 采购内容 | 期末 余额 |
交货情况 | 合同是 否完成 |
预付账款期 后结转情况 |
||
| 1 |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 |
IGBT | 3,635.47 | 未交货 | 否 | 未结转 |
| 2 | 印度海关 | 海关保证金 | 1,212.46 | 已全额结转 关税 |
不适用 | 已全额结转 |
| 3 | 秦皇岛森天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销售服务费 | 585.00 | 尚未提供相 关服务 |
否 | 未结转 |
| 4 | SCHEN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 |
销售服务费 | 420.90 | 部分结转 | 否 | 已结转 105.15万元 |
| 5 | 山西金悦泰科技有限 公司 |
销售服务费 | 300.00 | 尚未提供相 关服务 |
否 | 未结转 |
| 序号 | 预付对象 | 2023 年末 | ||||
| 采购内容 | 期末 余额 |
交货情况 | 合同是 否完成 |
预付账款期 后结转情况 |
||
| 1 |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 公司 |
变压器 | 417.96 | 全部交货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2 | 无锡市大昌物流有限 公司 |
运输费 | 310.31 | 已完成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3 | 常州同创测试技术服 | 测试认证费 | 300.40 | 已完成 | 是 | 已全额结转 |
1-58
| 务有限公司 | ||||||
|---|---|---|---|---|---|---|
| 4 | 印度海关 | 海关保证金 | 262.56 | 已全额结转 关税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5 | Sree Manjunatha Electricals |
变压器、电 缆等 |
239.36 | 已完成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序号 | 预付对象 | 2022 年末 | ||||
| 采购内容 | 期末 余额 |
交货情况 | 合同是 否完成 |
预付账款期 后结转情况 |
||
| 1 | 苏州市极合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
老化前ATE | 130.80 | 全部交货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2 | 无锡太湖人才发展中 心 |
太湖人才峰 会相关服务 |
100.00 | 已完成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3 | 宁波新明天电气有限 公司 |
断路器 | 88.82 | 全部交货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4 | LEXINGTON SRL | 销售服务费 | 86.16 | 已完成 | 是 | 已全额结转 |
| 5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IGBT | 81.50 | 全部交货 | 是 | 已全额结转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预付供应商,基本按照预付合同供货、提供相关服务,公 司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结转。
八、结合报告期末短期借款的主要用途、利率水平,说明其规模与占比同 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结 合发行人债务结构,以及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受限情况、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 理性等,说明债务偿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等。
(一)结合报告期末短期借款的主要用途、利率水平,说明其规模与占比 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可比
1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主要用途与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用于各种经营支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支出、 费用支出、往来款项支出等。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借款利率分别为 3.52%、3.34%、2.78%和 2.55%, 融资成本较低。
2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规模、占比同比增长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1-59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抵押借款 | 44,000.00 | 25.10% | 44,000.00 | 28.72% | - | - | - | - |
| 保证借款 | 17,881.18 | 10.20% | 25,960.00 | 16.95% | 12,500.00 | 23.41% | 14,900.00 | 50.41% |
| 保理借款 | 16,042.40 | 9.15% | 11,526.25 | 7.52% | 1,000.00 | 1.87% | 3,328.00 | 11.26% |
| 信用借款 | 56,881.18 | 32.44% | 16,000.00 | 10.44% | 2,000.00 | 3.75% | - | - |
| 已贴现尚 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 |
40,375.73 | 23.03% | 55,602.50 | 36.30% | 37,870.85 | 70.94% | 11,314.38 | 38.28% |
| 应计利息 | 135.62 | 0.08% | 102.71 | 0.07% | 14.39 | 0.03% | 16.57 | 0.06% |
| 合 计 | 175,316.10 | 100.00% | 153,191.46 | 100.00% | 53,385.24 | 100.00% | 29,558.95 | 100.00% |
| 流动负债 合计 |
594,451.76 | 29.49% | 580,596.04 | 26.39% | 497,838.87 | 10.72% | 306,697.07 | 9.64% |
各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9,558.95 万元、53,385.24 万元、 153,191.46 万元和 175,316.10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9.64%、10.72%、26.39% 和 29.49%,短期借款余额及其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 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2022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23.38 亿元,2024 年主营 业务收入 47.67 亿元,2024 年比 2022 年收入规模增长了 1.04 倍,相应地公司营 运资金需要同步增加,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信用良好,各类短期借款不存在到期不能偿还的情况。 3 、公司与同行业资产负债率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阳光电源 | 64.16% | 65.07% | 64.46% | 67.97% |
| 锦浪科技 | 58.53% | 60.48% | 64.08% | 71.55% |
| 固德威 | 63.30% | 63.36% | 56.97% | 60.66% |
| 行业平均 | 62.00% | 62.97% | 61.84% | 66.73% |
| 上能电气 | 72.93% | 73.25% | 74.60% | 77.72% |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整体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 系公司及所处行业均处于快速发展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上市后经过多次融资 且募资规模较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资产负债率水平;此外,锦浪科技、固德
1-60
威收入占比中外销占比较高,境外销售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通常高于境内销售,因 此锦浪科技、固德威短期资金缺口较小,资产负债率略低于公司。
(二)结合发行人债务结构,以及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受限情况、快速增 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等,说明债务偿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等
1 、债务结构
公司债务主要系为市场拓展、采购备货以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等,具有合理 性。发行人债务主要分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根据 到期时间长短,公司的债务结构及到期分布情况如下:
(1)短期负债及到期分布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中有息负债余额 12.71 亿元(不包含 保理借款、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借款到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3 月末余额 |
2025 年6 月末 | 2025 年6 月末 | 2025 年9 月末 | 2025 年9 月末 | 2025 年末 | 2025 年末 | 2026 年3 月末 | 2026 年3 月末 |
|---|---|---|---|---|---|---|---|---|---|
| 到期 金额 |
占比 | 到期 金额 |
占比 | 到期 金额 |
占比 | 到期 金额 |
占比 | ||
| 短期 借款 |
118,762.35 | 10,000.00 | 100.00% | 45,000.00 | 100.00% | 26,000.00 | 75.69% | 37,762.35 | 100.00% |
| 一年 内到 期的 长期 借款 |
8,350.00 | - | - | - | - | 8,350.00 | 24.31% | - | - |
| 合计 | 127,112.35 | 10,000.00 | 100.00% | 45,000.00 | 100.00% | 34,350.00 | 100.00% | 37,762.35 | 100.00% |
(2)长期负债及到期分布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 0.84 亿元,到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年3月末 余额 |
2026 年4-12 月 | 2027 年度 | 2028 年度 | 2029 年度 | ||||
| 到期 金额 |
占比 | 到期 金额 |
占比 | 到期 金额 |
占比 | 到期 金额 |
占比 | ||
| 长期借款 | 8,383.19 | 8,383.19 | 100.00% | - | - | - |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 135,495.54 万元,其中六个月内到期 金额为 55,000.00 万元,2025 年内到期的金额合计为 89,350.00 万元,2026 年内
1-61
到期金额为 46,145.54 万元。根据上述负债到期情况,公司短期内不存在还款压 力。
- 2 、货币资金构成、受限情况、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货币资金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3.31 | 2025.3.31 | 2024.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库存现金 | 15.48 | 232.90% | 4.65 | -74.73% | 18.4 | -53.79% | 39.82 |
| 银行存款 | 129,749.56 | -24.33% | 171,471.28 | 28.14% | 133,816.84 | 20.22% | 111,305.46 |
| 其他货币资金 | 71,151.44 | 0.37% | 70,886.77 | 2.84% | 68,927.94 | 86.76% | 36,906.46 |
| 合计 | 200,916.48 | -17.10% | 242,362.71 | 19.53% | 202,763.19 | 36.77% | 148,251.73 |
| 其中:受限资金 | 53,565.90 | 13.39% | 47,240.55 | 29.08% | 36,599.04 | 80.75% | 20,248.8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48,251.73 万元、202,763.19 万元、
242,362.71 万元和 200,916.48 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票 据保证金)。
(2)受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受限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汇票保证金 | 29,403.03 | 23,148.00 | 23,023.26 | 11,750.68 |
| 保函保证金 | 13,762.87 | 13,692.55 | 13,509.80 | 8,498.17 |
| 信用证保证金 | - | - | 65.98 | - |
| 定期存单质押 | 10,400.00 | 10,400.00 | - | - |
| 合计 | 53,565.90 | 47,240.55 | 36,599.04 | 20,248.84 |
| 货币资金 | 200,916.48 | 242,362.71 | 202,763.19 | 148,251.73 |
| 受限占比 | 26.66% | 19.49% | 18.05% | 13.66%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受限资金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 13.66%、18.05%、 19.49%和 26.66%,主要为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以及定期存 单质押,受限比例整体较低。发行人受限资金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近年来使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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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结算逐步增多,导致票据保证金增长所致。
(3)货币资金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1)根据行业下 游结算惯例,四季度为公司销售回款旺季,年末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收 回大量货款,导致期末货币资金金额较大;(2)公司因开具保函、存单质押而 使用受限的资金额增加。
3 、债务偿还不存在不确定性,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偿债能力较好,偿还债务不存在不确定性,不存在流动性风险,具体 原因如下:
(1)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可以覆盖即将到期的短期负债余额
根据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制定了年度、季度以及月度的资金预算, 在相关债务到期前,提前进行预算资金计划,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不存在使用限制的货币资金金额为 147,350.58 万 元,可以覆盖即将到期的债务余额。
(2)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发行人具有较好的经营现金流创造能力,2024 年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 额为 4.07 亿元。
(3)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较高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 伙伴关系,获得了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综上,公司的债务主要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周转需要而借入的短期借款,融 资成本较低,偿债压力较小;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受 限资金比例较低;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快速增长主要受四季度集中回款的影 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良好,银行授信额度较高,且已制定相关制 度,并提前进行预算资金计划,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发行人债务偿还不存在 不确定性,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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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合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测算方式、超产能生产的具体措施等,说明持 续超产能生产是否符合环评批复等的要求或涉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是否需重 新履行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
(一)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测算方式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产能为按照单日工作时间 8 小时、单月工作时间 22 天计算的产能(即理论产能),具体计算方法为:各期理论产能=每小时产量 单日工作时间 8 小时单月工作时间 22 天月份;产能利用率=(实际产量/理论 产能)100%。
(二)超产能生产的具体措施
实际产量会受到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实际生产时间等因素影响,使得实际产 量偏离理论产能存在合理性。报告期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高于 100%,超理论 产能生产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产线可进行柔性转换,对于生产线通过简单改 造可以完成不同产品的生产。为满足客户需求,储能变流器在生产销售高峰期, 存在与光伏逆变器共用产线的情况。产能测算以生产线经常性用途作为统计口径, 因此实际产量受到产品结构的影响,与理论产能有所差异。
2、公司通过优化生产计划、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技术、对主要机器设 备进行升级改造等方式充分调配设备与人员等生产资源要素,并通过精细化管理, 提高生产组织效率,使得生产设备使用率和人员效率得到提升,促进生产线高效 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提升产能利用率。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迅速增长,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 在旺季通过提高生产班次、增加生产工时等方式提升实际工作时长,增加实际产 量。
综上,公司主要通过共用产线、提高生产效率与提升工作时长等方式实现超 理论产能生产。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提升,缓 解高产能利用率生产的局面,满足日益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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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续超产能生产是否符合环评批复等的要求或涉及其他违法违规情 形,是否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高效智能型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 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能电气光储装备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及 “新能源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统称为“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存 在实际产量超过设计产能的情形,上述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的备案情况如下:
| 序号 | 主体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 | 备案产能 |
|---|---|---|---|---|
| 1 | 上能 电气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储 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 系统集成产业化、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
惠行审备 〔2020〕525 号 |
光伏逆变器3GW/年、生产直流 侧储能变换器0.2GW/年,交流 侧储能变流器0.3GW/年,储能 集成系统300MWH |
| 2 | 上能电气光储装备智 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技术改造) |
惠行审技改备 〔2022〕10号 |
光伏逆变器3GW/年、生产直流 侧储能变换器0.2GW/年,交流 侧储能变流器0.3GW/年,储能 集成系统300MWH |
|
| 3 | 新能源装备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 |
惠行审技改备 [2023]36号 |
设计产能为生产光伏逆变器 10GW/年、生产直流侧储能变流 器2GW/年 |
注:“上能电气光储装备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及“新能源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为“高效智能型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技 术改造项目。
1 、持续超设计产能生产是否符合环评批复等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项目类别中“铅蓄电池 制造;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 及以上”项目应当填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 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项目应当填报环境影响报 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 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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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出具《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相关情况的说明》:“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版)》相关规定,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的‘高效智 能型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光 储装备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和‘新能源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中的组装生产工艺,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行监测报告,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上能电气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经查询,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上能电气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单位行政处罚 的情形。”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以及电能质量治理产品(有源 滤波器、低压无功补偿器、智能电能质量矫正装置)等,所属行业为《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C38 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三十五、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类项目,且上述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的生产工艺为组装,不属 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相关规定的需编制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方机构无锡晨熙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安 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信检测(江苏)有限公司等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无 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产品的生产工艺以组装为主,主要污染 物为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废气等,针对上述污染物发行人均采取了有效的处 理措施以达到排放要求,不涉及未经处理的污染物排放。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的生产工艺为组装,不属 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相关规定的需编制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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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超设计产能生产未违反其他法律法规
(1)超设计产能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 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 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煤矿矿山建设 项目;(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 的建设项目;(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 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 设项目。”据此,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且上述超设计产能 生产项目生产工艺为组装,不属于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第九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第十六条“本办 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发行人上述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系利用已有厂房基础设施生产服务,建设项 目已按照规定建设完毕,验收合格,发行人超设计产能生产系生产工艺改进以及 实际生产时间超设计产能的原计划运行时间所致,不存在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 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在施 工期间重新设计等情形,不存在需经审查的变更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 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发行人的产品主要为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 以及电能质量治理产品(有源滤波器、低压无功补偿器、智能电能质量矫正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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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生产过程不涉及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
2025 年 5 月 15 日,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2022 年 1 月 至 2025 年 3 月期间,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生产光 伏逆变器和储能双向变流器产品存在实际产量高于备案产能的情况,主要原因系 生产工艺改进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超设计产能的原计划运行时间所致,上述超产项 目包括上能电气的‘高效智能型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光储装备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和‘新 能源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项目的生产工艺仅涉及零部件组装,不涉 及安全评价,本单位已知悉上述情况。上能电气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 安全管理,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上述情况不构成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经查询,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上能电气没有因上述行为受到我单位的行政 处罚,不存在被我局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而被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2)超设计产能生产对劳动用工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 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范本合法合规。
原则上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 5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报告期内,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和岗位性质,职能岗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供应链岗实行 排班制,实行单班工作 8 小时,三班/两班运行工作。发行人已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上能电气 员工手册》《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等劳动用工的规范和劳动保障制度。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上能电气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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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惠山区范围内不存在因违反 劳动用工以及社会保险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用工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超设计产能生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涉及被处罚的 风险。
3 、是否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
(1)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无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手续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23 修改)》第四十三条规定:“项 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 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 关信息。”《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项 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 更,总投资变化 20% 以上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 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或撤销备案。”
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出具《情况说明》:“ 2022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通过 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本部门申请并完成了‘高效智能型逆变器、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光储装备智能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和‘新能源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等项 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备案,企业依法履行了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近期,上述项 目由于上能电气生产工艺改进和实际增加生产时间等原因导致超设计产能的情 况,本部门已收悉。经研究分析该情况不属于《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管理办法》(苏政发〔 2017 〕 88 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备案信息不完 整’和‘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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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变更,总投资变化 20% 以上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 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或撤销备案。’的情形。上能 电气无需撤销、变更或重新申请备案。上能电气涉及我局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备案 环节上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的说明,发行人上述超设计产能项目不存在备案后 项目法人变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 目建设的情况,发行人超产能生产系生产工艺改进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超设计产能 的原计划运行时间所致,不属于需要重新履行项目备案手续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无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手续。
(2)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无需履行环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 2021 年版)》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光伏逆变器、 储能双向变流器和以及电能质量治理产品(有源滤波器、低压无功补偿器、智能 电能质量矫正装置)等,生产工艺为组装。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超设计产能生 产项目不属于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 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或备案程序,具体内容见本题“九、(三)、 1、持续超设计产能生产是否符合环评批复等的要求”中回复。
4 、不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主要通过共用产线、提高生产效率与提升工作时长等方 式实现超理论产能生产;报告期内,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无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 及环评手续,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超设计产能生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涉及被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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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列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具体情况,结合发行 人主营业务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 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 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结合被投资企业的认缴实缴情况等,说明自本 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最新监管 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一)列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 1 | 应收款项融资 | 17,389.87 | 否 |
| 2 | 其他应收款 | 12,526.12 | 否 |
| 3 | 其他流动资产 | 20,362.77 | 否 |
| 4 | 投资性房地产 | 98.43 | 否 |
| 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636.81 | 否 |
| 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0.00 | 是 |
1 、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 17,389.87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元,具体情况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2025 年3 月31 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389.87 | 否 |
| 合 计 | 17,389.87 | - |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为 17,389.87 万元,其构成 为收到的可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 、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2,526.12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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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互换业务 | 4,881.18 | 否 |
|---|---|---|
| 保证金及押金 | 5,090.99 | 否 |
| 备用金 | 2,186.47 | 否 |
| 应收单位款 | 367.48 | 否 |
| 合 计 | 12,526.12 | -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 12,526.12 万元,其构 成主要为货币互换业务、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和应收单位款,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
3 、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0,362.77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5 年3 月31 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预缴税金 | 6,065.41 | 否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4,297.36 | 否 |
| 合 计 | 20,362.77 | -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 20,362.77 万元,其 构成主要为预缴税金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 、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98.43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5 年3 月31 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房屋及建筑物 | 98.43 | 否 |
| 土地使用权 | - | 否 |
| 在建工程 | - | 否 |
| 合 计 | 98.43 | -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金额为 98.43 万元,该投资 性房地产为两间商铺,系公司同意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用以抵偿其所 欠公司的债务而取得。两间商铺的初始入账金额为 122.12 万元,按成本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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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已计提 23.69 万元折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 、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40,636.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5 年3 月31 日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33,405.64 | 否 |
| 预付工程性质款项 | 7,231.17 | 否 |
| 合 计 | 40,636.81 | -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 40,636.81 万元, 其构成为未到期的质保金和预付工程性质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200.00 万元, 为公司于 2022 年 5 月,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无锡工匠惠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所缴纳的出资份额。
无锡工匠惠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 无锡工匠惠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成立时间 | 2022年5月10日 |
| 注册资本 | 5,05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MABMCUGD2W |
| 主要经营场所 |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88-502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锡元臻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工匠惠新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业务以管理咨询为主,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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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 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有 5 家参股公司,分别为洮南上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三能(白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无锡弘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无锡工匠惠新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惠业弘能电气有限公司,其中三能(白城) 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系洮南上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关系如下:
| 项目 | 主营业务领域 | 投资是否与公司 主营业务和战略 发展方向相关 |
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 |
是否有合作订单/业务 关联性/对公司的业务 帮助 |
|---|---|---|---|---|
| 洮南上能新能源 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开发 | 是 | 否 | 暂无合作订单,系发行 人电站业务提前布局 |
| 三能(白城)清 洁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开发 | 是 | 否 | 暂无合作订单,系发行 人电站业务提前布局 |
| 无锡弘能科技有 限公司 |
光伏电站开发 | 是 | 否 | 暂无合作订单,系发行 人电站业务提前布局 |
| 无锡工匠惠新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企业管理咨询 | 否 | 是 | 行业人才培养 |
| 广州惠业弘能电 气有限公司 |
光伏逆变器等光伏 设备销售 |
是 | 否 | 暂无合作订单,系发行 人提前业务布局 |
公司对外投资洮南上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三能(白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无锡弘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背景均为开发光伏电站,广州惠业弘能电气有限公 司的投资背景为光伏逆变器等光伏设备的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投资符 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无锡工匠惠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主要业务为管理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属于财务性投资, 但其账面价值金额为 200.00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且出资时间距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日已逾六个月。
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是基于自身运营管理需要及未来经营方向部署的经营决 策考虑,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无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和小 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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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情形。
(三)结合被投资企业的认缴实缴情况等,说明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最新监管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 形。
发行人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 、被投资企业认缴实缴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被投资企业认缴实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持股比例 | 注册 资本 |
认缴 金额 |
实缴 金额 |
是否实缴 | 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 |
|---|---|---|---|---|---|---|
| 洮南上能新能源有 限公司 |
无锡思能持股40% | 100 | 40 | - | 否 | 否 |
| 三能(白城)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 |
洮南上能持股100% | 100 | 40 | - | 否 | 否 |
| 无锡弘能科技有限 公司 |
无锡思能持股50% | 100 | 50 | - | 否 | 否 |
| 无锡工匠惠新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上能电气持有3.96% 出资份额 |
5,050 | 200 | 200 | 是 | 是 |
| 广州惠业弘能电气 有限公司 |
无锡思能持股10.00% | 100 | 10 | - | 否 | 否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200.00 万元, 为公司于 2022 年 5 月,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无锡工匠惠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所缴纳的出资份额。工匠惠新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业务以管理咨询为 主,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属于财务性投资。但该项投资投入时点距本次发行相 关董事会决议日已逾六个月,无需调减本次募集资金。
2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 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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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 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 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 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公司不存在对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存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主要购买产品为低 风险、短期商业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评级较低,旨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持有期限较短,因此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购买前述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 情形。
(7)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 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形。
(8)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开展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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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和小额贷款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9)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 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 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最新监 管要求,不涉及调减情形。
十一、请保荐人和会计师说明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核查的程序,函证涉及金 额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及函证相符情况,说明未回函原 因、不相符情况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
(一)境外收入核查情况说明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充分且完备 的核查程序,具体如下:
1、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境外销售业务控制节点、 对应单据等,各报告期随机抽取 1 笔外销订单作为样本进行穿行测试;了解与境 外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收入 确认方法,分析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3、获取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毛利明细表,分析境外销售涉及的产品、主要 国家及地区、业务模式、定价机制、订单获取方式等,了解其业务背景及合理性; 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其合理性,关注是否存在新增 境外主要客户、境外自然人客户、名称相似、工商登记资料异常、注册地址相近、 成立时间较短的境外主要客户等特殊情形;
4、通过境外客户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文件、定期报告等查询主要境外客户 基本情况,了解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营业务及主要人员,关注 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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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进行函证程序,确认本期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 账款余额,针对未回函及回函不相符函证履行了充分且恰当的替代程序,以评价 境外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十一、(二)境 外收入函证及替代程序情况说明”之回复;
6、对报告期各期主要境外客户进行访谈,就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交易情况 向客户进行确认,取得其签字或者盖章的访谈问卷,了解了交易背景、内容、销 售量等情况。经访谈,境外主要客户交易信息与发行人账面记录一致;
7、获取公司与主要境外客户签订主要销售合同及订单,分析主要合同条款, 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对收入实施细节测试,核 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凭证、销售合同/订单、运输单、报关单和提单、发票、 回款单等。报告期内,细节测试金额与核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 | 2022 年 |
|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 | 42,918.09 | 116,288.35 | 68,966.56 | 33,492.47 |
| 细节测试金额 | 28,261.85 | 46,084.92 | 23,056.01 | 14,155.64 |
| 核查比例 | 65.85% | 39.63% | 33.43% | 42.27% |
8、获取发行人海关报关数据,并与发行人境外营业收入进行对比,分析差 异率及其合理性。发行人海关报关数据与境外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 | 2022 年 |
| 海关报关金额 | 27,709.71 | 89,110.82 | 67,861.07 | 28,740.18 |
| 减:留存发出商品未确认收入 | 3,751.11 | 222.51 | 3,005.98 | 1,171.82 |
| 加:前期发出商品本期确认收入 | 130.6 | 3,005.98 | 1,171.82 | 1,110.55 |
| 加:境内客户境外项目收入 | 21,975.76 | 11,402.52 | 4,748.92 | 5,259.16 |
| 加:境外子公司直接销售收入 | 17,152.38 | 46,916.51 | 33,217.01 | 18,799.59 |
| 减:抵消关联方收入 | 20,378.97 | 33,866.47 | 35,091.12 | 19,175.96 |
| 还原后外销收入金额① | 42,838.33 | 116,346.86 | 68,901.71 | 33,561.70 |
| 境外营业收入② | 42,929.40 | 116,383.38 | 68,972.94 | 33,523.48 |
| 差异额③=②-① | 91.06 | 36.52 | 71.24 | -38.22 |
| 差异率=③/② | 0.21% | 0.03% | 0.10% | -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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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收入函证及替代程序情况说明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情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充分且 完备的外销函证核查程序,同时履行了恰当的替代性测试程序且未见异常,具体 情况如下:
1 、境外收入函证情况
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发函及回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5 年1 季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① | 42,918.09 | 116,288.35 | 68,966.56 | 33,492.47 |
| 发函金额② | 34,544.32 | 77,409.12 | 40,402.68 | 21,457.13 |
| 发函比例③=②/① | 80.49% | 66.57% | 58.58% | 64.07% |
| 回函相符确认金额④ | 998.02 | 21,322.90 | - | - |
| 回函及调节确认金额⑤ | 998.02 | 42,209.11 | 3,148.05 | 8,704.17 |
| 回函及调节确认金额占比⑥ =⑤/① |
2.33% | 36.30% | 4.56% | 25.99% |
| 未回函金额 | 33,546.30 | 35,200.00 | 37,254.62 | 12,752.96 |
| 未回函实施替代程序金额⑦ | 33,313.46 | 34,878.31 | 30,766.26 | 12,752.96 |
| 替代程序金额占比⑧=⑦/① | 77.62% | 29.99% | 44.61% | 38.08% |
| 函证与替代程序核查占比⑨ =⑥+⑧ |
79.95% | 66.29% | 49.18% | 64.07% |
2 、境外函证未回函、回函不相符原因
(1)未回函原因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报告期各期境外收入函证中未回函客户对应的境外收入 金额分别为 12,752.96 万元、37,254.62 万元、35,200.00 万元和 33,546.30 万元。
境外客户未回函的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境外客户以印度客户为主,因商 业文化习惯差异及基于财务数据保密性的考虑,回函意愿较低;2)部分境外跨 国集团经营规模大且财务核算流程复杂,函证内容核对涉及其内部跨部门沟通, 且内部数据确认流程较为复杂,回函意愿较低;3)个别客户与上市公司交易规 模占其当期采购总额较小,客户处理回函意愿较低。
(2)回函不相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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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境外客户回函不符原因主要系时间性差异。部分被函证境外客户与发 行人确认收入时点存在一定差异,部分境外客户则按照开具发票时点确认收入。
3 、未回函、回函不相符履行的替代程序及其充分性
(1)针对未回函的客户函证,保荐人和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替代程序:
1)获取函证期间未回函客户与发行人签订主要销售合同及订单,分析主要 合同条款,抽取合同实施细节测试,核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凭证、销售合同 /订单、运输单、报关单和提单、发票等;
2)获取函证期间未回函交易额对应的销售收款明细,抽查收款对应的银行 回款单据;
3)获取函证期间收入确认的明细,将收入明细总额与函证交易额进行核对。 报告期内,经替代测试核查的未回函金额与函证核查金额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分别为 64.07%、49.18%、66.29%和 79.95%,核查比例可以保证核查的充 分性。
(2)针对回函不相符的客户函证,保荐人和发行人会计师获取发行人编制 的差异调节表、向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回函不符的原因,获取并检查收入确认相 关资料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销售合同及订单、运输单、报关单和提单、发票等 原始单据,确认金额无异常。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核查及函证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 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境外销售业务控制节点、 对应单据等,各报告期随机抽取 1 笔外销订单作为样本进行穿行测试;了解与境 外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收 入确认方法,分析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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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毛利明细表,分析境外销售涉及的产品、主 要国家及地区、业务模式、定价机制、订单获取方式等,了解其业务背景及合理 性;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其合理性,关注是否存在 新增境外主要客户、境外自然人客户、名称相似、工商登记资料异常、注册地址 相近、成立时间较短的境外主要客户等特殊情形;
(4)通过境外客户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文件、定期报告等查询主要境外客 户基本情况,了解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营业务及主要人员,关 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5)对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进行函证程序,确认本期销售金额及期末应 收账款余额,针对未回函及回函不相符函证履行了充分且恰当的替代程序,以评 价境外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6)对报告期各期主要境外客户进行访谈,就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交易情 况向客户进行确认,取得其签字或者盖章的访谈记录,了解了交易背景、内容、 销售量等情况。经访谈,境外主要客户交易信息与发行人账面记录一致;
(7)获取公司与主要境外客户签订主要销售合同及订单,分析主要合同条 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对收入实施细节测试, 核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凭证、销售合同/订单、运输单、报关单和提单、发 票、回款单等;
(8)获取发行人海关报关数据,并与发行人境外营业收入进行对比,分析 差异率及其合理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的境外收入核查程序充分且完备;
(2)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的境外收入函证核查程序充分且完备, 部分境外客户未回函或回函不符的原因具有合理性,针对上述情况履行的替代性 测试程序充分、恰当且未见异常。综上,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情况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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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补充披露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已披露市场竞争方面的风险
针对光伏发电的行业周期、行业竞争、报告期内公司逆变器以及储能双向变 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境外销售与相关进出口政策情况,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存 在较大波动的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 险”之“(二)市场竞争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在政策支持下,光伏及储能行业快速发展。良好的市场前景吸引国内外众 多企业尝试进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未来竞争对手大量进入,将加剧行业竞 争,可能 导致公司光伏及储能业务存在收入波动以及经营业绩下滑,从而 对公司 市场份额及利润率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全球局部地区冲突时有发生,地缘政治环境日趋复杂,美国、印度 等国家通过加征关税、政策强制等手段扶持本土光伏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 销售占比呈现增长趋势。 若公司主要海外市场针对光伏、储能相关产品发起贸易 保护,将会对公司的海外业务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从而存在海外销售收入下滑, 进而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
(二)发行人已披露储能业务电芯部件成本变化的风险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储能业务电芯部件成本变化,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 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 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之“(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中对相关 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2022 年、2023 年、 2024 年、2025 年1-3 月 ,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5.32%、 17.12%、22.92%和24.28%(追溯调整后) ,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产品 为电力电子产品,受产品升级迭代影响,传统机型单价逐年下降;且近年来光伏 及储能行业迎来新一轮大发展,市场新进入者增加,行业竞争加剧,亦促使销售 单价下降;而 公司 原材料以电子元器件为主, 储能系统集成业务原材料包含电芯 且金额占比较高。 近年部分电子元器件产品存在涨价及芯片周期性缺货的情况, 导致原材料采购成本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系统集成项目数量较少,如未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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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增多,储能业务毛利率会受到电芯采购成本波动的影响。 如 公司不能及时优化更新产品,或不能持续降低成本,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发行人已披露汇兑损益与外汇波动的风险
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以及外汇波动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 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 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之“(六)汇率波动的风险”中对相关风 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近年来海外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各期,公司出 口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08%、13.02%、 21.66%和25.20% 。公司 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 、欧元 、印度卢比等外币结算,报告期各期的汇兑净损失分 别为-304.22 万元、-1,176.29 万元 、-689.51 万元和-596.69 万元 ,汇兑损益波动 较大,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若未来 公司出口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 人民 币兑换其他币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且公司未对相关汇率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管理 或相关措施未达预期 ,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已披露存货方面的风险
针对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规模和结构变化、存货周转率指标变化以及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之“(七)存货跌价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 2025 年3 月末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169,873.49 万元 ,规模较大。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为满足在手订单的需求而 进行备料。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原材料占比分别为46.56%、52.86%、58.82% 和47.04%,占比较高 。如未来电子元器件价格大幅下跌或公司产品迭代导致原 材料不适用,可能导致存货跌价和损失,给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已披露应收账款方面的风险
针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结合公司应收账款 (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应收票据)规模及变动,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 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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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之“(四)应收款项较大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 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 2025 年3 月末 ,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232,187.71 万元、33,217.96 万元 , 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造成了应收账款的上升 。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集团,若未来因市场环境变化、 客户信用情况不利变化导致客户结算周期延长,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减慢,将对 公司经营现金流入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坏账计提金额上升,影响公司经 营业绩 。”
(六)发行人已披露短期借款增长方面的风险
针对公司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长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 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之“(十)偿债及流动性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 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光伏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资金需求量大,各业务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截至2025 年3 月31 日,公司短 期借款余额为175,316.10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29.49%,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93%。如果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等产品价格未来处于低位或持续下 跌、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或持续上涨,会直接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带来不利影响。如果出现未来银行信贷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资金管理 不善等情形,将显著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已披露超产能生产的风险
针对持续超产能生产的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之“(十一)超产能生产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完善补 充,具体如下:
“ 公司销售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为及时满足客户采购需求,公司存在超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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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生产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超产能生产而导致的重大环境污染和 安全生产事故。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推进, 公司未能及时扩充产能,可能影响公司承接大额订单、延长交货周期、拓展新 客户及市场,从而制约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十三、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一),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了解光伏行业的国内外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情况;取得发行人相关财务报表、 销售明细表、主要产品的价格及成本变化情况等资料;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 文件,对比分析同行业公司收入、毛利及毛利率的变动情况;访谈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了解发行人分业务板块的收入、毛利与毛利率的主要影响因素及波动原 因,了解发行人产品定价模式及价格调整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二)、(七)、(十),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 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合同及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了解逆变器 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产 品类别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定价模式和成本结构等,分析境外销售最近一期销售 占比及毛利率同步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了解报 告期内同行业公司境外销售情况;了解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业务境外 销售情况,分析电芯部件在报告期内成本变化情况,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查询相关 进出口政策情况,分析对应业务是否存在相关不利因素,了解公司采取的应对措 施及有效性;
2、访谈发行人采购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的采购模式、主要供应商的选 择情况;获取发行人关于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预付账款的说明和报告期内预付账 款明细表及相关合同,复核各期末预付账款余额;核查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预付 账款供应商合同及支付凭证,了解预付账款对应的采购内容、采用预付方式的原 因、预付金额占订单金额的比例情况,结合访谈情况分析各期末预付账款的形成 及变动的合理性;了解预付账款对应的合同未执行完毕以及预付账款未结转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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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通过检索企业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查询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 付账款支付对象中的境内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并取得了部分供应商出具的《无关 联关系确认函》,核查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发行人关于报告期内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具体情况的说明,查阅 了发行人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具体情况,查询企业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了 解被投资企业认缴实缴情况、主营业务情况和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 购等情况,分析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 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获取发行人关于自本次 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业务的具体情况的说明,查阅了董事会决议,了解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 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意见出具之日,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 具体情况,并对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最新监管要求,分析是 否涉及调减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二)、(七)、(十),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合同及收入成本明细表,了解逆变器境外 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等,了解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业务境外销售情况;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查询相关 进出口政策情况,分析对应业务是否存在相关不利因素,了解公司采取的应对措 施及有效性;
2、获取发行人关于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预付账款的说明和报告期各期末前 五名预付账款供应商合同及支付凭证,了解预付账款对应的采购内容、采用预付 方式的原因、预付金额占订单金额的比例情况;通过检索企业公示系统、企查查 网站查询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预付账款支付对象中的境内供应商的基本 情况,并取得了部分供应商出具的《无关联关系确认函》,核查前述主体与发行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发行人关于报告期内财务性投资相关科目的具体情况的说明,并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了解被投资企业认缴实缴情况、主营业务情况和 对被投资企业之间合作、销售、采购等情况,分析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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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以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情形;获取发行人关于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 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的说明,查阅了董事会决议, 了解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意见出具之日,新投入或拟 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对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最新监管要求,分析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三)、(四)、(五)、(六)、(八),保荐机构和申报 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境外收入明细表与财务费用明细表,计算分析汇兑损益金额 等与境外收入的匹配情况;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查询公司出口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 变动情况与进出口政策,分析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 益的影响,了解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评估其有效性;
2、取得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对前五大客户进行走访、函证核查程序,抽取 前五大客户当期项目进行细节测试,获取签订主要销售合同及订单,分析主要合 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对收入实施细节 测试,核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凭证、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报关单和提 单、销售发票、回款单等。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 合作情况,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取 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库龄明细,了解发行人减值计提政策、采购和生产 策略,分析发行人库存商品与收入的匹配情况;了解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产品类型、具体计算过程和依据;计算并分析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查阅同行业 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其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等,分析发 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应收账款规模与占比变动的原因和合 理性,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分析,获取发行人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并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末短期负债的债务结构情况;分析结构变动对短期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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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增减的影响;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有息负债的期末余额、利息支出金额及平均 利率情况、分析利息支出与有息负债的匹配关系;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同行业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情况,进行数据对比,并分析形成相同趋势及绝对值差异的原因; 获取发行人短期负债及长期负债的结构及到期分布情况、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受 限情况、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综合分析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及 流动性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九),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获取发行人关于产能利用率情况的说明,访谈发行人董秘及生产部门负责人, 了解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测算方式与超产能生产的具体措施;查阅发行人及其境内 子公司目前在产的项目备案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员 工手册》、劳动用工及保障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及及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数据局出具的 证明,分析持续超产能生产是否符合环评批复等的要求或涉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是否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以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一),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 电能质量治理产品和备件及技术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零星物 资出售,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 99%以上,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2、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业务板块(光伏逆变器产品)收入及储能业务板块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品)收入合计占公司收入比例在 96%以上,是公 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光伏及储能业务板块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度也达到 90% 左右,为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3、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存在较大波动,符合行业周期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具有合理性;受产品结构及毛利率因素提高的影响,公司 2024 年收入与利润变 动趋势产生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4、发行人光伏业务的收入波动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可比性;公司 毛利率水平逐年提升,2024 年略低于同行业均值,毛利率波动与可比公司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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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应用场景、境内外销售结构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光伏业务利 润变动情况 2024 年与同行业的差异,主要系境内外销售占比及毛利率变动导致, 具有合理性;公司储能业务的收入、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主要受低毛率的系统集成业务的影响较大,扣除系统集成业务后,公司储能变流 器产品毛利率略低于与同行业均值,具有合理性,毛利率波动与同行业无显著差 异,公司储能业务与产品及应用市场更接近的阳光电源的利润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具有合理性;
5、针对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公司已采取相关应对措施且具有有 效性,同时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相关风险。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二)、(七)、(十),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 为:
1、2024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销售占比及毛利率同步上升,符合公司发展客观 情况;发行人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境外贸易进出口政策变动给储能双向变流器及 系统集成产品业务带来的不稳定性,相关措施具有有效性;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大预付账款支付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大型民企、外资企业以及境外海关等,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实力,与公司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预付账款主要为购买原材料、支付海关费用、销售服 务费、测试认证费等,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公司对外投资洮南上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三能(白城)清洁能源有限公 司、无锡弘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背景均为开发光伏电站,广州惠业弘能电气有 限公司的投资背景为光伏逆变器等光伏设备的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投 资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无锡工匠惠新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业务为管理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属于财务性投 资,但其账面价值金额为 200.00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且出自时间距本次发行董 事会决议日已逾六个月,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 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 最新监管要求,不涉及调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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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二)、(七)、(十),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境外贸易进出口政策变动给储能双向变流器 及系统集成产品业务带来的不稳定性,相关措施具有有效性;
2、截至查询日,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大预付账款支付对象中的境内供 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对外投资洮南上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三能(白城)清洁能源有限公 司、无锡弘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背景均为开发光伏电站,广州惠业弘能电气有 限公司的投资背景为光伏逆变器等光伏设备的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投 资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无锡工匠惠新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业务为管理咨询,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属于财务性投 资,但其账面价值金额为 200.00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且出自时间距本次发行董 事会决议日已逾六个月,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 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 最新监管要求,不涉及调减情形。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三)、(四)、(五)、(六)、(八),保荐机 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汇兑损益的产生与外币金融资产大小及汇率波动有关,并受到应收 账款确认时点、收款账期、结汇时点、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汇兑损 益的变动与汇率波动方向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销售业务符合我国以及出口 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汇率波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汇率波动造成 的影响,相关措施具有有效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销售变化具有原因及合理性,且客户对自身供 应商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和综合实力有严格的要求,供应商资质认证过程严格且 周期较长,一旦建立合作关系,会在较长时间内维持稳定;发行人采购和销售业 务与自身主营业务高度相关,且相互独立,采购储能电池主要系行业惯例采用客 户指定供应商模式,该类为业务系基于双方实际需求所开展的,销售和采购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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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用于各自的生产经营,具备商业合理性,光伏、储能行业上市公司中,存在一 定的客商重叠情形,符合行业惯例;
3、公司存货余额的持续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匹配;存货库龄大部分在 1 年 以内,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存货积压、跌价的风险;公司 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且带定制属性的产品较多,大部分合同价格 及成本已固定,存货跌价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低于可 比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主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 从艾默生收购的原材料部分,其他经测算需要计提的跌价准备较少,公司的存货 绝大部分按照客户的合同及订单组织生产,与合同及订单相对应,不存在大量的 残次冷背品及滞销存货,公司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公司的应收款项金额和占比受到自身业务模式影响,公司销售货款通常 分为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公司的下游客户以大型央国企、上市公 司和跨国集团为主,客户按照项目进度回款,回款审批流程较长,进而影响了公 司报告期末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的规模伴随收入规 模增长,两者相匹配,报告期内的占比变化具有合理性;公司的应收款项占营业 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有一定差异,系同行业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大等因素导致,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于收回可能性较低 的货款进行单项计提,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2 年以内,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良 好、坏账计提充分;
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及所处行业均较快发展,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有助于公 司更好的利用财务杠杆抓住发展机遇,短期借款规模及占比增长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不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可以覆盖即将到期的 短期负债且发行人可用银行授信额度充分,发行人债务偿还不存在不确定性,不 存在流动性风险。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九),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能为按照单日工作时间 8 小时、单月工作时间 22 天计 算的产能(即理论产能),公司主要通过共用产线、提高生产效率与提升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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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等方式实现超理论产能生产;报告期内,超设计产能生产项目无需重新履行项 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形,公司超设计产能生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涉及被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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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165,000 万元,其中89,000 万 元拟投入“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 61,000 万元拟投入“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 15,000 万元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新增年产分布式中小功率光伏逆变器15GW、 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10GW 的生产能力,项目将新增年产储能变流器15GW 的 生产能力。项目一与项目二实施地点均为无锡市惠山区;项目一于2023 年8 月 取得备案证,于2023 年11 月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 复,于2023 年10 取得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项目二于2025 年1 月取得备案 证,于2025 年3 月取得无锡市数据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项目一运营 期毛利率均值27.78%,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光伏逆变器毛利率分别为20.25%、 24.51%;项目二运营期毛利率均值28.83%,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储能双向变流 器毛利率分别为31.23%、28.24%,报告期内该产品单价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于 2025 年2 月修订预案,将原预案中“年产10GW 储能变流器、10GWh 储能系统集 成及20 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调整为项目二,具体调整包括删除对储能系 统集成部分、光储一体机的投资,调增储能变流器产能至15GW。
根据前次可转债披露文件,公司境外收入占比逐年上涨,约占27%,主要收 入来源国包括印度等。前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年产5GW 储能变流器 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 年6 月30 日延期至2024 年12 月31 日,截至2024 年9 月末,该项目募投资金使用比例为77.63%。截至 2024 年9 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金额为101.3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涉及建设投资。
请发行人:(1)结合截至目前环评批复、备案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已取得 募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 质性障碍;结合项目实施地点等,说明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出具单位不同的原因 及合理性。(2)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 与联系,包括但不限于与目前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产品在具体规格、技术参 数、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以及本次募投同类产品已实现收入情况,说明募集 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3)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类似业务或产品以及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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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比业务或产品的效益测算情况以及关键假设等 ,分项目说明本次募投产 品效益测算的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的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4)说明2025 年2 月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项目和项目二在项目具体投入、建 设内容、备案审批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并结合产能调增以及相关投入情况 , 说明是否属于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已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8 号》等规定履行内外部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结合项目二相关董事会时间 以及前期投入情况,说明本次募投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5)区分境 内外市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各类产品的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及特征、商业模 式发展、同行业扩产及竞争格局、行业产品需求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区分产品类 别,结合现有以及拟投入相关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拟销售国家或地区 需求情况等,说明本次募资扩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是 否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6)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和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本 次募投项目各类新增固定资产等的金额、转固或摊销时点以及募投项目未来效益 测算情况 ,说明因实施前募和本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 业绩的影响。(7)截至最新前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实现情况,结合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募集资金用途改变、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等情况, 说明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 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8)结合现有及在建(租赁) 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用 等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 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是否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 施及有效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3)(4)(6)(8)并发表 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4)(7)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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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截至目前环评批复、备案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已取得募投项目开 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结合项目实施地点等,说明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出具单位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发行人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
案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募投项目已取得目前阶段所需的资质、认证、许可及 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募投项目立项备案
| 1、募投项目 | 立项备案 | ||||
|---|---|---|---|---|---|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备案文件 | 备案机关 | 备案日期 | 备案文号 |
|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 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无锡光曜 | 《江苏省投资 项目备案证》 |
无锡市惠山区 行政审批局 |
2023.08.03 | 惠行审备 [2023]393 号 |
| 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 产业化建设项目 |
发行人 | 《江苏省投资 项目备案证》 |
无锡市惠山区 数据局 |
2025.01.21 | 惠数投备 [2025]35号 |
2 、募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募 | 投项目环境 | 影响评价 | |||
|---|---|---|---|---|---|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核准文件 | 核准机关 | 核准日期 | 核准文号 |
| 年产25GW组串 式光伏逆变器 产业化建设项 目 |
无锡光曜 | 《关于无锡光曜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年产25GW组串 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 |
无锡市行 政审批局 |
2023.11.10 | 锡行审环许 [2023]5071号 |
| 年产15GW储能 变流器产业化 建设项目 |
发行人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年产15GW储能变流 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批复》 |
无锡市数 据局 |
2025.04.07 | 锡数环许 [2025]5026号 |
3 、募投项目节能审查
| 3、 | 募投项目节 | 能审查 | |
|---|---|---|---|
| 项目名称 | 能耗 | 节能审查要求 | 节能审查意见取得情况 |
| 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 逆变器产业 化建设项目 |
4,223.26 吨标准煤 |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 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第十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 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 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 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 制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对项目能源利 用、节能措施和能效水平等进行分析。节能 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 节能审查意见。” |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 局于2023.10.08出具“惠 开行审[2023]33 号”《关 于无锡光曜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年产25GW组串式 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 查意见》 |
| 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 产业化建设 项目 |
1.27吨标 准煤 |
未达到申请能评审批的 标准,无需进行节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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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资质、认证、许 可及备案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至 |
|---|---|---|---|---|
| 年产25GW组串式光 伏逆变器产业化建 设项目 |
不动产权证书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苏(2024)无锡市不 动产权第0141736号 |
无锡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2074年7月 23日 |
| 年产15GW储能变流 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不动产权证书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苏(2023)无锡市不 动产权第0223225号 |
无锡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2070年3月 25日 |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取得用 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年产 25GW 组 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尚处于拟建设阶段,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正在按照正常办证流程办理中。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已取得目前阶段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 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出具单位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地 点为无锡市惠山区北惠路与惠洲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 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惠山区锦舟路与北惠路交叉口东北侧,均位 于无锡市惠山区。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出具“锡行审 环许[2023]5071 号”《关于无锡光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 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锡市数据局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出具“锡数环许[2025]5026 号”《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GW 储能 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无锡市数据局(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s://bigdata.wuxi.gov.cn)及无锡市各区数据局发布的公告信息,行政审批局所 承担的审批事项调整由数据局负责实施,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启用“无锡市数 据局”印章及“无锡市数据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用于相关审批事项办理。原以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名义发放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各类证照批文,不再组织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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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新版证照,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根据无锡市数据局(无锡市政务服务管 理 办 公 室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栏 ( 网 址 : https://bigdata.wuxi.gov.cn/fzlm/xxgkgny/jggkxqy/index.shtml),无锡市数据局是 无锡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部门职能包括统筹 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内设投资建设处,负责与审批相关联的节能评估、环境 影响评价等权力事项的办理。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出具单位不同是由于政府部门 审批事项调整导致,具有合理性。
二、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包括但不限于与目前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产品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单 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以及本次募投同类产品已实现收入情况,说明募集资金 是否主要投向主业。
(一)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1 、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包括但不限于与目前光伏逆变器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 比
公司 IPO 募投项目包括“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已于 2022 年 11 月投产,截至 2025 年 3 月末,该项目运营情况良好,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系针对组 串式光伏逆变器扩产,本次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 10GW 大功率组串式光伏 逆变器、15GW 分布式光伏逆变器生产能力。随着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变化,公 司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向更大功率、更好兼容性、更高功率密度、更智能、更安全 可靠等方向发展,应用领域由集中式光伏电站拓展至集中式、分布式全场景。本 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及公司现有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品的主要区别与联 系如下:
| 项目 | IPO | 现有产品 | 本次募投项目 |
|---|---|---|---|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 产业化项目 |
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 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生产工艺 | 采用流水线和模块化的装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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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IPO | 现有产品 | 本次募投项目 |
|---|---|---|---|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 产业化项目 |
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 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具体规格 | 225~250kW 为主的 大功率组串逆变器 |
完善产品功率段,可提供 3~350kW 全功率段组串式光 伏逆变器产品 |
进一步完善产品功率段, 提升产品智能化及安全 性能; 产品全面覆盖3~400kW+ 全功率段组串式光伏逆 变器产品,其中大组串以 320~400kW 更多规格产 品为主,分布式以 3~150kW 为主 |
| 主要功能 | 光伏组件所发出的直流电能转变成方便传输和使用的交流电能,输送到负载或者 并入电网中 |
||
| 技术参数 | 大 功 率 组 串 (225~250kW): 1、采用三电平及软开 关技术,输入支路电 流最大电流为15A。 2、外壳采用铝合金一 体压铸工艺,表面采 用双层静电喷涂工 艺。 3、整机可达到IP66 防护等级及C5 防腐 等级。 4、配备光伏标准快插 端子,快速便捷安装。 |
1 、大功率组串逆变器 (320/350kW):(1)采用多 路MPPT寻优、软开关技术、 三电平技术、智能风冷散热等 先进设计理念,实现99%以上 最大效率。(2)采用了精细 软件算法和EMC 滤波器相结 合方式,经过仿真模拟以及实 验测定,输出波形正弦度好, 逆变器输出的高频纹波更小, 电能质量更高实现了全负载 范围内最小谐波并网的要求。 2、分布式组串(3-150kW): (1)MPPT采用大电流设计方 案,针对不同类型组件采取不 同的接入方式,实现完美兼 容。(2)选用碳化硅二极管, 整机热损耗小,整机重量更 轻,能量密度高。 |
1 、大功率组串 (320~400kW+):(1) 采用自动辨识电网强度 机制,并自适应调整控制 算法和参数,实现逆变器 与电网最优匹配,实现超 低SCR 值弱网环境适应 性。(2)配置智能直流 端子及智能分断开关,具 备主动保护功能。(3) 配置风扇反转除尘技术, 更可靠免维护。 2 、分布式组串 (3-150kW): (1)搭载AI算力芯片, 全面优化直流拉关断功 能。(2)具备更高无功 电流支撑能力,支持各类 高低压穿越、连续故障穿 越功能,具备更强并网稳 定性。 |
| 产品价格 | 大功率组串:约0.12 元/W |
大功率组串均价:约0.10元/W 其中:境内:约0.01元/W、 境外:约0.13元/W 分布式组串均价:约0.10元/W 其中:境内:约0.09元/W、 境外:约0.21 元/W |
大功率组串:约0.09元/W, 分布式组串:约0.11元/W |
| 应用领域 | 集中式光伏电站为主 | 应用领域更广,除集中式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工商业光伏 电站、户用光伏电站等应用领域 |
注:由于公司 IPO 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时间较早,近年来光伏逆变器市场价格已发生较大 变化,相关测算价格不具可比性。表中列示 IPO 时期,即 2020 年左右公司相应产品的销售 均价。
自公司成立以来,光伏逆变器一直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是行业内较早 推出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厂商之一,具有较深厚的技术积累。本次募投项
1-98
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中,生产工艺和主要功能未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引 入自动化生产线,提高了生产效率;除部分性能有所提升外,本次募投项目在具 体规格、技术参数、产品价格等方面与前募及现有产品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 况如下:
(1)具体规格
基于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公司 IPO 时期的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以 225~250kW 的大功率产品为主。经过五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可提供 3~350kW 全 功率段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品,是行业内拥有全系列组串产品的厂家之一。
更大功率的产品有助于降低光伏电站业主投资成本,从而进一步降低光伏电 价,本次募投项目对现有功率产品进行扩产,还对产品功率性能进行了优化升级, 以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
(2)技术参数
1)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公司是行业内较早拥有成熟的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品的厂家之一。近 年来,结合市场需求变化、研发降本等要求持续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对于大功 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品,核心技术指标包括输入电压、输出电压、温度范围、 功率、最大转换效率、MPPT 电压范围等,现将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 现有业务的主要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 项目 | IPO-高效智能 型逆变器产业 化项目 |
现有产品 | 本募-年产 25GW 组串式 光伏逆变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 |
说明 |
|---|---|---|---|---|
| 单机功率 | 225~250kW | 320kW/350kW | 320~400kW+ | 单机功率增大,适配 更大方阵需要,系统 成本降低,产品更加 智能、安全 |
| 输入电压 | 1500V | 1500V | 1500/2000V | 更高直流电压等级, 同等功率下电流更 小,系统损耗降低, 可降低系统造价 |
| 输出电压 | 800V | 800V | 800/1000V | 更高交流电压等级, 同等功率下电流更 小,系统损耗降低, 可降低系统造价 |
1-99
| 项目 | IPO-高效智能 型逆变器产业 化项目 |
现有产品 | 本募-年产 25GW 组串式 光伏逆变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 |
说明 |
|---|---|---|---|---|
| 温度范围 | -30~60℃ | -30~60℃ | -30~60℃ | - |
| 最大转换效率 | ≥99.01% | ≥99.03% | ≥99.03% | 采用更高开关频率功 率器件及控制算法的 优化,减少开关损耗, 转换效率提高 |
| MPPT电压范围 | 500-1500V | 500-1500V | 500-1500V 500-2000V |
更宽电压范围,产品 应用场景灵活性增强 |
| 输入级电路拓扑 | 三电平BOOST 技术+普通硅基 器件 |
飞跨电容三电 平技术+普通 硅基器件 |
飞跨电容三电 平技术+混合碳 化硅器件 |
输入级采用飞跨电容 三电平技术,并采用 最新一代的混合碳化 硅器件技术,提高整 机效率,单机功率密 度提升显著 |
| 直流输入路数 | 24 | 24/28/32 | 30/40 | 支持更多路电池组件 路数,全场景适配各 种应用需求 |
| 输入MPPT电流 | 30/40A | 40/75A | 75A | 输入MPPT 电流提 升,可同时兼容185 和新型210组件 |
| 防护等级 | IP66 | IP66 | IP66 | - |
| 风扇反转 | 无 | 无 | 具备 | 提高风扇自清洁能 力,产品安全性能提 升 |
| IV曲线扫描 | 无 | 具备 | 具备 | 增加智能组件检测能 力,系统运维效率提 高 |
| 端子温度检测 | 无 | 无 | 具备 | 增加关键部位核心运 行参数自检能力,产 品安全性能提升 |
由上表技术参数对比情况可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大功率组串式光 伏逆变器,与公司前募及现有产品不存在较大差异。在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内技 术进步以及性价比要求提升等因素驱动下,公司通过改进技术参数、附加新的功 能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2)分布式组串光伏逆变器
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变化、研发降本等要求持续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分布式 组串光伏逆变器产品核心技术指标与大功率组串类似,现将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 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主要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1-100
| 项目 | IPO 时期 | 现有产品 | 本募-年产 25GW 组串式 光伏逆变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 |
说明 |
|---|---|---|---|---|
| 单机功率 | 50-110kW | 3-150 kW | 3-150kW+ | - |
| 输入电压 | 1100V | 1100V | 1100V | - |
| 输出电压 | 380/400V | 380/400V | 380/400V | - |
| 温度范围 | -25~60℃ | -25~60℃ | -25~60℃ | - |
| 最大转换效率 | ≥98.50% | ≥98.50% | ≥98.50% | - |
| 输入级电路拓扑 | 飞跨电容 三电平技 术+普通硅 基器件 |
飞跨电容三电 平技术+普通 硅基器件 |
飞跨电容三电 平技术+混合碳 化硅器件 |
输入级采用飞跨电容三 电平技术,并采用最新 一代的混合碳化硅器件 技术,提高整机效率, 单机功率密度提升显著 |
| 直流输入路数 | 2~20 | 3~22 | 3~22 | 支持更多路电池组件路 数,全场景适配各种应 用需求 |
| 输入MPPT电流 | 22A | 32/40/64A | 40/64/80A | 输入MPPT电流提升, 可同时兼容185 和新型 210组件,兼容性更强 |
| 防护等级 | IP65 | IP66 | IP66 | - |
| IV曲线扫描 | 无 | 具备 | 具备 | 增加智能组件检测能 力,系统运维效率提高 |
| 端子温度检测 | 无 | 无 | 具备 | 增加关键部位核心运行 参数自检能力,产品安 全性能提升。 |
注:公司 IPO 募投项目未对分布式进行投入,表格中列示 2020-2022 年间公司主流分布式产 品情况。
公司 IPO 时募投项目未对分布式产品进行投入,公司以自有资金持续对分布 式产品进行研发、升级,构建了功率段齐全、技术领先的分布式产品体系,有效 助力公司分布式业务快速发展。从技术参数和功能上来看,公司的分布式产品在 原产品基础上,通过提升产品兼容性、适配性、智能化水平、安全性等来提高产 品竞争力。
(3)产品价格
近三年,公司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平均价格相对稳定,保持在 0.10 元/W 至 0.11 元/W,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募投项目测算单价为 0.09 元/W。
公司 IPO 时募投项目未对分布式产品进行投入,根据公司分布式产品销售情 况,2023 年以来单价经历了较大程度下降,至 2024 年,整体的平均单价由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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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左右的 0.16 元/W 跌至约 0.10 元/W。从境内外销售情况来看,境内市场单价 较低,但境外市场仍保持较高价格。除了市场价格下降影响,分布式产品中工商 业和户用产品在收入结构中的占比变化也有较大影响,2024 年度公司户用光伏 产品占比较高,拉低了分布式产品整体单价。基于对工商业光伏的布局,以及境 外销售区域的拓展,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产品价格为约 0.11 元/W。
(4)应用领域
公司 IPO 时期,公司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以 225~250kW 大功率产品为主,主 要应用于地面光伏电站。随着国内分布式业务逐渐发展,公司完善了中小功率段 分布式产品线,除地面光伏电站外,现有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品亦可应于工商业 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等几乎所有的光伏发电场景。
2 、本次募投同类产品已实现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大功率组串和分布式组串实现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名称 | 2025 年1-3 月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大功率组串 | 19,411.13 | 91,826.24 | 116,920.29 | 32,770.07 |
| 分布式组串 | 17,265.90 | 52,811.13 | 25,901.60 | 13,078.78 |
报告期内,公司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品已实现规模化销售。
3 、本次募投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自公司成立以来,光伏逆变器始终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是公司光伏逆变器收入结构中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品迭代路 径清晰,技术指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综上,本募投项目主要为现有产品的扩产和升级,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二)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1 、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包括但不限于与目前储能变流器产品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单位价格等方面 的对比
公司 IPO 募投项目包括“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已于 2022 年 11 月投产,截至 2025 年 3 月末,该项目运营情况良好,实现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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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 目”,于 2024 年 12 月末完工。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系对储能变流器 产品的进一步扩产,本次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年产储能变流器 15GW 的生 产能力。
储能行业从 2021 年左右进入快速发展期,众多竞争者涌入,储能系统关键 部件储能电芯的技术规格不断刷新,促使近几年储能变流器产品出现较高频次的 产品迭代更新。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及现有产品体系中储能变流器产品 的主要区别与联系如下:
| 项目 | IPO | 可转债 | 现有产品 | 本募 |
|---|---|---|---|---|
| 储能双向变流器 及系统集成产业 化项目 |
年产5GW 储能变流器 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 项目 |
年产15GW 储能变流 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具体 规格 |
主 要 为 以 EH-0630-HA 为 代表的1000VDC 系列储能变流器 |
1500V DC系列集中式储能PCS产品、1500V DC系列组串式PCS产品等 |
现有产品为基础,具体 功率段上继续拓展 |
|
| 主要 功能 |
可以有效调节负荷、降低线路损耗,提高电网\设备利用率,实现对电网的调频、调峰功 能等 |
|||
| 技术 参数 |
公司第一代储能 PCS,输入为最 高直流1000V系 统,单机功率 500~630kW,防 护等级为IP20, 产品规格单一 |
1、单机功率提升至 3.45MW,支持双支路 输入; 2、直流侧最高电压达 到1500V; 3、防护等级达到IP65, 可直接户外应用; 4、产品系列更加丰富, 支持多种应用场景 |
1、集中式PCS整机 采用模块化设计, 极大缩短了维护时 间,提高系统可用 率; 2 、单机功率从 1.25MW~2MW 全 覆盖(单支路); 3、直流侧最高电压 达到1520V,增加 充放电量; 4、推出200kW组串 式产品,电池兼容 性更佳 |
1、散热方式从传统的 风冷升级为液冷或者 风液混合散热,进一步 提升产品功率密度; 2、采用混合SiC技术, 降低电力电子器件开 关损耗,增加转换效 率;提升产品开关频 率,减少滤波器体积; 3、采用磁集成技术, 减少感性元件尺寸和 数量,进一步提升功率 密度; 4、采用第二代增强混 动型构网控制技术,提 升系统在弱电网下的 鲁棒性,实现构网模式 下百MW 级无线并联 运行; 5、提升电网适应性、 安全性,智能化程度进 一步提升 |
| 产品 单价 |
约0.23元/W | 平均单价约0.23元/W 其中: |
平均单价约0.16元 /W |
约0.16元/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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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IPO | 可转债 | 现有产品 | 本募 |
|---|---|---|---|---|
| 储能双向变流器 及系统集成产业 化项目 |
年产5GW 储能变流器 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 项目 |
年产15GW 储能变流 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境内:约0.22元/W 境外:约0.34元/W |
其中: 境内:0.14元/W 境外:0.45 元/W |
|||
| 应用 领域 |
发电侧、电网侧 为主 |
除发电侧、电网侧外,产品在用户侧、微电网等场景实现应用 |
注:上表中 IPO、可转债、现有产品的单位价格采用公司实际销售单价列示,以反映储能变 流器产品的市场价格的走势。其中 IPO 时期对应 2020 年左右销售单价,可转债项目对应 2022 年左右销售单价,现有产品对应 2024 年销售单价。本募列示效益测算价格。
基于对光伏行业的深耕,公司意识到储能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持续发展的 重要作用,从 2015 年左右即开始通过非标订单的形式涉入新型储能产品的研发, 以及小批量的生产与销售。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中,除部分 性能有所提升外,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产品价格等方面不存在较大差异,具 体情况如下:
(1)具体规格
IPO 募投项目主要投向第一代储能变流器产品,主要系集中式储能变流器, 采用直流 1000VDC 方案,额定输出功率以 500kW、630kW 为主,产品规格、功 能相对单一。
可转债募投项目及现有的储能变流器产品,已由 1000V 升级至 1500V,已 经形成组串式和集中式两大技术路线:
组串式,单机功率从 125kW 到 215kW 设计,最大可拓展至 12.5MW 的一体 机储能系统;
集中式,单机功率从 1.25MW 到 2MW 模块化设计,最大可拓展至 12.5MW 的一体机储能系统。
本募拟生产的储能变流器产品,以现有产品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 展情况,对单机功率进一步拓宽。
(2)技术参数
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的权威统计,公司在国内储能变 流器市场连续四年(2021-2024 年)荣登出货量排名前二,产品在市场中具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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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竞争力。近年来,结合市场需求变化、研发降本等要求持续对产品进行升级迭 代。公司产品不断向更大单机功率、更高功率密度、更安全、智能和稳定等方向 发展。对于储能变流器产品,核心技术参数和功能包括额定功率、转换效率、交 流电压、防护等级、冷却方式、构网能力等,现将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 现有业务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 项目 | IPO-储能 双向变流器 及系统集成 产业化项目 |
可转债-年产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 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
现有产品 | 本募-年产15GW 储 能变流器产业化建 设项目 |
说明 |
|---|---|---|---|---|---|
| 额定 功率 |
500~630kW | 集中式: 2750~3450kW 组串式:140~ 200kW |
集中式: 1250~2000kW 组串式:125~215kW |
集中式: 1250~2000kW 组串式:125~430kW |
单机系统功率 增大,满足大容 量系统需求 |
| 交流 电压 |
400V | 集中式: 550/630/690V 组串式:690V |
690V | 690V | 交流侧电压提 升,增大单机容 量和功率密度 |
| 频率 | 50/60Hz | 50/60Hz | 50/60Hz | 50/60Hz | - |
| 防护 等级 |
IP21 | 集中式:IP65 组串式:IP66 |
集中式:IP65 组串式:IP66 |
集中式:IP65 组串式:IP66 |
整体防护等级 提升,满足户外 和恶劣环境使 用要求 |
| 通信 接口 |
RS485/CAN | 集中式:RS485/CAN 组串式: RS485/CAN/Ethernet |
RS485/CAN/Ethernet | RS485/CAN/Ethernet | 增加网口,支持 IEC 61850 MMS 及 GOOSE协议, 提升产品响应 速度 |
| 冷却 方式 |
风冷 | 风冷 | 风冷 | 集中式:风液冷 组串式:液冷 |
逐步往液冷方 向转移,提升产 品功率密度和 环境适应性 |
| 效率 (额 定) |
98% | 集中式:98.1% 组串式:98.3% |
集中式:98.3% 组串式:98.3% |
集中式:98.4% 组串式:98.5% |
转换效率提升, 提升储能系统 收益 |
| 构网 能力 |
无 | 无 | 部分具备 | 全面具备 | 具备构网能力 将成为未来主 流要求,需要对 产品进行全面 的硬件和软件 升级 |
从技术参数上来看,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以原有产品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 变化和行业技术发展,对产品进行不断升级迭代,对核心指标和功能进行提升、 优化,以提高产品的适配性、兼容性、安全稳定性,迭代路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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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价格
在行业发展初期,储能变流器产品价格有优势,基本维持在 0.23 元/W 左右。 由于 2023 年以来,电芯价格大幅下跌,带动了储能系统价格走低,作为储能系 统关键部件的储能变流器产品亦受影响。同时行业竞争者众多,价格竞争激烈, 储能变流器产品整体价格降幅较大。但从境内外市场及公司获单情况来看,虽然 境内市场价格下降明显,但海外市场仍属于高溢价市场。目前储能变流器产品平 均价格降至约 0.16 元/W,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拟进一步开拓境外市场,本次募 投项目测算亦采用 0.16 元/W 进行测算。
(4)应用领域
国内新型储能于 2021-2022 年开始爆发式增长,整体受政策影响较大,以新 能源配储和独立储能电站为主要商业模式,发行人前期以大功率储能变流器为主, 产品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随着新型储能行业快速发展及公司开始拓展境 外市场,激发了用户侧、微电网的场景应用需求,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
2 、本次募投同类产品已实现收入情况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储能双向变流器收入分别为 43,578.03 万元、69,274.10 万元、126,109.86 万元、28,490.79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 18.64%、14.05%、26.45%、34.36%,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 一。
3 、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
公司自 IPO 时期即非常重视对储能变流器产品的投入。在储能行业进入快速 发展期后,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 优势的储能变流器制造商之一,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在行业内均处于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储能变流器产品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持续上升。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系现有产品的扩产与升级,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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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类似业务或产品以及同行业公司可比业务或产品 的效益测算情况以及关键假设等,分项目说明本次募投产品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的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与效益测 算相关的关键参数包括产品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等指标。本次募投项目与发 行人类似业务或产品、同行业公司可比业务或产品的效益测算情况及关键假设等 对比情况如下:
(一)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24 个月,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23.03%,税后投资回收 期为 7.23 年(含建设期)。
1 、产品单价
本项目收入的测算采用产品预计销量乘以单价得出。产品预计销量与产量相 等,产量根据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与达产率确定,故产品单价为收入测算的关键 参数。
(1)与报告期内公司类似产品、前次募投项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 目及产品测算单价对比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似项目单价预测情况对 比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产品 | 预测单价 |
|---|---|---|---|---|
| 1 | 阳光电源 |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年产100GW 新能 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并网逆变器 | 0.16元/W(投产后) |
| 2 | 固德威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0GW并网逆变器及 2.7GWH 储能电池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
1、户用型(功率集中 段为0.7-25kW) 2、工商业(功率集中 段为25-80kW) |
0.163元/W,预测期内 保持不变 |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0GW并网、储能逆 变器及1.8GWh 储能电池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
工商业(功率集中段 为 40-80kW , 100-136kW) |
0.129元/W,预测期内 保持不变 |
||
| 3 | 锦浪科技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95 万台组串式逆变 器新建项目” |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包括并网逆变器和 储能逆变器) |
4,323.68元/台,预测期 内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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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产品 | 预测单价 |
|---|---|---|---|---|
|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高电压大 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
250kW 以上高电压大 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 器 |
33,330元/台(T3年,即 运营期第一年),T4-T9 间每年下降1%,T9期 后保持不变 |
||
| 4 |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高效智 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
光伏逆变器 | 集中式/集散式0.2 元 /W,组串式0.3元/W, 预测期内保持不变 |
|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 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 变器 |
0.09元/W,预测期内保 持不变 |
||
| 分布式光伏逆变器 | 0.11元/W,预测期内保 持不变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或预案等公告文件
通过上表对比可见,除锦浪科技因采用的单价单位为“台”导致不可比外, 发行人大功率组串和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测算单价低于同行业类似项目中类似产 品的测算单价。
(2)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或产品单价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和分布式产品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W
| 单价 | 2025 年1-3 月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预测期情况 (运营期均值) |
|---|---|---|---|---|---|
| 大功率组串 | 0.10 | 0.10 | 0.11 | 0.10 | 0.09 |
| 分布式产品 | 0.09 | 0.10 | 0.13 | 0.16 | 0.11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测算单价与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2024 年由于户用在分布式产品中占比较高,拉低了均价;考虑到报告期内以内 销为主,未来拟在价格较好的海外市场做增量,本次募投测算单价具有合理性。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对比情况
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中,阳光电源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光伏逆变器等电力 电子转换设备的销量以及收入,各期销量及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收入(万元) | 2,912,703.88 | 2,765,307.35 | 1,571,734.56 |
| 销量(GW) | 147 | 130 | 77 |
| 平均价格(元/W) | 0.20 | 0.21 | 0.20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测算单价大幅低于阳光电源,主要原因系阳光电源电力 电子转换设备除光伏逆变器外,还包括风电变流器等产品。阳光电源 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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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年产 100GW 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中对 并网逆变器的测算单价为 0.16 元/W,根据阳光电源年报,其海外业务收入占比 近三年大幅提升,海外市场的开拓有利于维持产品价格的稳定性。
2 、成本费用测算
(1)与报告期内公司类似产品、前次募投项目、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 及产品测算单位成本对比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似项目单位成本预测情 况对比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产品 | 单位成本 |
|---|---|---|---|---|
| 1 | 阳光电源 |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年产100GW 新能 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并网逆变器、储能变 流器、风能变流器 |
0.11元/W(投产 后) |
| 2 | 固德威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0GW并网逆变器及 2.7GWH 储能电池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
1、户用型(功率集中 段为0.7-25kW) 2、工商业(功率集中 段为25-80kW) |
因项目组含有储 能电池拉高成 本,单位成本不 具可比性 |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0GW并网、储能逆 变器及1.8GWh 储能电池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
工商业(功率集中段 为 40-80kW , 100-136kW) |
因项目组含有储 能电池拉高成 本,单位成本不 具可比性 |
||
| 3 | 锦浪科技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95 万台组串式逆变 器新建项目” |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包括并网逆变器和 储能逆变器) |
3,192.88 元/台, 达产后均值 |
|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高电压大 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
250kW 以上高电压大 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 器 |
24,178.34元/台, 达产后均值 |
||
| 4 |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高效智 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
光伏逆变器 | 0.17元/W,(运 营期均值) |
|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 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 0.07元/W(运营 期均值)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或预案等公告文件
可比公司同类项目主要为 2020-2022 年间投入,当时单位成本较高,行业内 通过持续研发降本,光伏逆变器产品单位成本呈下降趋势;此外,阳光电源 2021 年“年产 100GW 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包括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 及风能变流器等多类产品,单位成本亦受产品结构影响;锦浪科技及固德威以小 功率光伏逆变器为主,且通常以“台”为单位核算,与发行人单位成本可比性不 高。综上,发行人单位成本低于前募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具有合理性。
1-109
(2)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或产品成本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 年1-3 月 | 2025 年1-3 月 | 2024 年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预测期情况 (运营期均值) |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 单位成本 (元/W) |
0.07 | -3.43% | 0.08 | -15.15% | 0.09 | -4.78% | 0.10 | 0.07 |
报告期内,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生产规模扩大,发行人供应链管控能力不 断提升,发行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单位成本总体呈下降趋势。预测期单位成本与 2025 年 1-3 月接近,销售规模的扩大更有利于发行人控制成本。考虑到本次大规 模扩产的规模效应,单位成本具有合理性。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对比情况
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中,阳光电源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光伏逆变器等电力 电子转换设备的销量以及成本,各期销量及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成本(万元) | 2,012,800.55 | 1,716,327.04 |
1,049,562.03 |
| 销量(GW) | 147 | 130 |
77 |
| 平均价格(元/W) | 0.14 | 0.13 |
0.14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测算单位成本大幅低于阳光电源,主要原因系阳光电源 电力电子转换设备除光伏逆变器外,还包括风电变流器等产品,产品内容存在差 异。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单位成本测算具有合理性。
3 、期间费用率
本项目投产后各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数据由销售费用率、管理 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乘以项目各期销售收入得出。 (1)发行人期间费用率情况
2022-2024 年,公司期间费用率如下:
| 项目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年均费用率 | 预测期情况 |
|---|---|---|---|---|---|
| 销售费用率 | 3.99% | 2.66% | 2.76% | 3.14% | 5.00% |
| 管理费用率 | 2.18% | 1.83% | 2.18% | 2.06% | 2.00% |
| 研发费用率 | 6.07% | 5.44% | 6.17% | 5.89% | 6.00% |
1-110
| 项目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年均费用率 | 预测期情况 |
|---|---|---|---|---|---|
| 期间费用率 | 12.24% | 9.93% | 11.11% | 11.09%% | 13.00% |
注 1:期间费用率=当期期间费用/当期营业收入
注 2:销售费用经追溯调整
注 3:期间费用率不含财务费用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类似项目测算期间费用率对比情况
| 项目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年均费用率/ 预测期间费用率 |
|---|---|---|---|---|
| 阳光电源 | 10.44% | 11.75% | 13.59% | 11.93% |
| 阳光电源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 | - | - | 15.50% |
| 阳光电源2024年GDR | - | - | - | 未披露 |
| 锦浪科技 | 16.02% | 15.67% | 12.50% | 14.73% |
| 锦浪科技20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 12.86% | |
| 锦浪科技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高电压大功率 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
- | - | - | 12.00% |
| 固德威 | 20.94% | 17.02% | 18.76% | 18.91% |
| 固德威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 15.72% |
注: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未包括财务费用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或预案等公告文件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期间费用率呈总体下降趋势,公司期间费用率介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具有合理性。
4 、毛利率
基于上述假设,通过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确认本募投项目运营期测算 毛利率均值为 27.78%。
| 效益预计 指标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
| 毛利率 | 阳光电源 | 37.93% | 33.22% | 33.80% |
| 锦浪科技 | 21.63% | 27.43% | 25.35% | |
| 固德威 | 29.43% | 29.89% | 31.15% | |
| 平均值 | 29.66% | 30.18% | 30.10% | |
| 固德威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 产20GW 并网逆变器及2.7GWH 储能电 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运营期均值) |
28.21% | |||
| 锦浪科技20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 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达 产后均值) |
26.15% |
1-111
| 效益预计 指标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
| 锦浪科技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 器新建项目” |
24.00% |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高效智能型逆变器 产业化项目”(运营期均值) |
29.23% | |||
| 公司本次“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 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运营期均值) |
27.78% |
数据来源:iFinD,上市公司《募集说明书》
注:阳光电源未单独列示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产品毛利率,此处采用电力电子变换设备 整体毛利率
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 2 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略低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均值及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固德威及锦浪 科技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涉及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均为组串式, 且测算时间接近,公司测算的毛利率与其不存在较大差异;锦浪科技 2025 年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涉及大功率逆变器,公司测算毛利率高于锦浪 科技类似项目,主要原因系公司大功率组串逆变器已推出多年,系成熟产品,成 本管控上更具优势,具有合理性。
2022-2024 年,发行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毛利率分别为 20.07%、21.47%、 22.92%,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光伏逆变器核心元器件供货恢复,以及发行人持 续加强供应链管控与成本控制能力,毛利率呈回升趋势;且发行人持续进行产品 海外认证及渠道铺设,已初有成效,预期未来海外收入占比将提升,亦将有助于 提高产品毛利率,加之规模化生产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 升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与发行人近期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5 、内部收益率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似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
| 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税后) |
|---|---|---|
| 阳光电源 | 阳光电源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 股股 份(2024 年)-“海外逆变设备及储能产品扩建项目” |
海外一期:21.81% 海外二期:21.87% |
| 阳光电源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年产 100GW 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36.30% | |
| 固德威 | 固德威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20GW并网 逆变器及2.7GWH 储能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6.28% |
| 锦浪科技 | 锦浪科技20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95万台组串 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27.12% |
1-112
| 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税后) |
|---|---|---|
| 锦浪科技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高电压 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
19.27% | |
|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 37.87% |
| 本次“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 目” |
23.03%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或预案等公告文件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处于上市公司可比募投项目区间
-
范围内,与同行业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效益测算合理,募集资金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二)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24 个月,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31.41%,税后投资回收 期为 6.17 年(含建设期)。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 目 | 产 品 | 预测单价 |
|---|---|---|---|---|
| 1 | 阳光电源 |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年产100GW 新能 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储能变流器 | 0.20元/W(投产后) |
| 2 | 固德威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0GW 并网、储能逆 变器及1.8GWh 储能电池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
储能逆变器 | 0.19元/W,预测期内保持 不变 |
| 3 | 锦浪科技 |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中大功率混合式储 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20kW以上中 大功率储能 逆变器 |
30,000 元/台(T3 年,即运 营期第一年),T4-T9间每 年下降1%,T9 期后保持 不变 |
| 4 |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储能双向变 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化 项目” |
储能变流器 | T1期(即运营期第一年) 0.43 元/W,T2-T3 期逐年 下降20%,T4期下降10% 后保持不变 |
|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年产5GW 储能变流 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 目” |
储能变流器 | T1期(即运营期第一年) 0.24 元/W,T2-T6 期每期 逐年下降0.05%,T7期后 保持不变 |
||
|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 |
储能变流器 | 0.16元/W,预测期内保持 不变 |
1 、产品单价
(1)与报告期内公司类似产品、前次募投项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
1-113
目测算单价对比情况
本项目的收入测算采用产品预计销量乘以单价得出。产品预计销量与产量相 等,产量根据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与达产率确定,故产品单价为收入测算的关键 参数。
发行人前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单价预测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或预案等公告文件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预测单价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近 年来,可比公司在募投项目预测中主要采用测算单价在预测期内保持一致的方法。 (2)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或产品单价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储能变流器产品单价分别为 0.23 元/W、0.21 元/W、0.16 元/W、0.23 元/W,不低于本募项目预测收入为 0.16 元/W,测算单价具有合理性。 2 、成本费用测算
(1)与报告期内公司类似产品、前次募投项目、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 测算单位成本对比情况
发行人前募、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单位成本情况: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产品 | 单位成本 |
|---|---|---|---|---|
| 1 | 阳光电源 |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年产100GW 新能 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并网逆变器、储能变流 器、风能变流器 |
0.11元/W(投产 后) |
| 2 | 固德威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0GW 并网逆变器及 2.7GWH 储能电池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
1、户用型(功率集中 段为0.7-25kW) 2、工商业(功率集中 段为25-80kW) |
因项目组含有储 能电池拉高成 本,单位成本不 具可比性 |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20GW 并网、储能逆 变器及1.8GWh 储能电池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
工商业(功率集中段为 40-80kW,100-136kW) |
因项目组含有储 能电池拉高成 本,单位成本不 具可比性 |
||
| 3 | 锦浪科技 |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中大功率混合式储 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20kW 以上中大功率 储能逆变器 |
19,184.51元/台, 达产后均值 |
| 4 |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储能双向变 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化 项目” |
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 集成 |
0.83元/W(运营 期均值) |
|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年产5GW 储能变流 |
储能变流器 | 0.14元/W(运营 期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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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产品 | 单位成本 |
|---|---|---|---|---|
| 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 目” |
||||
|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 |
储能变流器 | 0.11元/W(运营 期均值)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或预案等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测算的单位成本与阳光电源“年产 100GW 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 地项目”无较大差异,低于公司前募测算的单位成本。固德威的募投项目中包括 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及储能电池等多种产品,锦浪科技采用“台”为单位, 导致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单位成本可比性不高。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单位成 本测算具有合理性。
(2)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或产品单位成本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变流器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 年1-3 月 | 2025 年1-3 月 | 2024 年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预测期情况 (运营期均值) |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 单位成本 (元/W) |
0.16 | 36.54% | 0.11 | -25.37% | 0.15 | -15.71% | 0.18 | 0.11 |
报告期内,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发行人供应链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发行人储 能变流器单位成本总体呈下降趋势,2025 年 1 季度因海外产品出货较多,导致 整体单位成本大幅上升。预测期单位成本与 2024 年接近,考虑到本次大规模扩 产的规模效应,单位成本具有合理性。
3 、期间费用
本项目与“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采用的期间费 用率一致,具体对比分析情况见本题“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 设项目”相应部分。
4 、毛利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测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2023 年度的储能变流 器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 效益预计 指标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
| 毛利率 | 阳光电源 | 37.93% | 33.22% | 3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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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预计 指标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
| 锦浪科技 | 37.08% | 34.33% | 38.65% | |
| 固德威 | 55.83% | 44.50% | 43.60% | |
| 平均值 | 43.61% | 37.35% | 38.68% | |
| 固德威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 产20GW 并网、储能逆变器及1.8GWH 储能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运营期均 值) |
29.34% | |||
| 锦浪科技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 项目” |
33.06% |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储能双向变流器及 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
25.99% | |||
| 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年产5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 建设项目” |
14.74% | |||
| 公司本次“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 化建设项目”(运营期均值) |
28.83% |
数据来源:iFinD,上市公司《募集说明书》
注:阳光电源未单独列示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产品毛利率,此处采用电力电子变换设备 整体毛利率
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 2 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略低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均值及锦浪科技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中 类似项目,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毛利率高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 2022 年可转债同类 项目毛利率,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差异,两次前次募投项目均包括储能系统集成, 一定程度拉低了毛利率。2022-2024 年,储能变流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0.26%、 28.51%、 30.28%,随着储能变流器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公司持续优化降本, 储能变流器毛利率上升并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本次“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 产业化建设项目”测算的毛利率在整个运营期的均值为 28.83%,低于公司当期 储能变流器产品毛利率水平,本次募投效益测算谨慎且具有合理性。
5 、内部收益率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似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
| 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税后) |
|---|---|---|
| 阳光电源 | 阳光电源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 股股 份(2024年)-“海外逆变设备及储能产品扩建项目” |
海外一期:21.81% 海外二期:2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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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内部收益率 (税后) |
|---|---|---|
| 阳光电源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年产 100GW 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36.30% | |
| 固德威 | 固德威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20GW 并 网、储能逆变器及1.8GWH 储能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 |
39.56% |
| 锦浪科技 | 锦浪科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95万台组 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27.12% |
| 锦浪科技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中大功 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33.04% | |
|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产业 化项目” |
34.29% |
| 公司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年产5GW 储 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
37.64% | |
| 本次“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31.41%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或预案等公告文件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处于上市公司可比募投项目区间 范围内,与同行业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效益测算合理,募集资金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四、说明 2025 年 2 月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项目和项目二 在项目具体投入、建设内容、备案审批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并结合产能调增 以及相关投入情况,说明是否属于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已按照《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规定履行内外部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结合项 目二相关董事会时间以及前期投入情况,说明本次募投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 的资金。
(一)说明 2025 年 2 月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项目和项目 二在项目具体投入、建设内容、备案审批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并结合产能调 增以及相关投入情况,说明是否属于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已按照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规定履行内外部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 、 2025 年 2 月预案修订情况明细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预案 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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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1、更新了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由于公司总股本变动,本次发行不超过 107,866,570股(含本数)。 3、募集资金总额由250,000.00 万元调减至 165,000.00万元。调减原项目二“年产10GW储能 变流器、10GWh储能系统集成及20万台光储一体 机建设项目”中对储能系统集成及光储一体机的 投入,调整后项目为“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相应修改项目二投资总额及募集 资金投资额;项目三“ 补充流动资金” 由 75,000.00 万元调减至15,000.00 万元。 |
| 第一节 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概要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更新了公司注册资本。 |
|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背景和 目的 |
更新行业数据和相关表述。更新至2024年三季度 财务数据。 |
|
|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 公司的关系 |
总股本变动,修改发行数量上限。修改了募集资金 总额及用途相关内容。 |
|
|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
根据最新拟募集资金总额及2024年12月末控股股 东持股比例测算本次发行对控制权的影响。 |
|
|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 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情况以及尚需呈报 批准的程序 |
更新了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第二节 发行对 象的基本情况 |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 情况 |
更新控股股东吴强简历 |
| 第三节 董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投资计划 |
修改了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相关内容。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分 析 |
“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 目”修改项目建设期、修改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相 关表述;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更新项目报批及 土地情况。 “年产10GW储能变流器、10GWh储能系统集成 及20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更改项目名称为 “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相 应修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 析表述、修改项目投资概算情况、项目建设实施进 度和方案、经济效益及项目报批及土地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调减至15,000.00万元,更新至 2024 年9 月末财务数据。 |
|
| 第四节 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对 公司影响的讨论 与分析 |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 负债情况的影响 |
更新了最新一期的财务数据。 |
| 第五节 本次股 票发行相关的风 险说明 |
四、政策及市场风险 | 更新了市场竞争风险。 |
| 第六节 利润分 |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 | 更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近三年现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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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 配政策及执行情 况 |
红及未分配利润使 用情况 |
红情况。 |
| 第七节 本次发 行相关的董事会 声明及承诺 |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情况、填补措施 及相关的主体承诺 |
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变动、股本变动、财务数据变 动等情况及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更新了公司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的相关表述。 |
本次发行方案的修订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
(1)调整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由于公司总股本变动,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由 106,784,587 股调整为 107,866,570 股。
(2)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 255,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65,000.00 万元(含本数)。鉴于募集 资金规模调减,发行人对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129,592.91 | 104,000.00 |
| 年产10GW储能变流器、10GWh储能系统集成 及20 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 |
|||
| 2 | 110,268.75 | 76,000.00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75,000.00 | 75,000.00 |
| 合 计 | 314,861.66 | 255,000.00 |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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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129,592.91 | 89,000.00 |
| 2 | 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89,497.88 | 61,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合 计 | 234,090.79 | 165,000.00 |
除上述事项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2 、原项目和项目二在项目具体投入、建设内容、备案审批等方面的区别和 联系
(1)原项目和项目二的联系
1)原项目与项目二在备案审批方面的联系
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项目通过在 线平台申报时,生成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码。项目的 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 目代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条件。”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发行人原募投项目“年产 10GW 储能变流器、 10GWh 储能系统集成及 20 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调 整为“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 10GW 储能变流器、 10GWh 储能系统集成及 20 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即原项目)和“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即项目二)的项目代码均为 2308-320206-89-01-171132 ,为备案的同一项目,上述两项目建设主体均为上 能电气,建设地点均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锦舟路与北惠路交叉口东北侧,所购 置的建设用地为同一地块,项目二为原项目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调整。
2)原项目与项目二在具体投入与建设内容方面的联系
原项目和项目二均为公司扩大储能产品生产能力而实施的建设项目,实施方 式均为建设生产厂房、配套设施,并通过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和配套设备,建设 自动化、智能化和规模化的储能相关产品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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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项目与项目二的区别
1)原项目和项目二在备案审批等方面的区别
年产 10GW 储能变流器、10GWh 储能系统集成及 20 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 目取得的核准/备案情况如下:
| 目取得的核准/备案情况如下: | |||
|---|---|---|---|
| 核准/备案文件 | 核准/备案机关 | 核准/备案日期 | 核准/备案文号 |
|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 无锡市惠山区 行政审批局 |
2023.08.03 | 惠行审备 [2023]392 号 |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GW储能变流器、10GWh储能集成 系统及20 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无锡市行政审 批局 |
2023.11.10 | 锡行审环许 [2023]5070号 |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GW储能变流器、10GWh储能集成 系统及20 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
无锡市惠山区 行政审批局 |
2023.10.08 | 惠开行审 [2023]32号 |
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取得的核准/备案情况如下:
| 核准/备案文件 | 核准/备案机关 | 核准/备案日期 | 核准/备案文号 |
|---|---|---|---|
|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 无锡市惠山区 数据局 |
2025.01.21 | 惠数投备 [2025]35 号 |
|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无锡市数据局 | 2025.04.07 | 锡数环许 [2025]5026号 |
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日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 8 号)的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 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对项目能源利用、节能措施和能效水平等进行分析。节 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025 年 5 月 16 日,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出具《情况说明》:“鉴于上能 电气 ' 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未达到申请能评审批的标准,可不 单独编制节能报告,无需进行节能审查。”
发行人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因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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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涉及节能审查程序。
2)原项目和项目二在项目具体投入、建设内容等方面的区别
原项目和项目二在项目具体投入、建设内容等方面的区别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说明 |
|---|---|---|---|---|
| 1 | 建设规模及 内容 |
计划用地面积60 亩,建设 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 以及光储一体机产业化厂 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约94,000 平米,购置大机 自动装配产线(辊筒线)、 进料辊筒线、重载式 AGV-(4T)、老化后测试Bay 等生产、测试设备286 台 (套) |
新建厂房约85000 平 方米,实施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 设项目,项目购置大 机自动装配产线、模 块房流水线、重载式 AGV、老化后测试Bay 等生产、测试设备396 台(套) |
取消对储能系统集成以 及光储一体机的投资。其 中建设面积减少9000 多 平方,减少建设工程投资 5,007 万元;设备购置及 安装费用减少15,376 万 元。 |
| 2 | 产能情况 | 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0GW储能变流器、10GWh 储能集成系统及20 万台光 储一体机的生产能力,预计 年产值达到128 亿元 |
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 产15GW 储能变流器 的生产能力,预计年 产值达21亿元 |
取消对10GWh 储能集成 系统及20 万台光储一体 机的投资,调增对储能变 流器的产能,产能在原基 础上增加50% |
| 3 | 项目总投资 | 110,268.75万元 | 89,497.88万元 | 根据调整内容,调减了本 项目建筑面积及机器设 备的投入 |
| 4 | 使用募集资 金规模 |
76,000万元 | 61,000万元 | 调减 |
3 、产能调增以及相关投入情况
项目二系取消了原项目中对 10GWh 储能集成系统及 20 万台光储一体机的 投资,同时调增了储能变流器的产能,在原基础上增加了 50%,即储能变流器产 能由 10GW 调增至 15GW。由于取消了对储能系统集成及光储一体机的投资,因 此建筑面积减少 9,000 多平方,减少建设工程投资 5,007 万元;设备投资也相应 调整,虽然设备投资由 286 台(套)增加至 396 台(套),但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用由 36,429 万元调减至 21,053 万元,减少了 15,376 万元。项目二投资总额由变 更前的 110,269 万元调减至 89,498 万元,减少了 20,770 万元。
4 、 2025 年 2 月预案修订不属于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七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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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第六十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理解与适用”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如果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视为本 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包括:1.增加募集资金数额;2.增加新的募投项 目;3.增加发行对象或者认购股份,其中增加认购股份既包括增加所有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的总量,也包括增加个别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数量;4.其他可能对本次 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减少募集资金、减少募投项目、减少发行对象及 其对应的认购股份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总额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 2025 年 2 月发行方案在具体投入、建设内容、备案审批、产能调增及 相关投入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不属于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形,具体如下:
| 序号 | 重大变化情形 | 发行人是否 存在该情形 |
说明 |
|---|---|---|---|
| 1 | 增加募集资金数额 | 不存在 | 本次发行方案减少募集资金,由不超过 255,00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165,000.00万元。 其中项目二虽然调增了5GW储能变流器的产能, 但项目二投资规模由110,268.75 万元减少至 89,497.88 万元,机器设备投入规模由36,429.57 万元减少至21,053.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由76,000.00 万元减少至61,000.00 万元 |
| 2 | 增加新的募投项目 | 不存在 | 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项目通过在线平台申报时,生成作 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项目代 码。项目的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 码,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作为后续监管的基 础条件。”年产10GW储能变流器、10GWh储能 系统集成及20 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和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产能变动, 系对项目内部结构的调整,调整前后项目代码均 为2308-320206-89-01-171132,为同一项目 |
| 3 | 增加发行对象或者 认购股份 |
不存在 | - |
| 4 | 其他可能对本次发 行定价具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 |
不存在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 方案的调整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定价的事项 |
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系调减募集资金总额,不涉及增加 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者认购股份或其他可能对本 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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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5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七条“关于第六十条‘发行方案发生 重大变化’的理解与适用”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本 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并 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如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属于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因此,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属于上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情形。
2025 年 2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 相关的议案,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同意调整本次发行方案。根据发行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属于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综合上述分析,发行人 2025 年 2 月预案修订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规定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方案调 整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结合项目二相关董事会时间以及前期投入情况,说明本次募投是否 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1 、项目二相关董事会时间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与项目二相关的董事会如下:
| 召开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审议内容 | 说明 |
|---|---|---|---|
| 2023/5/18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等议案 |
董事会审议通 过2023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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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审议内容 | 说明 |
|---|---|---|---|
| 2023/7/31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等议案 |
控股股东拟参 与本次发行认 购 |
| 2024/04/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延长本次发行 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 |
| 2025/2/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
根据市场环境 变化,对本次 发行募投项目 进行调整并更 新效益测算、 调减募集资金 规模 |
| 2025/4/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延长本次发行 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 |
2 、项目二前期投入情况
项目二总投资 89,497.8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61,000.00 万元。因产能 不足已对公司发展形成制约,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项目二建设。截至 2025 年 4 月末,项目二前期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拟用募集资金 | 已投入金额 | 事项发生日期 |
| 1 | 建设投资 | 64,497.88 | - | ||
| 1.1 | 建设工程及其他费用 | 31,037.20 | 31,037.20 | 2,065.84 | 2023年:7.77 2024年:800.45 2025 年:1,257.63 |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21,053.12 | - | ||
| 1.2.1 | 设备购置费 | 20,439.92 | 20,439.92 | ||
| 1.2.2 | 设备安装费 | 613.20 | - | ||
| 1.3 | 软件 | 520.00 | 239.83 | ||
| 1.4 | 土地 | 9,283.05 | 9,283.05 | 9,283.05 | 2023/11/27 |
| 1.5 | 预备费 | 2,604.52 | - |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5,000.00 | - | ||
| 合 计 | 89,497.88 | 61,000.00 | 11,348.89 |
发行人对项目二的先期投入主要系购置土地,项目开工前期的规划、许可费 用、开工后的工程进度款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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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次募投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发行方案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审议前,发行人未对项目二进行前期投入。
发行人对本次扩产项目规划清晰,坚持聚焦主业,拟通过本次发行扩充光伏、 储能核心产品的产能,提升交付能力及规模化成本优势,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 2023 年,本次发行预案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即着手准备土地等前 期事宜,并于 2023 年 9 月取得了拟扩建储能项目的建设用地。因本次融资的进 展较预期延后,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时间为 2023 年,时间 较早,储能市场环境在近两年间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对募投项目二的具体内容进 行了调整,并于 2025 年 2 月履行了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属于募投项目重大变 更。
综上,发行人项目二前期投入均发生在 2023 年 5 月之后,本次募投不包含 董事会前投入资金。
五、区分境内外市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各类产品的产业链上下游环 节及特征、商业模式发展、同行业扩产及竞争格局、行业产品需求及未来发展 情况等;区分产品类别,结合现有以及拟投入相关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在手订 单、拟销售国家或地区需求情况等,说明本次募资扩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是否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
(一)区分境内外市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各类产品的产业链上下游 环节及特征、商业模式发展、同行业扩产及竞争格局、行业产品需求及未来发 展情况等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等产品的扩产,目前已在 境内外实现销售。整体来看,在能源转型、能源安全以及部分国家地区经济转型 的背景下,光伏、储能在全球范围内均存在较大且持续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所 涉产品未来市场空间较大。光伏逆变器产品和储能变流器产品的上游环节类似, 主要为各类功率模块、电容、电感、结构件等,供应充足;下游客户、商业模式、 竞争对手等方面根据产品类型、应用场景、销售区域的不同存在一定差异。具体 分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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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及拟销售区域
- (1)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募投项目系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扩产,具体拟投入产品如下:
| 产品类型 | 主要型号 | 主要应用场景 | 拟主要销售国家/地区 |
|---|---|---|---|
| 分布式光伏逆变器 | 3~10 kW | 户用光伏电站 | 欧洲、亚太 |
| 8~40kW | 户用光伏电站 | 国内、亚太、欧洲 | |
| 50~150kW | 工商业光伏电站 | 国内、中东非、亚太、 欧洲 |
|
| 大组串光伏逆变器 | 200~400kW+ | 集中式光伏电站、工 商业光伏电站 |
国内、中东非、亚太、 欧洲 |
注:此处列示的拟主要销售国家/地区划分与问题一/(二)/2、主要外销国家和地区中一致 行业内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向更大功率、更高电压等级、更高能量密度、更加 安全完善的保护功能等方向发展,未来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对产品 持续进行升级优化。
(2)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募投项目系储能变流器产品的扩产,涵盖公司现有 1500V DC 系列集中式 储能 PCS、1500V DC 系列组串式储能 PCS 等产品,并将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 求对产品持续升级优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的工商业 储能以及构建微电网等场景。拟主要销售区域包括中国、中东非地区、北美市场、 欧洲市场及亚太地区等。
2 、本募投项目涉及主要产品的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及特征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其上下游 及其特征情况分别如下:
(1)产业链上游及其特征
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两类产品技术同源,产品产业链上游基本重合。主 要为功率模块、结构件、变压器、电容、电感、低压电器、电缆、箱体外壳等。 产业链上游整体供应充足,缺货风险较小。
产业链上游中,IGBT、CPU、MCU 等半导体控制芯片的供应情况对生产影 响较大。其中 IGBT 以英飞凌、安森美、富士等海外供方为主,但中车、斯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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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优秀 IGBT 厂家产品在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中的国产化替代率逐渐提高; MCU、DSP 目前仍以海外供方为主,但该部分在供应链中占比较小,整体风险 可控。除半导体控制芯片外,如电阻、电容等其余主材以国产品牌为主。
目前,公司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及储能变流器产品主要在国内进行生产,公司 境外工厂的原材料中部分进行本地化采购,当地供应链不足部分由国内供应。在 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公司积极引入国内供方,提高关键元器件的国产化率。
(2)产业链下游及其特征
1)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品可应用于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 业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等。集中式电站主要建设于沙漠、戈壁、山地、水面 等空旷地带,这类电站通过大量的光伏板或者配合太阳能跟踪系统收集太阳能, 并将其转换为电能供给远距离负荷,具有占地面积大、输送距离远、投资大、建 设周期长的特点,主要应用形式包括大型地面电站、农光互补、水光互补等。分 布式电站主要指安装在用户现场或与配电网连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设 施,一般建于屋顶、墙面或地面等地方,可实现就近发电、并网、转换、使用, 具有占地面积小、投资小、建设周期短、能源就地利用等特点,并可降低输电损 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分布式光伏电站可进一步分为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分布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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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储能变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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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储能变流器产品可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工 商业储能)、微电网等。发电侧储能可与发电设施,如光伏电站、风电厂、甚至 传统火力发电厂等配套,具有容量需求大,储能时长要求较高的特点;电网侧储 能接入输电或配电网络,通常由电网公司投资运营,要求快速功率的响应能力, 兼顾功率型和能量型需求;用户侧储能包括工商业储能和户用储能,安装在用户 用电终端,如家庭、工厂、商场等,具有小容量、模块化设计的特点,主要用于 自发自用。不同应用场景对储能变流器类型的需求不同,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 的储能变流器主要为集中式储能变流器或大功率组串变流器;应用于用户侧的储 能变流器主要为中小功率组串式变流器,包括集成了电池系统的户储一体机。 3)本募所涉产品下游特征
根据产品使用场景的特点和境内外的不同,公司产品下游客户存在差异,具 体情况如下:
| 产品类型 | 应用场景 | 销售区域 | 下游客户类型 | 下游主要特征 |
|---|---|---|---|---|
| 大功率组 串光伏逆 变器 |
集中式光 伏电站 |
境内 | 大型电力央国 企、电力建设 EPC为主 |
央国企在我国新能源投资领域占据绝大部分份 额,以五大六小电力集团、中国电建、中国能源 等电力EPC为主导,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通过 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获取订单。 |
| 境外 | 新能源开发商、 EPC等 |
中东非以政府与公共机构,具有资金与资源实力 的综合性财团为代表,主要通过招投标、竞争性 谈判获取订单。 欧洲、亚太以新能源项目开发商、大型能源集团 为主,主要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获取订单。 |
||
| 工商业光 伏电站 |
境内 | 分销商、EPC 建 设单位为主 |
项目众多、单体容量较小、地点分散。 中大型工商业光伏电站,可能存在业主自投或 EPC 承建。小型工商业光伏由当地渠道商对接。 |
|
| 分布式组 串光伏逆 变器 |
境外 | 分销商为主 | 不同国家的准入标准、认证要求、市场需求等存 在差异。一般寻找了解当地情况、有渠道资源、 有较强本地服务能力和资金实力的分销商进行合 作。 分销商期待与设备制造商共同策划布局,建立长 期合作关系,会根据各国对产品的要求对制造商 的技术水平、产品控制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提 出不同要求。在未出现重大分歧情况下,不会轻 易破坏双方合作关系。 |
|
| 户用光伏 电站 |
境内 | 户用电站平台 商、分销商等 |
应用场景主要为民用建筑屋顶,相对于工商业光 伏,呈现单体容量更小,地点更分散的特征。经 过2018 年“531”政策,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后, 居民直接投资户用电站的热情减弱,目前主要由 户用电站投资商租赁民用屋顶,统一规划与建设。 |
|
| 境外 | 以分销商、中大 | 不同国家的准入标准、认证要求、市场需求等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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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类型 | 应用场景 | 销售区域 | 下游客户类型 | 下游主要特征 |
|---|---|---|---|---|
| 型安装商为主 | 在差异。 1、分销商的特点与工商业光伏电站分销商特点一 致; 2、安装商对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以及市场推广 具有较高期待,亦对产品外观、与第三方产品兼 容性等要求较高; 3、欧洲地区,安装人员资源不足,一定程度限制 了市场快速发展。 |
|||
| 储能变流 器 |
发电侧、电 网侧 |
境内 | 大型电力央国 企、储能系统集 成商 |
能源类央国企及电网公司,以集成需求为主,较 少单独采购PCS; 集成商:成本驱动明显,性能也逐渐得到重视。 |
| 境外 | 开发商、EPC、 集成商 |
1、境外各国家/地区政策差异较大; 2、中东非、亚太:储能电站开发商与集中式光伏 电站投资商高度重叠; 3、欧洲、北美:大型开发商与运营商主导大型项 目;电力公司与电网企业亦有采购需求。 |
||
| 用户侧-工 商业储能 电站 |
境内 | 分销商、投资商 及工商业用户 |
用户群体高度分散、场景复杂,需提供差异化解 决方案,价格敏感度高。 |
|
| 境外 | 分销商为主 | 下游主要特征与工商业光伏类似,可直接利用工 商业光伏渠道。 |
注:大功率组串和分布式组串均可应用于工商业光伏电站,表格中合并列示,下同。
由上表可见,由于集中式光伏电站、发电侧储能、电网侧储能单体规模较大,
投资额较大,下游客户主要为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的央国企、新能源投资商、EPC、 储能系统集成商等。而分布式光伏及工商业储能,用户群分散,场景复杂多样, 单体规模较小,境内外业务主要通过当地分销商、中大型的安装商进行销售。
3 、本募投项目涉及主要产品的商业模式发展
(1)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根据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应用场景的不同,其商业模式也存在差异,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 主要产品 | 应用场景 | 销售区域 | 商业模式 |
|---|---|---|---|
| 大功率组 串式光伏 逆变器 |
集中式光 伏电站 |
境内 | 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发行人直接参与央国企(境内)、 新能源开发商(境外)为代表的业主或EPC总包的设备 招采,通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得订单 |
| 境外 | |||
| 工商业光 伏电站 |
境内 | 经销模式为主,直销为辅。对于部分EPC公司或有自主 建站能力的业主公司,采用直销模式 |
|
| 分布式组 串光伏逆 变器 |
境外 | 经销模式为主,采用代理方式进行区域性分销;对于较 大的项目,也存在业主自投的方式 |
|
| 户用光伏 电站 |
境内 | 2018年以前以自主自投为主,主要收益来源为补贴。随 着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收益下降,业主自投模式减少。 近几年户用光伏投资成本大幅下降,经济性再次提升, 户用光伏投资商通过租赁民房屋顶,统一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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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产品 | 应用场景 | 销售区域 | 商业模式 |
|---|---|---|---|
| 户用光伏产品的销售主要对接户用平台商,根据平台商 需求供货或进行ODM 贴牌合作;再由户用平台商以自 有品牌推广和建设户用电站;投资方通过全额上网的模 式获取收益 |
|||
| 境外 | 经销模式为主,采用代理方式进行区域性分销 |
由于集中式光伏电站下游客户主要为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的央国企、新能源投 资商、EPC 等主体,公司通常直接对接境内外客户,通过参与招投标、竞争性谈 判获取订单。
工商业光伏电站用户群分散,场景复杂多样,单体规模较小,公司的境内业 务,主要通过经销模式开展;对于 EPC 统一承建或者业主具有自主建站能力的 项目(通常单体 MW 级),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对接客户,通过招投标或竞争 性谈判方式获取项目,承担后续为客户供应产品,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对于 境外业务,主要通过与当地经销商合作的方式开展,由经销商负责当地销售渠道 建设和服务,公司负责供货、配合宣传、远程售后及为经销商培训售后人员等。
户用光伏电站相对于工商业光伏电站的业主方和地点更加分散、单体规模更 小,主要通过向电网售电获取收益。境内业务,除经销模式外,户用光伏平台商 也是户用光伏电站的主要参与方,这些企业搭建了自己的户用品牌及平台模式, 从项目开发、建设到运维都以专业化、流程化、标准化的管理来保障电站质量。 公司与户用光伏平台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获得持续稳定的订单,又 可降低销售成本。境外业务主要通过经销商、中大型安装商进行拓展,模式与工 商业光伏电站境外销售类似。
(2)储能变流器
不同的应用场景的不同带来了商业模式的差异,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的储 能变流器产品与应用于用户侧的产品的商业模式如下:
1)储能变流器(发电侧、电网侧)
根据市场发展阶段的不同,不同市场储能行业的商业模式存在不同,对比情 况如下表所示:
| 区域 | 区域特征 | 商业模式 |
|---|---|---|
| 国内 | 储能重要性已获认可,商业模式逐渐 | 容量租赁、容量补偿、电能量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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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 | 区域特征 | 商业模式 |
|---|---|---|
| 建立中 | 辅助服务等 | |
| 北美、欧洲等 | 储能发展较早,商业模式更成熟 | 容量补充、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平 衡备用与辅助服务等 |
| 中东、印度等 | 新能源快速发展带来的配储需求 | 以新能源配储为主 |
我国新型储能自 2021 年前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商业模式逐渐建立中,目 前新型储能的商业模式以容量租赁、容量补偿、电能量交易、辅助服务为主;随 着新能源的全面入市,未来现货市场峰谷价差或将进一步扩大,预期电量交易和 辅助服务等将取代容量租赁成为主流。
境外北美、欧洲等国家、地区的储能行业发展较早,商业模式较我国更成熟。 美国发布 841 号法令,要求各区域输电组织和独立系统运营商制定储能公平参与 电力市场的相关规则,允许 100kW 以上的小型储能资源独立参与电能量市场、 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市场。德国新型储能构建了虚拟电厂、电网调度、电力现货 市场等商业模式。英国引入容量市场合约差价机制,允许储能电站同时参与能量 市场与容量拍卖,建立了平衡备用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促进了储能电站收益来 源的多元化。中东、印度等国,由于近年来加大了新能源电站的建设,对储能的 需求增加,当前以新能源配储为主。
对于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销售而言,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对接业主、投 资商、储能系统集成商或者 EPC。
2)储能变流器(用户侧-工商业、微电网)
工商业储能主要建于工厂、商场、园区等地区。在电力质量较差的区域,还 可以帮助构建微电网。对于境内外工商储投资方而言,峰谷套利为最主要收益来 源之一,此外还包括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目前,我国的工商业储 能主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业主自投、纯租赁、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四 种商业模式,随着工商储的发展,商业模式可能从低风险的合同能源管理向业主 自投逐渐转变。
对于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销售而言,目前主要对接较大体量的工商业储能, 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未来工商储市场进一步打开后,将借鉴工商业光伏的 模式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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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募投项目涉及主要产品的同行业扩产及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 1)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随着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光伏逆变器的生产与销售, 市场参与者增多。但经过多年的技术升级与市场竞争,国内光伏逆变器已形成较 为稳定、集中的品牌格局。市场上较为活跃的厂家约 20 余家,根据市场公开出 货量数据显示,阳光电源、华为、上能电气、株洲变流、锦浪科技、固德威等光 伏逆变器厂家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海外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也促使中国光伏逆变器企业加快出海步 伐,努力拓展海外渠道,积极参与到全球市场的竞争中。根据 Wood Mackenzie 统计数据,2023 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排名前十厂商的产品市占率达到 81%, 其中九家为中国企业。我国光伏逆变器已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
具体来看,在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中,国内主要参与者已趋于稳定,以阳光电 源、华为、上能电气、株洲变流、特变电工、科华数据等厂家为主,锦浪科技、 固德威、首航新能源等以分布式产品为主的厂商也会视项目情况参与。境外项目, 除了国内主要厂家积极参与外,还包括 Power Electronics、SMA 等传统逆变器厂 商。对于分布式电站项目,竞争主要围绕着品牌和渠道展开,锦浪、古瑞瓦特、 固德威等较早进入此细分领域的公司、以及阳光电源、华为等具有全渠道覆盖能 力的公司占据了先发优势,但随着投资方对综合性价比的需求提高,具有良好成 本/质量管控能力的厂家优势凸显,公司在此领域的竞争力逐渐增强。
2)储能变流器
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为电力电子设备厂商,如阳光电源、 本公司、科华数能等,储能变流器与光伏逆变器技术同源性强,光伏逆变器厂商 可利用既有技术平台积累与生产工艺,研发、生产储能变流器产品。
近年来新型储能行业快速发展,新型储能行业龙头厂商凭借规模优势和成本 管控优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基本确定。但在技术迭代加速、 应用场景多元化及商业模式日趋完善的背景下,新进入者不断涌入,试图寻找新 的竞争突破口,行业竞争仍十分激烈,技术及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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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CNESA 统计,中国储能产品在国际市场中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在电 芯、系统集成、PCS 等核心环节中国制造在全球的出货比重均超过 50%。
(2)同行业扩产情况
由于光伏逆变器及储能变流器产品均为电力电子转换设备,分别应用于光伏 行业和储能行业,行业关联度高,主要同行业公司亦存在重合。中国企业在全球 光伏、储能产品制造环节占据主导地位,公司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产品在全 球市场上的竞争对手也以中国企业为主。经查询公开信息,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主 要产品的同行业扩产情况如下:
| 序号 | 同行业公司 | 与发行人主 要竞争区域 |
主要竞 争产品 |
现有产能情况 | 扩产情况 |
|---|---|---|---|---|---|
| 1 | 阳光电源 | 中国境内、 中东非、欧 洲、北美、 亚太地区等 |
大功率 组串、分 布式组 串、储能 变流器 |
2024年1-9月,光 伏逆变器产能 75.35GW,储能系 统产能10.35GWh |
拟建设“年产20GWh 先进 储能装备制造项目”、“海 外逆变设备及储能产品扩建 项目”(包括50GW逆变设 备、15GWh 储能产品) |
| 2 | 科士达 | 中国境内 | 大功率 组串 |
截至2023 年9 月 末,光伏逆变器及 储能变流器产能 8.6万台 |
拟扩产30,000台组串式逆变 器、600 台集中式逆变器、 100,000台户用储能变流器、 3,000台工商业储能变流器、 700 台大型储能变流器产能 |
| 3 | 锦浪科技 | 中国境内、 亚太地区 |
分布式 组串 |
逆变器产能为175 万台/年 |
拟建设“高电压大功率并网 逆变器新建项目”(250kW 以上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 网逆变器年产25,000台的产 能)、“中大功率混合式储 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20kW 以上中大功率混合 式储能逆变器年产25,000台 的产能,主要应用于工商业 储能系统和大型住宅储能系 统) |
| 4 | 首航新能源 | 中国境内 | 分布式 组串 |
截至2023 年,其 光伏逆变器年产 能约92.70 万台、 储能电池(PCS) 产能约23.17万台 |
拟建设“首航储能系统建设 项目”(新增并网逆变器和 储能逆变器产能合计190 万 台、储能电池57万台)“新 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新增并网逆变器和储能逆 变器产能合计72 万台) |
| 5 | 德业股份 | 亚太地区、 南美等 |
分布式 组串 |
逆变器设计产能 为277万台 |
拟募资投建“年产25.5GW 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 线建设项目”“年产3GW 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 目” |
注:1、阳光电源数据来源为其 2024 年 10 月披露的发行 GDR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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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科士达数据来源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3、锦浪科技数据来源为其 2024 年报及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募集书;
-
4、首航新能源数据来源于 2025 年 3 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
5、德业股份数据来源于 2024 年报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
-
6、除表中所列公司外,其余同行业公司因未查询到其准确产能扩充情况,未在表格中列示。
从上表可见,光伏、储能行业经过前几年快速发展,目前已进入稳定增长阶 段,在此背景下,发行人同行业公司均有较强意愿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进行扩产, 以提高自身交付能力,通过规模化生产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
5 、本募投项目涉及主要产品的行业产品需求及未来发展情况
整体来看,光伏、储能行业在全球能源低碳化转型的大环境下,获得了良好 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性进一步提升,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光伏、储能行业的投 资商对产品的软硬件、认证、资质等的要求也将更高。
(1)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在组件端,需要能够实时追踪辐 照变化引起的光伏组件输出功率变器的变化,时刻锁定组件所能输出的最大功率 点,实现系统最大化发电;在电网端,需要能够输出符合电网质量要求的电能, 并根据电网目前状态及调度要求形成响应,以支撑电网;在系统端,需要能够监 测整个系统运行情况,实时馈送各关键节点的关键数据到云端或者后台,通过人 机交互实现物理的控制及虚拟的模拟预测,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 整体来看,无论是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还是分布式组串式逆变器,无论是境内还 是境外,行业对光伏逆变器的需求都向着高电压、高可靠性、高性价比、多元化、 智能化方向发展。
对于应用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大功率组串式产品和应用于分布式电站的产 品,市场需求存在一定具体差异。
| 项目 | 应用场景 | 区域 | 核心市场需求 |
|---|---|---|---|
| 大功率组串 光伏逆变器 |
集中式光伏 电站 |
境内 | 1、降本增效催生的高电压等级、高功率密度、更大功 率、更高效率以及智能化的需求; 2、产品功能覆盖电站设计、发电、安全、可靠、运维 等方面,具备较高的兼容性; 3、针对不同应用环境、可提供差异化的解决方案。 |
| 境外 | 除国内市场对产品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产品认证、电网 准入等方面的要求。 |
||
| 工商业 | 境内 | 小体积、大功率、提供从网侧到源侧的全面场景到方案 的覆盖,产品功能覆盖电站设计、发电、安全、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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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应用场景 | 区域 | 核心市场需求 |
|---|---|---|---|
| 运维等方面 | |||
| 分布式光伏 逆变器 |
境外 | 根据国家/区域特点存在不同: 在高电价、经济较发达的欧洲、北美,分布式光伏通过 与储能相结合,实现光伏发电的最大化应用,市场更重 视产品的可靠性、智能化; 在电力相对短缺的中东非、部分亚太国家、战乱国家, 更重视产品的性价比,并需要通过柴油发动机与光伏逆 变器相结合,构建微网系统 |
|
| 户用 | 境外 | ||
| 境内 | 性价比、轻量化、小型化、功能组合、智能交互 |
光伏发电已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
境内,对于规模化的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占比 逐年升高,并成为主流产品方案。目前组串式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以 1500VDC 为主流,行业内也在研发 2000VDC 及更高电压等级的光伏逆变器。通过提升电 压等级、可减少输入/出电流,实现提质增效,进一步降低系统成本;同时,为 适配组件发展,光伏逆变器朝着支持高输出电流组件、大直流容配比、高功率密 度的方向发展。高电压、高功率意味着需具备全方位的系统安全防护手段,除电 弧故障检测、AI 算法赋能等,还配备了如智能组串分断技术、交直流温度检测 等技术,增强产品本身及系统的安全性。对于分布式项目,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发 展受到电网承载能力的制约,通过系统性策略提高光伏自发自用率、减少馈网功 率将成为一大趋势;另一方面,光伏逆变器将从能源设备向数字管控发展,协调 智能电网与分布式能源之间的承接矛盾。
境外,相对于境内,各国对光伏逆变器产品有不同的认证要求、准入标准, 光伏逆变器制造商在进入相应市场前需要取得相应认证、资质。
公司拥有行业内领先的光伏逆变器技术储备,是国内较早通过国际电工委员 会 IEC 认证的公司,随着近年来加快出海,已取得欧盟 CE、EN、印度 CEA、 BIS、迪拜 DEWA 认证,阿联酋 ADQCC 等主流市场的认证。 (2)储能变流器
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市场对储能变流器产品的需求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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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场景 | 区域 | 核心的市场需求 |
|---|---|---|
| 发电侧、电网侧 | 境内 | 1、发电侧的需要主要为平抑发电波动性、提升并网友好性、减少弃 风弃光;电网侧的需求主要为调峰调频、参与电网辅助服务、增强 电网韧性等; 2、以集装箱式储能系统为主; 3、未来能量密度持续提升、系统高度集成化,构网型技术渗透率提 高。 |
| 境外 | 电网老旧、新能源消纳压力催生储能以高比例和长时配储为主 | |
| 用户侧-工商业 | 境内 | 1、通过储存低谷时电能并在高电价时段释放,帮助用户优化用电成 本,保障供电稳定性; 2、5MWh 以下项目以储能一体柜为主,5-10MWh 项目以集装箱式 储能系统与储能一体柜方案为主,10MWh项目以集装箱式储能系统 为主; 3、容量小、项目分散、需求灵活、空间受限的特点,对经济性、安 全性、灵活性和智能化要求更高。 |
| 境外 | 1、用电、人工成本较高,需要产品能够快速安装、消缺、便捷运维; 2、落后、战乱国家,对产品价格敏感度较高。 |
境内,对于储能变流器而言,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为:① 向大功率产品加 速迭代。储能变流器通常需要适配电芯,电芯容量的增长将推动储能变流器加速 迭代。② 组串式储能变流器产品渗透率将提高,目前大型储能项目中储能变流 器以集中式为主,但随着业主方对成本、安全性、后期维护便捷性等的要求提高, 组串式储能变流器优势凸显。③ 液冷方案崭露头角,相比传统风冷,液冷功率 密度更高、散热冗余度高,防护等级更好,在大功率储能变流器中有竞争力。④ 高比例的新能源接入、高电力电子设备接入,对传统电力系统的频率稳定、电压 稳定和功率稳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构网型储能通过主动为电网提供支撑,助力 系统动态稳定和快速恢复重建。
境外,除中国外,美国、欧洲也是新型储能的重要市场。在能源转型背景下, 新能源装机大幅增加,对电网造成较大冲击,美国、欧洲普遍存在电网老旧的问 题,因此对储能的需求具有高比例、长时储能的特征。
公司目前产品体系中已覆盖了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和储能一体柜产品,拥有包 括“All in One”集成系统等适配未来高度集成化需求的产品。目前,公司全功 率段组串式 PCS 和集中式 PCS 已实现应用第二代增强混动式构网技术。在境外 市场,已完成 BESF、北美 UL、IEEE 等市场认证。综上,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 可以满足各应用场景的主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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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分产品类别,结合现有以及拟投入相关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在手 订单、拟销售国家或地区需求情况等,说明本次募资扩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是否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
1 、产品分类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按具体产品类别列 示如下:
| : | ||
|---|---|---|
| 募投项目名称 | 产品类别 | 本次扩产规模 |
|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大功率组串 | 10GW |
| 分布式组串 | 15GW | |
| 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储能变流器 | 15GW |
2 、产能利用率情况
(1)大功率组串
单位:GW
| 单位:GW | ||||
|---|---|---|---|---|
| 项目 | 2025 年1-3 月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现有产能 | 0.90 | 3.60 | 3.30 | 3.15 |
| 本募拟新增产能 | 2.50 | 10.00 | 10.00 | 10.00 |
| 本募达产后合计产能 | 3.40 | 13.60 | 13.30 | 13.15 |
| 产量 | 2.23 | 8.17 | 11.17 | 6.10 |
| 现有产能利用率 | 248.28% | 227.06% | 338.44% | 193.57% |
| 本募达产后产能利用率 | 65.72% | 60.11% | 83.97% | 46.37% |
注:2025 年 1-3 月设计产能按照年度产能折算列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公司大功率组串销量分别为 3.16GW、 10.82GW、9.19GW、2.03GW,销售规模在 2023 年大幅增长后趋于稳定,产销 量维持较高水平。现有产能规模有限,不足以应付市场的需求,本次对大功率组 串进行扩产,将一定程度缓解公司产能瓶颈。
(2)分布式组串
单位:GW
| 单位:GW | ||||
|---|---|---|---|---|
| 项目 | 2025 年1-3 月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现有产能 | 0.38 | 1.50 | 0.75 | 0.75 |
| 本募拟新增产能 | 3.75 | 15.00 | 15.00 | 15.00 |
| 本募达产后合计产能 | 4.13 | 16.50 | 15.75 | 1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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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5 年1-3 月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产量 | 1.97 | 5.56 | 2.01 | 0.34 |
| 现有产能利用率 | 519.58% | 370.53% | 268.16% | 45.29% |
| 本募达产后产能利用率 | 47.81% | 33.68% | 12.77% | 2.16% |
- 注:2025 年 1-3 月设计产能按照年度产能折算列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公司分布式组串销量分别为 0.81GW、 1.99 GW、5.39 GW、2.00 GW,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57.96%。在产品线齐 备、销售渠道打开后,公司分布式组串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产销率较高。公司 现有产能已不足。考虑到分布式产品相对于大功率组串和储能变流器产品而言, 标准化程度更高;单体项目建设周期较短,客户方面对交期的要求也更苛刻,公 司需要提前备货以应对较短的交期;以及公司打造全场景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 加速拓展海外市场的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对分布式组串产能进行了前瞻性规划。 本次扩产后,将极大缓解公司现有产能不足情况,更好满足客户需求。
(3)储能变流器
单位:GW
|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 现有产能 | 0.88 | 1.25 | 0.50 | 0.50 |
| 可转债达产后总产能 | 1.38 | 5.50 | 5.50 | 5.50 |
| 本募拟新增产能 | 3.75 | 15.00 | 15.00 | 15.00 |
| 本募达产后合计产能 | 5.13 | 20.50 | 20.50 | 20.50 |
| 产量 | 1.77 | 8.33 | 4.20 | 2.27 |
| 现有产能利用率 | 201.86% | 666.26% | 839.95% | 454.76% |
| 可转债达产后产能利用率 | 128.46% | 151.42% | 76.36% | 41.34% |
| 本募达产后产能利用率 | 34.46% | 40.63% | 20.49% | 11.09% |
注 1:可转债达产后新增储能变流器的产能按 5GW 计入,即不考虑拟使用其中 3GW 自用 形成 3GWh 储能系统情况;
注 2:可转债募投项目于 2024 年四季度释放产能,首年达产率 60%,按季度折算,当年新 增产能 0.75GW;
注 3:2025 年 1-3 月设计产能按照年度产能折算列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公司储能变流器销量分别为 1.91GW、 3.23GW、7.69GW、1.22GW,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00.65%。随着新型储能市 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销量亦大幅增加。根据 CNESA 的权威统计, 公司在国内储能变流器市场连续四年(2021-2024 年)荣登出货量排名前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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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除中国外,美国、欧洲、以及一些新兴市场亦大力发展 储能,公司看好海外储能市场的发展,将加快出海进程,提升盈利水平。
2025 年 1-3 月,测算的本募达产后的产能利用率略低,主要原因系储能装机 存在季节性波动,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假设以 2024 年产量为基数,结合近三年 复合增长率测算 2025 年全年产量约 16.71 GW,本募达产后产能利用率为 81.53%。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 2022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已得到充分消化,产 能仍显不足。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进一步扩产产能,具有合理性。
综上,基于现有产能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各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已处于较高 水平。在能源转型的背景下,下游光伏、储能行业仍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 产品在市场上已获得较强的认可度与竞争力;公司持续拓展全球市场,现有产能 已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的组串式光伏逆 变器及储能变流器的产能规模,保障并提高公司的交付能力,优化公司客户服务 能力,通过规模化生产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对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 有率具有重要意义。
3 、本次募投项目的扩产倍数和产能释放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运营期前 3 年为产能爬坡期,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达产率分别为 60%、80%、100%,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达产率分别为 30%、60%、100%,第 3 年开始可 满负荷生产并进入稳定运营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达产进度规划,未来公司 扩产倍数及产能释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GW
| 单位:GW | ||||
|---|---|---|---|---|
| 项目 | 产品类别 | T1 | T2 | T3-T10 |
| 本次募投项目 | 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 6.00 | 8.00 | 10.00 |
| 分布式光伏逆变器 | 9.00 | 12.00 | 15.00 | |
| 储能变流器 | 4.50 | 9.00 | 15.00 | |
| 现有产能 | 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 3.60 | 3.60 | 3.60 |
| 分布式光伏逆变器 | 1.50 | 1.50 | 1.50 | |
| 储能变流器 | 5.50 | 5.50 | 5.50 | |
| 本次募投项目 扩产倍数 |
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 1.67 | 2.22 | 2.78 |
| 分布式光伏逆变器 | 6.00 | 8.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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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产品类别 | T1 | T2 | T3-T10 |
|---|---|---|---|---|
| 储能变流器 | 0.82 | 1.64 | 2.73 |
注 1:现有产能中储能变流器为截至 2023 年末储能变流器产能与可转债募投项目完全达产 后新增产能之和;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和分布式光伏逆变器系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数据。 假设现有产能未来保持不变。
注 2:本次募投项目扩产倍数=本次募投新增产能/现有产能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分布式光 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扩产倍数分别为 2.78、10.00、2.73。
(1)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扩产倍数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根据公司竞 争优势,公司产线设计以应用于地面电站的光伏逆变器为主,近年来根据市场需 求情况,对集中式产线与大功率组串式产线逐步进行了调整。但随着大功率组串 式光伏逆变器在地面电站中占比逐渐提高,现有产能较紧张,公司亟需扩大产能, 以保证供应能力,维持在地面电站的竞争优势。
(2)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扩产倍数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传统优势领域 为地面电站,现有分布式逆变器的产能较小。近年来,在政策的支持下,分布式 光伏快速发展,公司适时推出了全系列产品,积极搭建销售渠道,分布式光伏业 务的收入规模和出货量均得到了较快发展,市场竞争力迅速提升。公司看好分布 式光伏的发展潜力,考虑到项目建设及产能爬坡的时间周期,因此对建设规模进 行了一定前瞻性布局。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加大对该业务投入,把握市场机遇, 提升盈利能力。
(3)储能变流器扩产倍数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22 年通过发行可 转债,对储能变流器进行了一次扩产,相应产能已于 2024 年四季度释放,但可 转债募投项目达产后产能仍未能满足需求。考虑到新型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需求, 以及公司在储能变流器产品上的竞争优势,公司本次继续扩大产能,以保障交付 及时性,提升市场占有率。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建设规划具有合理性。
4 、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在手订单约 7.66GW, 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在手订单约 4.45GW,储能变流器在手订单约 5.19GW。在手 订单相对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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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主要应用于以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为代表的集 中式光伏电站。国内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的主要投资方、建设方为央国企,其招标 规模及设备要求均有指标性意义。近年来,公司在央国企的光伏逆变器招标中, 中标容量始终位列前列,与大唐、中核、国电投、中国电建、中国能建等大型能 源央企、EPC 建立了良好且持续的合作关系;海外方面,在印度、中东等地面光 伏亦保有较高市场占有率,业绩增长具有持续性。
由于分布式光伏逆变器订单周期较短,交付及时性要求较高,正在实施的在 手订单相对较小。公司与正泰、天合、创维等国内领先的户用平台商建立了持续 合作关系,具备持续获单的能力。
目前我国新型储能需求主要系新能源配储、独立储能等,相对于光伏电站, 储能电站建设周期相对较短,因此储能变流器订单周期亦较短。公司与头部系统 集成商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主要电池供应商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产品与其电芯 适配度高,有利于维持长期合作意向。
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具有合理性,预计相应产能可以有效消化。 5 、拟销售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情况
根据 BNEF 预测,全球光伏市场未来将保持发展趋势,市场空间较大,但增 速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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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A 对全球光伏未来新增装机保持乐观,预测乐观情况下,2030 年全球光 伏新增装机 1,078GW,保守情况下,2030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 881GW。
根据 SMM 预计,2025-2030 年全球储能市场转入存量阶段,2025-2030 增速 预计 10%左右,2030 年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可达 480GWh。
本次募投项目除中国境内,拟销售区域还包括中东非、亚太地区、欧洲等, 各个市场的基本需求情况如下:
- 1)中国
公司在中国市场主要销售 8-320k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应用于集中式光伏 电站、工商业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储能变流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 网侧、以及用户侧的工商业储能。
- ① 光伏市场需求
2024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达到 277.57GW,同比增长 27.98%;其中集中 式以西北、西南大基地为基本盘,同比增长 33%,工商业同比增长 67.8%,户用 同比下降 32%。截至 2024 年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 885.68GW。
根据 CPIA 预测,未来五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将维持高位,乐观情况下,到 2030 年,我国光伏年新增装机 340GW,保守情况下,我国光伏年新增装机 28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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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储能市场需求
根据 CNESA 统计,2024 年中国新型储能新增投运 43.7GW/109.8GWh,同 比增长 103%/136%,根据 CNESA 预计,2024-2030 年,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 规模将快速发展,理想场景下,到 2030 年,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 313.86GW,平均复合增长率达 37.1%;保守场景下,到 2030 年,中国新型储能 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 221.18GWh,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4%。
2)中东非
公司在中东非市场主要销售 50-350k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应用于集中式光 伏电站和工商业光伏电站;储能变流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
① 光伏市场需求
中东非地区经济结构较单一,能源转型诉求较强,且当地光照条件好,光伏 发电成本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根据 MESIA 报告,2023 年中东和北非的光伏累 计装机容量为 32GW,预计到 2030 年,容量将超过 180GW,CAGR 约 30%,其 中,沙特、阿联酋、阿曼和以色列有望合计占中东光伏装机总量的 2/3。
根据 Infolink 统计,2024 年中东区域新增装机约 14GW,占全球市场的 6%, 其中沙特占中东市场需求约 46%。2024 年非洲区域新增装机约 6GW,占全球市 场的 1%。
沙特提出从 2024 年开始每年新增 20GW 光伏装机的目标;阿联酋提出到 2050 年将清洁能源在总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提高到 50%;南非、摩洛哥、埃及等 国,均提出到 2030 年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 30%-42%。
② 储能市场需求
由于中东非地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较弱,新能源并网量快速增长拉 动配储需求。随着沙特 SEC 三期、阿联酋 20GWh 等大项目相继招标,预计沙特 和阿联酋到 2030 年大储(即发电侧、电网侧,下同)空间可达 57.4GWh。
3)亚太地区(不含中国)
公司在亚太地区市场主要销售 3-350kW 全系列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应用于 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储能变流器产品主要应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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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侧、电网侧。
① 光伏市场需求
根据 Infolink 数据,2024 年亚太地区新增光伏装机约 333GW,扣除中国市 场后,新增光伏装机规模约 56GW。除中国外,亚太地区主要单一市场包括印度、 巴基斯坦等。
以印度为例,根据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的数据,2024 年印度新增光 伏装机 24.5GW。过去印度光伏装机以集中式电站为主,但 2024 年 2 月,印度 政府宣布了屋顶太阳能计划,预计将提供总计 7500 亿印度卢比(约合 90 亿美元) 的补贴,以实现 30GW 的屋顶太阳能装机容量,这一计划将催生印度市场的分 布式光伏需求。
② 储能市场需求
2025 年以来,印度、越南、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 5 国分别推出新能源 配储、PPA 改革、新招标或国家级绿色转型规划。
以印度为例,印度配储机制初步成型,未来新招标光伏需配置 10%容量、2 小时电池系统,预计 2030 年前将带动 14GW/28GWh 新增储能需求,集中式大型 招标持续释放。户用/屋顶光伏装机加速,将拉动分布式储能需求。
4)欧洲
公司在欧洲地区市场主要销售 3-350kW 全系列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应用于 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储能变流器产品主要应用于 发电侧、电网侧。
① 光伏市场需求
根据 SPE 数据,2024 年,欧盟 27 国新增光伏装机规模 65.5GW,新增装机 中,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户用光伏占比分别为 42%、38%、28%。 截至 2024 年末,欧盟累计光伏装机 338GW,预计 2028 年,欧盟光伏累计装机 达到 638GW。
② 储能市场需求
欧洲是全球新型储能第三大市场。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及预测,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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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欧洲储能市场新增装机达 22.4GWh,同比增长 31%。2023 年至 2024 年,欧洲 大储新增装机量从 3.6GWh 增长至 11GWh,占比达到 49%。到 2028 年,欧洲储 能市场新增装机将达到 78.1GWh,其中大储装机将至 35.9GWh,占比 46%,工 商业储能占比提升至 25%,户储占比 18%。
5)北美
公司在北美市场主要销售储能变流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
2024 年美国新型储能成为全球储能第二大市场。据清洁能源州联盟(CESA) 统计,2024 年美国电池储能新增装机 11.46GW/31.23GWh,同比增加 54%/50.9%, 其中大储新增装机 10.4GW/29.04GWh,占比超过 90%。预计到 2030 年,美国新 型储能累计装机有望达到 150GW/450GWh。
根据美国能源部(DOE)储能蓝图,到 2030 年,全国将部署 50GW 储能; 根据清洁能源州联盟(CESA)、Wood Mackenize 等统计,美国加州、纽约州、 弗吉尼亚州等相继制定了储能装机目标,推动储能加速发展。其中加州目标计划 最高,预计到 2030 年、2045 年分别实现 15GW、54.2GW 储能装机目标;纽约 州计划到 2030 年储能装机达 3GW;弗吉尼亚州计划到 2035 储能装机规模达 2.7GW。
整体来看,公司现有及拟销售区域的光伏、储能市场空间均较大,公司本募 产品具有足够的消纳空间。
中国的光伏和新型储能市场均是全球最大的市场。长期以来,公司立足于国 内市场,在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产品中占据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将海 外市场作为增量市场,已在印度、中东市场中获得广泛认可,并在欧洲、北美等 市场取得突破,为产能消化打下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产品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其下游为 光伏、新型储能行业,契合全球能源转型与保障能源安全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发 展前景,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国家、地区都对光伏、储能表现出较大的需求。公 司凭借长久的技术积累与项目经验沉淀,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手 订单充足,具有持续的获单能力;但受限于目前产能不足,公司产品交付及客户 服务等方面均受到影响,已限制了公司的发展。公司拟通过本次扩产缓解产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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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提升竞争力与客户服务能力,具有合理性,不属于重复建设;本次扩产的规 模能够与公司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相匹配,长期来看,光伏、储能行业的发展将 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因此产能不能消化的风险较小。
六、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和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各类新增 固定资产等的金额、转固或摊销时点以及募投项目未来效益测算情况,说明因 实施前募和本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和在建工程转固情况
1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 IPO 募投项目转固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投资总额 (万元) |
转固时点 | 是否新增 折旧摊销 |
|---|---|---|---|---|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 业化项目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5,528.92 | 2021年12月前逐步结转 | 否 |
| 软件 | 816.08 | 2021年12月前逐步结转 | 否 | |
| 小计 | 6,345.00 | |||
|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 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4,087.25 | 2021年12月前逐步结转 | 否 |
| 软件 | 150.00 | 2021年12月前逐步结转 | 否 | |
| 小计 | 4,237.25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3,317.82 | 2021年12月前逐步结转 | 否 |
| 软件购置 | 909.12 | 2021年12月前逐步结转 | 否 | |
| 小计 | 4,226.94 | |||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 业化项目、储能双向 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 业化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土地购置费 | 1,331.56 | 2014年8月 | 否 |
| 建筑工程费用 | 7,098.56 | 2021年12月 | 否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设备投入 | 351.40 | 2021年12月前逐步结转 | 否 |
| 软件投入 | 193.00 | 2021年12月前逐步结转 | 否 | |
| 小计 | 544.40 |
- 注:IPO 募投项目“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业化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用土地及建筑物,按实际入账金额列示。
公司 IPO 募投项目已于 2021 年末投产,相关固定资产已转固,无形资产均 已摊销,年折旧摊销额共计 2,265.32 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已在目前报表 中得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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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投产和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投资总额 (万元) |
转固时点 | 是否新 增折旧 摊销 |
达产后新增 折旧摊销额 (万元/年) |
折旧年 限(年) |
|---|---|---|---|---|---|---|
| 年产5GW 储能变流 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 设项目、研发中心扩 建项目 |
土地 | 2,535.03 | 2023年6月 | 否 | - | - |
| 建筑工程 | 16,174.09 | 预计2025年 6月转固 |
是 | 808.70 | 20 | |
| 年产5GW 储能变流 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 设项目 |
机器设备 | 6,464.97 | 2024年12月 前逐步转固 |
否 | - | - |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机器设备 | 2,024.13 | 2024年12月 前逐步转固 |
否 | - | - |
| 软件 | 110.96 | 2024年12月 前逐步转固 |
否 | - | - |
- 注 1:机器设备、软件陆续购入并结转固定资产,截至 2024 年末,机器设备、软件已按清 单全部结转并折旧、摊销。
注 2:建筑工程主体已完工,根据实际投入金额列示。转固时可能根据结算报告调整入账价 值。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中土地已摊销、机器设备已转固, 年折旧摊销额共计 894.15 万元,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已在现有报表中得到反映。 建筑工程投资转固后新增每年 808.70 万元折旧,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本次募投项目各类新增固定资产等的金额、转固或摊销时点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均为 2 年,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 固定资产及转固时间预计如下: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投资总额 (万元) |
预计转 固时点 |
是否新 增折旧 摊销 |
达产后新增 折旧摊销额 (万元/年) |
折旧年限 (年) |
|---|---|---|---|---|---|---|
| 年产25GW组 串式光伏逆变 器产业化建设 项目 |
土地 | 5,347.93 | 2024年 9 月 |
否 | -(注1) | 50 |
| 房屋建筑物 | 42,123.29 | 2027年 5 月 |
是 | 2,000.86 | 20 | |
| 机器设备 | 56,155.24 | 2027年 8 月 |
是 | 5,334.75 | 10 | |
| 运输设备 | 311.60 | 2027年 8 月 |
是 | 59.20 | 5 | |
| 电子设备 | 1,872.88 | 2027年 8 月 |
是 | 355.85 | 5 | |
| 软件 | 520.00 | 2027年 8 月 |
是 | 173.33 | 3 | |
| 合 计 | 7,9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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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类别 | 投资总额 (万元) |
预计转 固时点 |
是否新 增折旧 摊销 |
达产后新增 折旧摊销额 (万元/年) |
折旧年限 (年) |
|---|---|---|---|---|---|---|
| 年产15GW储 能变流器产业 化建设项目 |
土地 | 9,283.05 | 2023年 11 月 |
否 | -(注2) | 50 |
| 房屋建筑物 | 31,037.20 | 2026年 6 月 |
是 | 1,474.27 | 20 | |
| 机器设备 | 17,259.38 | 2026年 12 月 |
是 | 1,639.64 | 10 | |
| 运输设备 | 2,322.65 | 2026年 12 月 |
是 | 441.30 | 5 | |
| 电子设备 | 1,471.09 | 2026年 12 月 |
是 | 279.51 | 5 | |
| 软件 | 520.00 | 2026年 12 月 |
是 | 173.33 | 3 | |
| 合 计 | 4,008.05 |
注 1:“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于 2024 年 9 月入账并于 当月开始摊销,摊销金额 106.96 万元/年,因购置土地而新增的摊销额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已 在当期报表中反映
注 2:“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于 2023 年 11 月入账并于当月开 始摊销,摊销额 201.81 万元/年,因购置土地而新增的摊销额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已在当期报 表中反映
(三)因实施前募和本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
考虑到实施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以及募投项目 带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贡献,以现有业务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作为测算基础,因 实施前募和本次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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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2030 年 | 2031 年 | 2032 年 | 2033 年 | 2034 年 |
|---|---|---|---|---|---|---|---|---|---|---|
| 1、新增折旧摊销 | ||||||||||
| 1.1本募新增 折旧摊销 |
- | 737.14 | 7,149.60 | 11,932.04 | 11,932.04 | 11,686.49 | 11,585.38 | 10,691.63 | 10,449.52 | 10,449.52 |
| 1.2可转债新 增折旧摊销 |
404.35 | 808.70 | 808.70 | 808.70 | 808.70 | 808.70 | 808.70 | 808.70 | 808.70 | 808.70 |
| 新增折旧摊销 合计(a) |
404.35 | 1,545.84 | 7,958.30 | 12,740.74 | 12,740.74 | 12,495.19 | 12,394.08 | 11,500.33 | 11,258.22 | 11,258.22 |
| 2、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 ||||||||||
| 现有业务营业 收入(b) |
401,486.96 | 401,486.96 | 401,486.96 | 401,486.96 | 401,486.96 | 401,486.96 | 401,486.96 | 401,486.96 | 401,486.96 | 401,486.96 |
| 本次募投项目 新增营业收入 (c) |
- | - | 123,000.00 | 314,000.00 | 461,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 可转债募投项 目新增营业收 入(d) |
61,410.08 | 116,679.14 | 189,568.52 | 254,877.27 | 355,239.06 | 337,477.11 | 320,603.25 | 320,603.25 | 320,603.25 | 320,603.25 |
| 营业收入合计 (e=b+c+d) |
462,897.04 | 518,166.10 | 714,055.48 | 970,364.23 | 1,217,726.02 | 1,233,964.07 | 1,217,090.21 | 1,217,090.21 | 1,217,090.21 | 1,217,090.21 |
| 新增折旧摊销 占未来营业收 入比例(a/e) |
0.09% | 0.30% | 1.11% | 1.31% | 1.05% | 1.01% | 1.02% | 0.94% | 0.93% | 0.93% |
| 3、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 ||||||||||
| 现有业务利润 总额(f) |
27,953.78 | 27,953.78 | 27,953.78 | 27,953.78 | 27,953.78 | 27,953.78 | 27,953.78 | 27,953.78 | 27,953.78 | 27,953.78 |
| 本募新增利润 总额合计(g) |
- | - | 14,238.55 | 41,923.74 | 67,510.77 | 73,874.30 | 73,989.86 | 74,849.02 | 75,125.72 | 75,125.72 |
| 可转债募投项 目新增利润总 |
4,646.19 | 9,938.05 | 13,911.40 | 17,223.05 | 24,129.26 | 22,653.79 | 21,252.10 | 21,252.10 | 21,252.10 | 21,25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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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25 年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2029 年 | 2030 年 | 2031 年 | 2032 年 | 2033 年 | 2034 年 |
|---|---|---|---|---|---|---|---|---|---|---|
| 额(h) | ||||||||||
| 利润总额合计 (i=f+g+h) |
32,599.97 | 37,891.83 | 56,103.73 | 87,100.57 | 119,593.81 | 124,481.87 | 123,195.74 | 124,054.90 | 124,331.60 | 124,331.60 |
| 新增折旧摊销 占未来利润总 额比例(j=a/i) |
1.24% | 4.08% | 14.18% | 14.63% | 10.65% | 10.04% | 10.06% | 9.27% | 9.05% | 9.05% |
注 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为 2022-2024 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
注 2:现有业务利润总额为 2022-2024 年三年利润总额均值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
注 3:预计募投项目产生的收入、利润总额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预计将产生的收入和利润总额
注 4:上述假设仅为测算前募和本募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对公司盈利情况的承诺,也 不代表公司、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测算,实施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占公司未来预计收入的比重为 0.09%-1.31%,占公司未来预计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1.24%-14.6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收入可完全覆盖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带来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51
七、截至最新前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实现情况,结合 IPO 及以后历 次融资募集资金用途改变、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等情况,说明 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 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一)截至最新前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实现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进展符合预期,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
| 单位:万元 | ||||||
| 投资项目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
|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
| 1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 业化项目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 业化项目 |
11,202.84 | 11,202.84 | 11,523.46 |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
| 2 |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 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 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
8,442.78 | 8,442.78 | 8,763.89 |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213.55 | 7,213.55 | 7,358.53 |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866.00 | 2,866.00 | 2,957.88 |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
| 5 | 补充营运资金 | 补充营运资金 | 5,885.01 | 5,885.01 | 5,885.01 |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
| 合 计 | 35,610.17 | 35,610.17 | 36,488.76 | —— |
注:部分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与理 财收益。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 截至2025年3月31 | 截至2025年3月31 | 截至2025年3月31 | 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 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 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 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 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 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年均承 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1-3 月 |
|||||
| 1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 业化项目 |
5,133.68 | 2,780.76 | 9,478.29 | 10,137.18 | 1,711.49 | 24,107.72 | 是 |
| 2 |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 统集成产业化项目 |
3,882.79 | 3,505.70 | 16,983.68 | 13,224.37 | 1,044.46 | 34,758.21 | 是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补充营运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注 1:“年均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为项目运营期(10 年)内平均效益。
-
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亦无承诺业 绩,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1-152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储能双向变流 器及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与承诺实现效益均不存在较大差异。 2 、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投资项目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
| 1 | 年产5GW 储能变流 器及储能系统集成 建设项目 |
年产5GW储能变流 器及储能系统集成 建设项目 |
24,461.60 | 24,461.60 | 25,539.12 | 2024年12月 |
| 2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000.00 | 5,000.00 | 5,216.82 | 2024年12月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
| 合 计 | 41,461.60 | 41,461.60 | 42,755.94 | —— |
注:部分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与理 财收益。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年均承诺 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1-3 月 |
|||||
| 1 | 年产5GW储能变流 器及储能系统集成 建设项目 |
15,088.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389.24 | 3,988.35 | 10,377.59 | 是 |
| 2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于 2024 年四季度投入使用;
- 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亦无承诺业绩,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 用。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累计实现效益与承诺实现效益不存在较大差异。
1-153
-
(二)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募集资金用途改变、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
-
施地点变更等情况
1 、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6.3.14 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一)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的除外);(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
- 2 、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中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等情况
公司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中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等情况如下:
| 序号 | 历次融资 |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是否延期 | 是否变更 实施主体 |
是否变更 实施地点 |
履行程序 |
|---|---|---|---|---|---|---|
| 1 | IPO | 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 否 | 否 | 否 | 不适用 |
| 2 |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 业化项目 |
否 | 否 | 否 | 不适用 |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否 | 否 | 不适用 | |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否 | 是 | 董事会 | |
| 5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否 | 否 | 不适用 | |
| 6 | 2022年向不 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
年产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 统集成建设项目 |
是 | 是 | 是 | 董事会 |
| 7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是 | 是 | 是 | 董事会 | |
| 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否 | 否 | 不适用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存在延期
和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形;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存在延期和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的情形,“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存在延期和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形。
-
(三)说明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擅自改
-
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
《规范运作指引》6.3.6 规定:“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下列事项时,应
1-154
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一)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二)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四)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六)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七)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八)使用超募资金。公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以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 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不存在达到股 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变更事项。
公司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中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等履行的审 议程序及披露情况如下: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为扩大光伏逆变器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的实施地点,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保留无锡总部,新设阿联酋、西班牙 和印度)。该次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 目变更。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
为确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质量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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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
-
项目”变更项目实施地点
因原定土地收储和招拍挂的进程较慢,考虑到行业竞争及公司发展的需要, 为尽快取得土地,建设募投项目,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为惠山区工业转型集聚区锦舟路与北州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截至 本次审议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取得“苏(2023)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15265 号”《不动产权证书》。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
4 、“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
-
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
结合公司目前储能业务的发展趋势、公司对市场的布局及判断,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 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无锡光曜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
5 、“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扩建
-
项目”延期
因土地购得时间晚于预期,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为确保募投项 目的建设质量,结合项目当期的实施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 投项目“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扩建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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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综上,发行人历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履行了必要 审批程序与披露义务,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 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八、结合现有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用等 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是否可能出现闲置 的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一)现有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用等情
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现有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 情况如下:
1 、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 1、公司拥 | 有的房屋建筑物情 | 况如下: | |||||
|---|---|---|---|---|---|---|---|
| 序 号 |
证书号码 | 坐落 | 土地面积 (㎡) |
房屋面积 (㎡) |
土地 用途 |
房屋 用途 |
实际使用情况 |
| 1 | 苏(2021)无锡 市不动产权第 0314864号 |
和惠路6号 | 24,556.10 | 34,251.55 | 工业 用地 |
工业、交 通、仓储 |
1、生产:光伏 逆变器(全系 列)、储能变流 器; 2、员工办公 |
| 2 | 渝(2021)渝北 区不动产权第 000276777号 |
渝北区龙溪街道 龙华大道1896号 附19号金城国际1 幢1-商铺19 |
991.50 | 44.09 | 其他 商服 用地 |
商业 服务 |
出租 |
| 3 | 渝(2021)渝北 区不动产权第 000276881号 |
渝北区龙溪街道 龙华大道1896号 附18号金城国际1 幢1-商铺18 |
991.50 | 54.03 | 其他 商服 用地 |
商业 服务 |
出租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工厂、办公场所均处于正常运作状态,均 为自用,不存在闲置情况。表中 2、3 列示的房产,系公司同意江苏北控智临电 气科技有限公司用以抵偿其所欠公司的债务而取得。因所处位置与公司主要办公 地址较远,且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公司将其出租以获取收益。
2 、已建成的房屋建筑物
公司已建成的房屋建筑物主要系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增厂房,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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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坐落 | 房屋面积 (㎡) |
房屋用途 |
|---|---|---|---|
| 年产5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 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
无锡市惠山区锦舟路与北 惠路交叉口东北侧 |
24,000.00 | 生产储能变流器 及系统集成 |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6,000.00 | 研发 |
公司上述房屋建筑物将自用,以缓解公司储能变流器产能不足的情况,无对 外出租或出售计划。
3 、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分公司租赁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 房产情形如下:
|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不动产坐落 | 租赁期限 | 租赁面积 | 用途 |
|---|---|---|---|---|---|---|
| 1 | 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德润兴 物业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 1008号裕丰达工业园2栋 厂房1-2 层物业 |
2022.11.01- 2027.10.31 |
6,410.00 平方米 |
办公、研发 |
| 2 | 成都赛特 | 北京市建筑设 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19号1栋1单元17层1705 号、1706 号 |
2025.01.01- 2027.12.31 |
524.28 平 方米 |
办公 |
| 3 | 上能宁夏 | 宁夏同心县同 润园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宁夏同心工业园区扶贫产 业园标准化厂房3 期7-8 号 |
2021.01.04- 2026.01.04 |
4,000.75 平方米 |
生产集中式 逆变器、大 功率组串逆 变器 |
| 4 | 苏州千澄 | 苏州市木渎产 业招商发展有 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紫泾 街36 号瑞莱恩产业园10 号楼第5 层 |
2023.03.01- 2026.02.28 |
1,500.00 平方米 |
办公和研发 |
| 5 | 深圳拓界 | 深圳市德润兴 物业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 1008号裕丰达工业园2栋 厂房第3 层物业 |
2023.03.07- 2028.03.06 |
3,205.00 平方米 |
办公、研发 |
| 6 | 江苏知能 | 北京嘉韵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24 号(原朝阳区姚家园113 号)园区北侧院右侧二楼 |
2024.08.01- 2025.07.31 |
488.00 平 方米 |
办公 |
| 7 | 上能印度 | VN Enterprises | Heggadadevanapura, APMC Road, Dasanapura Hobli, Bangalore Rural, Bangalore, Karnataka – 562123, India |
2021.07.01- 2026.06.30 |
87,508.00 平方英尺 |
生产集中式 光伏逆变 器、大功率 组串逆变器 |
| 8 | 上能印度 | Byregowda H C | Sy. No 52, APMC Road, Heggadadevanapura, Dasanpura Hobli, Bangalore Rural – 562123, India |
2024.08.02- 2025.07.31 |
24,000.00 平方英尺 |
生产集中式 光伏逆变 器、大功率 组串逆变器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及办公需要,在境内外租赁厂房或办公室进行生产、 研发及员工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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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
1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工厂和仓储,无宿舍和办公场所等规划,基建投资的 具体投资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投项目 | 投资项目 | 面积 (㎡) |
投资额 (万元) |
占项目总 投资比例 |
主要用途 |
|---|---|---|---|---|---|
| 年产25GW 组串式光 伏逆变器 产业化建 设项目 |
PCBA | 45,000.00 | 13,950.00 | 10.76% | 生产、仓储 |
| 分布式逆变器 | 40,000.00 | 12,400.00 | 9.57% | 生产、仓储 | |
| 组串式逆变器 | 15,000.00 | 4,650.00 | 3.59% | 生产、仓储 | |
| 地下室 | 12,000.00 | 6,600.00 | 5.09% |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 |
| 其他 | - | 4,523.29 | 3.49% | 道路管网、园林绿化、 设计勘察等费用 |
|
| 基建合计 | 112,000.00 | 42,123.29 | 32.50% | ||
| 项目总投资 | 129,592.91 | ||||
| 年产15GW 储能变流 器产业化 建设项目 |
储能产品生产 及配套厂房 |
78,816.81 | 24,433.21 | 27.30% | 生产、仓储 |
| 地下室 | 5,998.00 | 3,298.90 | 3.69% |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 |
| 其他 | - | 3,305.09 | 3.69% | 道路管网、园林绿化、 设计勘察等费用 |
|
| 基建合计 | 84,814.81 | 31,037.20 | 34.68% | ||
| 项目总投资 | 89,497.88 |
2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必要性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及办公场所为位于和惠路 6 号的公司 总部,规划及建设时间较早,现有生产车间及办公场所不足以应付公司快速发展 需求;可转债项目新建的厂房已有明确用途规划,拟用于储能产品生产和研发中 心扩建,整体来看,可进一步拓展的生产空间有限。
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光伏逆变器产能利用率为 229.44%,储能变流器 的产能利用率为 201.86%,长期超负荷生产不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为了缓解产 能压力,保证生产的稳定性,公司本次通过新建厂房及购置设备的方式对组串式 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进行扩产,系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决策,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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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1 、公司新建厂房出现闲置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本次基建的单位产能建筑面积与公司目前情况(含在建、租赁)的对比 情况如下:
| 情况如下: | |||
|---|---|---|---|
| 项目 | 建筑面积 (㎡) |
产能 (GW) |
单位产能对应建筑面积 (㎡/GW) |
| 目前情况 | 90,739.01 | 17.50 | 5,185.09 |
| 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 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112,000.00 | 25.00 | 4,480.00 |
| 年产15GW 储能变流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 |
84,814.81 | 15.00 | 5,654.32 |
| 本次募投项目总体情况 | 196,814.81 | 40.00 | 4,920.37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单位新增产能对应建筑面积为 4,920.37 ㎡,与公司目前情 况无较大差异。
公司根据现实需求对本次募投项目选址及产能作出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建成 的房产均为自用,不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的计划,公司新建厂房与公司产能规划 相匹配。如宏观经济或市场需求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新建厂房出现闲置的 概率较小。
2 、为防范厂房等基建投资出现闲置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公司本次新建厂房主要系扩产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产能的需要, 为此,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的产能消化能力,将从市场、研发、产品等方面采取 应对措施,促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具体说明如下:
(1)巩固现有客户,积极开发新客户
公司国内客户以央企集团、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及国外大型光 伏、储能系统开发商、总包商为主。优秀的客户资源能够保障公司拥有持续的订 单、增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品质和持续创新能力。
目前公司已获得了一批如国家电投、大唐、中核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将持续与现有客户紧密联系,深挖客户需求,进一步扩大自身在主要客户中 的产品份额。
随着新能源行业的蓬勃发展,应用场景、投资主体都越来越多元化。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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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现有销售渠道和客户基础,继续拓展销售网络;持续关注业内多业态融 合发展趋势,根据不同的销售场景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积极开发新客户。
(2)加大市场经营布局,巩固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持续增长,但总体来看,内销收入仍占主导。目前, 发行人已在印度、美国、阿联酋、德国、西班牙等国家设立营销网络,产品已陆 续取得销售国的认证。公司将在此基础上,深挖美国、欧洲、印度等传统新能源 市场,同时积极拓展中东、非洲、中亚等新兴市场,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公司目前在印度设有生产基地,未来拟加快出海速度,提高全球交付能力, 以减少关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本次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良好基础。
(3)强化产品研发升级,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强大的研发团队能够保障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电力电子产品具有明显的生 命周期特征,在产品推出后需持续升级和优化,以保持竞争力和利润水平,同时 还需与产业链上的其他产品进行系统集成,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公司的研发 团队,具备较强的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可以根据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快速准确 的为其提供从实体产品生产到整体系统搭建的解决方案,同时还可以根据客户在 使用过程中的需求快速为其进行方案优化调整。
公司近年来相继推出了大功率户外型光伏逆变器与升压变压器产品集成的 “逆变升压”一体化方案、光伏和储能设备集成的“光储”一体化方案、1500V 系列兆瓦级高电压大容量逆变器、变流器及系统集成方案、构网型储能系统解决 方案等,公司领先的研发优势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客户粘性,保证新 增产能的有效消化。
综上,通过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产能消化能力,有利于提高新建厂房的利用效 率,有效防范厂房等基建投资出现闲置风险。
九、补充披露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已披露募投项目备案将到期的风险
针对“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备案、环评、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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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 2025 年 8 月到期事项,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 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因素”之“(四)募投项目备案失效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具体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之‘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3 年8 月完成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项目未在项目备案核准之日起2 年内 开工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因 此,如发行人未能在备案之日起2 年内开工,或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延期,可能 导致‘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备案失效的风险。”
(二)发行人已披露技术研发方面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向主业,拟对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进行扩产,针 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之“(三)技术研发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完善补充, 具体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 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等电力电子技术应用领域处于业界领先水平。如果未来 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产品技术的领先性与前瞻性,就可能无法开发 出适应市场发展的新产品,从而无法保住产品的技术领先优势,可能会对公司技 术实力、核心竞争力、经营业绩 、产能消化 产生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已披露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方面的风险
针对募投项目未来投资收益存在低于预期的可能性,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 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三)募集资 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披露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公司根据近年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公司 对行业未来趋势判断、自身业务目标、产品竞争优势、成本费用等情况,对本次 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合理测算。“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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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测算的 10 年税后内部收益 率分别为 23.03%、31.41%。但公司对于本次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为预测信 息,如未来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产 品价格大幅下降、成本费用上升等情况,将可能存在本次募投项目不能实现预期 经济效益的风险。”
(四)发行人已披露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针对本次审核中的审批与发行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完善补充,具体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 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 上述批准或批复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够取得上述批 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 将导致本次发行面临不能最终实施完成的风险。
本次发行向包括控股股东吴强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发行 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走势、公司股价变动及投资者对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认 可度的影响。若发行时证券市场整体走势或公司股价走势不佳、或未获得投资者 的认可,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五)发行人已披露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方面的风险
针对募投项目未来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可能性,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 事项提示”、“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 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一)募投项目相关 产能不能充分消化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完善补充,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 目’、‘年产 15GW 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三个项 目,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25GW 组串式 光伏逆变器、15GW 储 能变流器的生产能力, 其中大功率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分布式光伏逆变器、储能 变流器扩产倍数分别为2.78、10.00、2.73 。受益于光伏及储能行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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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2025 年1-3 月 公司光伏逆变器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203.59%、229.44% , 储能变流器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66.26%、201.86% ,均面临较大的产能不足压 力。公司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并结合公司 目前生产情况、对未来趋势判断、投建新项目的建设周期等因素,经过充分、审 慎的研究论证,作出本次扩产的投资决策。但若未来产业政策发生调整,或光伏 /储能电站投资回报率较低导致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 若公司未来市场开拓滞后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或研发能力不足导致产品竞争力 下降,亦将影响公司本次募投的产能消化,增加产能闲置的风险。”
(六)发行人已披露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将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针对实施前募和本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之“(二)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将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 完善补充,具体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性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将大幅增加。 考虑到前次募集资金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预计未来十 年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共计约404.35 万元至12,740.74 万元。 以 2022-2024 年为基期进行测算,在新增产能完全消化的情况下, 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占 近三年年均收入与前募及本募当期预计实现收入之和的比例为0.09%-1.31%,占 近三年年均利润总额与前募及本募当期预计实现利润总额之和的比例为 1.24%-14.63%,整体占比较小 。如 前募及 本次募投项目按预期实现效益,公司预 计 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 的增长可以消化 前募及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费 用。但鉴于未来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新增折旧摊 销费用将 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
十、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一)、(七),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证、环评批复、能评批复与不动产权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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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募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获取情况,分析是否可能 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检索无锡市数据局网站及无锡市各区数据局发布的 公告信息,了解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出具单位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公司历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公告及相关董事会决议与股东大会决议,分析 公司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 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二)、(五),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及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募投项目和前次 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了解本次募投同类产品已实现收入情况,核 查并分析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
2、查询行业研究报告和行业政策等市场公开信息,了解募投项目涉及各类 产品的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及特征、商业模式发展、竞争格局、行业产品需求及未 来发展情况等,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了解同行业扩产情况;获取在手 订单,了解现有以及拟投入相关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拟销售国家或地区需求情况 等,分析本次募资扩产的原因及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是否存 在产能消化的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三)、(六)、(八),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 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公开资料,了解可比业务或产品的效益测算情况以及关键假设等,对比分析本次 募集资金效益测算的合理性、谨慎性;
2、查阅公司历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与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了解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和在建工程转固情 况,本次募投项目各类新增固定资产等的金额、转固或摊销时点以及募投项目未 来效益测算情况,计算分析因实施前募和本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 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3、获取发行人不动产权明细表、在建工程明细表与房产租赁明细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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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判断是否可能出现闲 置的情况,了解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针对上述问题(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 程序:
查阅原项目和项目二的核准/备案文件、可研报告以及无锡市惠山区数据局 出具的《情况说明》,了解原项目和项目二在项目具体投入、建设内容、备案审 批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查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发行预案 等公告文件及《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分析是否属于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 变化,了解发行人 2025 年 2 月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对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等规定,判断发行人是否履行内外部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查阅 发行人出具的关于项目二前期投入情况的说明、本次发行的有关公告、董事会决 议、股东大会决议,分析本次募投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一)、(七),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募投项目已取得目前阶段所需的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对本次发行 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出具单位不同是由于政府 部门审批事项调整导致,具有合理性;
2、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前次募投项目“高效智能型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储能双向变流器及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年产 5GW 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 统集成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与承诺实现效益均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历次 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与披露义务, 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二)、(五),保荐机构认为:
1、对于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和前 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中,生产工艺和主要功能未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引入自动 化生产线,提高了生产效率,除部分性能有所提升外,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 产品价格等方面不存在较大差异。自公司成立以来,光伏逆变器始终为公司主营 业务产品,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是公司光伏逆变器收入结构中重要组成部分,本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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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主要为现有产品的扩产和升级,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对于年产 15GW 储 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中,除部分 性能有所提升外,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产品价格等方面不存在较大差异,本 次募投项目系现有产品的扩产与升级,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储能双向变流器收入分别为 43,578.03 万元、69,274.10 万元、126,109.86 万 元、28,490.7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8.64%、14.05%、26.45%、34.36%,储 能变流器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2、公司本次募投产品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其下游为光伏、 新型储能行业,契合全球能源转型与保障能源安全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凭借长久的技术积累与项目经验沉淀,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 手订单充足,具有持续的获单能力;受限于目前产能不足,公司产品交付及客户 服务等方面均受到影响,已限制了公司的发展。公司拟通过本次扩产缓解产能不 足,提升竞争力与客户服务能力,具有合理性,不属于重复建设;本次扩产的规 模能够与公司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相匹配,长期来看,光伏、储能行业的良好发 展前景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因此公司产能不能消 化的风险较小。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三)、(六)、(八),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 为:
1、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效益测算合理,募集资金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2、实施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 摊销金额占公司未来预计收入的比重为 0.09%-1.31%,占公司未来预计利润总额 的比重为 1.24%-14.6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收入可完全覆盖新增固定资产及无 形资产带来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对本次募投项目选址及产能作出规划,本次募投 项目建成的房产均为自用,不存在对外出租或出售的计划。公司新建厂房与公司 产能规划相匹配,单位建筑面积产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新建厂房出现闲置的概率较小;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的产能消化能力,从市 场、研发、产品等方面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基建投资出现闲置,上述措施具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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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性。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2025 年 2 月预案修订主要包括调整发行数量、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两 个方面,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者认购 股份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 调整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形,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发行人项目二前期 投入均发生在 2023 年 5 月之后,本次募投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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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吴强、吴超,共同控制公司28.65%的股份,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吴强在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不超过35 名投资者,其中吴强拟以人民币5,000 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的股票。根据发行人2023 年4 月27 日的公告,公司股东云峰投资、华峰投资、 大昕投资,与吴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截至2024 年9 月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 东中,前述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主体中的华峰投资持股比例为1.08%,大昕投资 持股比例为0.99%;此外,有自然人段育鹤持股比例为8.90%,陈敢峰持股比例 为4.06%,持股比例较高。根据申报材料,按照本次发行股数上限测算,预计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股份比例为22.65%,其他认购对象 合计持有本次发行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2.38%。
请发行人:
(1)明确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并结合发行对象的财务状况说明本次 认购来源于自有资金部分的确定性;如涉及借款,请说明相关借款安排、利率、 偿还安排等,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 号》的相关规定。(2) 结合公司股东前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情况,说明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的股数 发行上限发行对持股比例影响及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是否属于巩固控制权,是 否可能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其有效性。(3)说明本 次发行对象是否确认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并出具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的承诺 并公开披露;说明股份锁定安排相关承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4)结合公司货币资金情况、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 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闲置资金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 师核查(4)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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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并结合发行对象的财务状况说明本次 认购来源于自有资金部分的确定性;如涉及借款,请说明相关借款安排、利率、 偿还安排等,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吴强与发行人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吴强拟 以人民币 5,000 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吴强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份。
(一)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及确定性
根据吴强提供的兴业银行出具的截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兴业银行个人综合 资产证明》,吴强在兴业银行以其个人名义拥有共计 24,634.68 万元的存款和理 财,流动性较强,能够覆盖其本次认购资金。根据吴强出具的《关于资金来源的 声明》,吴强拟通过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通过对外借款获取本次认购 资金的情形。
综上,吴强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 具有确定性。
(二)发行对象的财务状况
根据吴强提供的关联关系调查表、公开查询企业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发 行人有关公告,并经吴强确认,本次发行对象吴强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认购对 象吴强的认购资金系其个人及家庭的多年积累,包括但不限于其历年从发行人取 得的工资薪酬、现金分红、多年经营所得资金、个人和家庭的其他财产等。具体 如下: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吴强直接持有公司 72,477,904 股股份,为公司第一 大股东;同时,报告期内,吴强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2021-2024 年吴强在发行 人取得的现金分红税前合计 1,743.83 万元。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吴强及其配偶丁峰、子女吴超目前投资经营多家企业,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吴强及其配偶丁峰、子女吴超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或任职的 主要关联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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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 | 经营范围 |
|---|---|---|---|
| 1 | 龙达纺织 | 吴强持股85%并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丁 峰持股15% |
纺织品、服装、转移印花纸、转移印花布的研发、 制造、加工;纺织品、服装的销售;分布式发电;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 | 南通龙德信 纺织品有限 公司 |
吴强持股65%并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 |
服装、窗帘、床上用品、室内布艺装饰品及其他 纺织制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 | 麟腾博阁(南 通)纺织品有 限公司 |
南通龙德信纺织品有 限公持股51%,吴强 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总经理 |
生产加工销售服装、窗帘、床上用品、室内布艺 装饰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 | 扬州百思德 纺织品有限 公司 |
吴强持股65% | 窗帘、床上用品、室内布艺装饰品及其他纺织制 品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 | 朔弘投资 | 吴强出资48.9510%, 吴超出资4.8951%并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6 | 龙达集佳 | 吴超持股90%并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丁 峰持有10%的股权 |
凹版滚筒的制造、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7 | 上海集佳纺 织品有限公 司 |
丁峰持股70%并任执 行董事 |
纺织品、转移印花纸、转移印花布、服装、床上 用品批发、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三)如涉及借款,请说明相关借款安排、利率、偿还安排等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吴强出具的《关于资 金来源的声明》,本次发行对象吴强认购资金来源不涉及借款安排。
(四)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吴强已就认购资金来源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函》,承诺如下:
“1、本人本次参与上能电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系本人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任何分级收益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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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本次发行完 成后,本人亦不会将所持股份进行高比例质押;2、本人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来源于上能电气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能电气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承诺收益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 过与上能电气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3、本人不存在接受他 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的情形。”
此外,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发行人就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吴强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其合法拥有的 自有资金,不涉及借款安排,资金来源具有确定性,认购对象已就其资金来源出 具相关承诺,认购资金来源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 关规定。
二、结合公司股东前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情况,说明按照本次发行 方案的股数发行上限发行对持股比例影响及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是否属于巩 固控制权,是否可能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一)公司股东前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情况
因无锡云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峰投资”)、无锡华 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峰投资”)、无锡大昕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昕投资”)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涉及众多持 股员工、合伙人及其合伙份额的管理,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保障云 峰投资、华峰投资、大昕投资运营管理的正常进行,2023 年 4 月,经全体合伙 人一致同意,云峰投资、华峰投资、大昕投资的唯一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强分别变更为上海浩翔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 文耀轩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真源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前述变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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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云峰投资、华峰投资、大昕投资与吴强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吴强拥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比例相应下降 8.9994%。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强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的公司 39.2019%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的公司 30.2025%股份。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不影响吴强作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二)说明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的股数发行上限发行对持股比例影响及对公 司控制权的影响,是否属于巩固控制权,是否可能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1 、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的股数发行上限发行对持股比例影响及对公司控制权 的影响,是否属于巩固控制权,是否可能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5,00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吴强以人民币 5,000 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根据工 商登记资料、证券持有人名册等文件,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吴强直接持有公 司 20.16%股份,吴超通过朔弘投资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 8.37%,吴强、吴超父 子共同控制公司股份 28.53%。吴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吴强、吴超父子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59,555,234.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 107,866,570.00 股,假设按照发行数量的上限进行测算,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67,421,804.00 股。按照本次发行股数上限测 算,本次发行后,吴强直接持有公司 16.21%股份,吴强、吴超合计控制公司 22.65% 股份,预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比例下降,本次发行不属于巩固控制权,吴强参与认购可减少因本次 发行带来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影响。本次发行后,吴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吴 强、吴超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 、为防范控制权变更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为了应对本次发行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审核注册情况,在发行阶段,对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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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上限, 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之后合计股份数量的上限,上述措施将有效防范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经不完全检索查询,在发行阶段设置单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并通过 审核的再融资案例如下:
|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
再融资项目 | 单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设置情况 | 注册/批复日期 |
|---|---|---|---|
| 600728/ 佳 都科技 |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核准后,公司在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 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限定单一认 购对象认购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并限 定单一认购对象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 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后的股份 数量(比例)的上限。” |
2022年9月28日 |
| 002783/ 凯 龙股份 |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
未来在确定发行方案时,将充分考虑本次发 行对控制权稀释的影响,在规则允许的情况 下,适当控制单个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或金额上限 |
2024年2月1日 |
三、说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确认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其所持发行人 的股份,并出具“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 的股份”的承诺并公开披露;说明股份锁定安排相关承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发行的承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了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根据该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吴强已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之配 偶、父母、子女未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上能电气股票。
2、自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之 配偶、父母、子女不减持所持有的上能电气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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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承诺的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 有约束力,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能电气 所有,同时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本次发行对象已确认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并出具“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的承诺,该等承诺将随本次问询回复同步公开披露。
(二)股份锁定安排相关承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 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完成后,吴强、吴超持股比例低于 30%,本次发行不适用《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 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吴强已出具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函》:“本人承诺 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政策进行调 整,则本次发行锁定期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方式以董事会决议内容为准。”根据上述承诺,吴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 十四条之规定。
综上,认购对象吴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安排的相关承诺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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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合公司货币资金情况、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 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闲置资金的情形。
(一)公司货币资金情况、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
1 、货币资金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 库存现金 | 15.48 | 4.65 | 18.40 | 39.82 |
| 银行存款 | 129,749.56 | 171,471.28 | 133,816.84 | 111,305.46 |
| 其他货币资金 | 71,151.44 | 70,886.77 | 68,927.94 | 36,906.46 |
| 合计 | 200,916.48 | 242,362.71 | 202,763.19 | 148,251.73 |
| 其中:使用受限金额 | 53,565.90 | 47,240.55 | 36,599.04 | 20,248.84 |
| 可自由支配金额 | 147,350.58 | 195,122.16 | 166,164.15 | 128,002.89 |
| 银行借款 | 192,049.29 | 169,975.18 | 82,717.55 | 41,542.31 |
| 其中:短期借款 | 175,316.10 | 153,191.46 | 53,385.24 | 29,558.95 |
| 长期借款 | 8,383.19 | 8,370.00 | 15,250.00 | 11,625.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350.00 | 8,413.72 | 14,082.31 | 358.35 |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呈上升趋势,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银 行借款金额为 192,049.29 万元,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受限资金主要为保证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 了防范客户回款不及时等风险、及时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员工工资薪酬、企业税 费等短期付现成本,公司需预留一定规模的可自由支配资金作为安全现金储备。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 243,404.74 万元、372,498.68 万元、480,811.83 万元和 186,553.27 万元,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32,904.32 万 元。2025 年 3 月末,可自由支配金额仅可维持 4.48 个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有一定量的现金,具 有合理性。
2 、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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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214.66 | 22.49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3,000.00 | 10,500.00 |
|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 - | - | 3,000.00 | 10,500.00 |
| 合 计 | - | 214.66 | 3,022.49 | 10,5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以 及开展的外汇信用证福费廷业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理财 产品余额。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闲置资金的情形
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负债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及有息负债率高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本次再融资将提 升公司资金实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补充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结合公司货币资金情况、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综 合考虑未来资金流入、营运资金需求、带息债务及还款安排、未来重大资本性支 出、现金分红支出等情况进行测算得出公司资金缺口为 311,316.42 万元,具体测 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 ① | 200,916.48 |
| 其中:受限资金及无法使用资金 | ② | 53,565.90 |
| 其中:前募尚未使用资金 | ③ | 0.52 |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④=①-②-③ | 147,350.06 |
| 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累积 | ⑤ | 65,072.19 |
| 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 ⑥ | 219,090.79 |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⑦ | 120,202.96 |
| 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 ⑧ | 143,882.94 |
| 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 ⑨ | 28,297.61 |
| 预计偿还有息债务利息 | ⑩ | 12,26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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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
| 总体资金需求 | ⑪=⑥+⑦+⑧+⑨+⑩ | 523,738.67 |
| 总体资金缺口 | ⑫=⑪-④-⑤ | 311,316.42 |
其中,各指标计算过程如下:
(1)货币资金、理财产品、受限资金及无法使用资金等(①、②、③)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00,916.48 万元,无交易性金 融资产,扣除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定期存单质押等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以 及前募尚未使用资金后,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合计为 147,350.06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金额 |
| 库存现金 | 15.48 |
| 银行存款 | 129,749.56 |
| 其他货币资金 | 71,151.44 |
| 小计 | 200,916.48 |
| 减:受限货币资金 | 53,565.90 |
| 减:前募尚未使用资金 | 0.52 |
| 加: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合 计 | 147,350.06 |
(2)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累积(⑤)
1)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00,916.48 万元。
2)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累积测算
由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测算采用间接法,根据 净利润预测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 年至 2024 年,发行人将净 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占净利润 比例 |
|---|---|---|---|---|
| 净利润 | 41,666.81 | 28,535.13 | 8,156.4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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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占净利润 比例 |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358.89 | 8,332.94 | 1,772.48 | 19.74%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 |
4,778.47 | 3,494.80 | 2,428.31 | 13.66%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05.74 | 783.43 | 519.04 | 3.07% |
| 无形资产摊销 | 760.01 | 470.6 | 362.08 | 2.03%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73.89 | 1,481.97 | 270.44 | 3.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1.29 | -9.69 | 46.89 | 0.0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24 | 0.02 | 255.09 | 0.3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4.66 | -22.49 | - | -0.3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398.62 | 1,597.85 | 1,915.49 | 8.82%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66 | -249.03 | -202.12 | -0.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95.65 | -2,024.96 | -334.38 | -5.5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57 | 537.16 | 40.67 | 0.8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553.17 | 461.88 | -64,150.15 | -97.3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330.71 | -172,708.44 | -39,505.11 | -382.27%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4,328.49 | 137,336.41 | 111,623.98 | 387.05% |
| 其他 | 1,328.46 | -11,637.61 | -8,142.98 | -23.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56.36 | -3,620.03 | 15,056.21 | 30.11% |
注:某项占净利润比例=该项平均数/净利润平均数
2022 年至 2024 年,净利润分别为 8,156.49 万元、28,535.13 万元和 41,666.81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26.02%。
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净利润规模每年增长 30%(仅用于测算资金缺口,不 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作出承诺)。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4 年 | 2025 年E | 2026 年E | 2027 年E |
| 净利润 | 41,666.81 | 54,166.85 | 70,416.91 | 91,541.98 |
假设公司 2025 年至 2027 年不发生重大变化,2025 年至 2027 年公司净利润 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占净利润 比例 |
2025 年E | 2026 年E | 2027 年E |
| 净利润 | - | 54,166.85 | 70,416.91 | 91,54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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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占净利润 比例 |
2025 年E | 2026 年E | 2027 年E |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74% | 10,690.02 | 13,897.02 | 18,066.13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66% | 7,397.69 | 9,616.99 | 12,502.09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07% | 1,664.72 | 2,164.14 | 2,813.38 |
| 无形资产摊销 | 2.03% | 1,100.98 | 1,431.27 | 1,860.6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99% | 2,161.12 | 2,809.45 | 3,652.2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5% | 24.82 | 32.27 | 41.9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0.34% | 182.05 | 236.66 | 307.6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0.30% | -163.93 | -213.11 | -277.0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82% | 4,778.03 | 6,211.44 | 8,074.8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45% | -245.05 | -318.56 | -414.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5.56% | -3,010.48 | -3,913.62 | -5,087.7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0.80% | 432.32 | 562.02 | 730.6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30% | -52,703.45 | -68,514.48 | -89,068.82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382.27% | -207,066.05 | -269,185.86 | -349,941.62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387.05% | 209,654.60 | 272,550.98 | 354,316.27 |
| 其他 | -23.55% | -12,755.41 | -16,582.03 | -21,556.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1% | 16,308.82 | 21,201.47 | 27,561.90 |
| 合计 | 65,072.19 |
(3)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⑥)
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为 219,090.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129,592.91 |
| 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89,497.88 |
| 219,090.79 |
(4)报告期末最低现金保有量(⑦)
发行人结合经营管理经验、现金收支等情况,测算最低保留三个月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均值作为最低现金保有量,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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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 | ① | 480,811.83 |
| 2024年公司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②=①/12 | 40,067.65 |
| 报告期末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 | ③=②×3 | 120,202.96 |
(5)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⑧)
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关,测算假设最低现金保有量的增速 与前述假设净利润增速 30%一致,则 2027 年末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 264,085.90 万元,相较 2024 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 143,882.94 万元。
(6)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⑨)
假设净利润增长率均为 30%(仅用于测算资金缺口,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 业绩作出承诺),按过去三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测算未来三年分红支出。具 体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2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4 年度 |
占净利 润比例 |
2025 年 度E |
2026 年 度E |
2027 年 度E |
| 净利润 | 8,156.49 | 28,535.13 | 41,666.81 | - | 54,166.85 | 70,416.91 | 91,541.98 |
| 现金分红(含税) | 2,376.10 | 3,580.39 | 4,303.08 | 13.09% | 7,092.13 | 9,219.77 | 11,985.71 |
| 未来三年预计分红 | 28,297.61 |
(7)预计偿还的有息负债利息(⑩)
假设 2025 年至 2027 年公司有息负债利息支出每年维持在 2024 年的水平。 2024 年公司有息负债利息支出 4,088.12 万元,则 2025-2027 年预计偿还的有息负 债利息为 12,264.37 万元。
根据以上测算,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 311,316.42 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 总额 165,000.00 万元。
综上,本次再融资具有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大额闲置 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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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充披露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已披露认购对象资金来源方面的风险
针对控股股东拟以 5,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事项,公司已在募 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五)认购对象资金短缺 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吴强先生拟以人民币5,000 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吴强先生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为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有认 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但仍不排除外部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等多种 因素导致吴强先生自有资金不足或无法及时筹措足额资金,从而造成认购对象 资金短缺的风险。”
(二)发行人已披露实控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 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之“(九)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吴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16%股份,吴超先生通过朔弘 投资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8.37%,吴强、吴超父子共同控制公司股份28.53%。 按照本次发行股数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 的股份比例为22.65%,其他认购对象合计的持股比例为22.38%(暂不考虑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后续归属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 低的风险。”
六、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 针对上述问题(一)(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吴强与发行人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兴业银行个人综合资产 证明》、定期持有人名册、报告期内公司分红相关公告文件、发行人工商登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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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吴强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与关联关系调查表,查询吴强及其配偶、子女控制或具 有重大影响或任职的主要关联企业情况,了解本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及发行对 象的财务状况,核查是否存在借款安排、利率、偿还安排等,判断是否符合《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
2、查询发行人公告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 告》,了解公司股东前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情况;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 料与证券持有人名册,计算分析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的股数发行上限发行对持股比 例影响及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判断是否属于巩固控制权、是否可能出现控制权 不稳定的风险,了解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其有效性;查询发行阶段设置单一发行 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并通过审核的再融资案例;
3、查阅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认购对象吴强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 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承 诺函》,分析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确认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 股份,判断股份锁定安排相关承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
针对上述问题(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 程序:获取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闲置资 金的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明细表、理财明细与银行借款明细,测算公 司资金缺口,分析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大额闲置资金的情 形。
(二)核查意见
-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一) (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吴强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 金均为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系其个人及家庭的多年积累,包括但不限于其历 年从发行人取得的工资薪酬、现金分红、多年经营所得资金、个人和家庭的其他 财产等,资金来源具有确定性;本次发行对象吴强认购资金来源不涉及借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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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对象已就其资金来源出具相关承诺,认购资金来源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
2、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吴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9.2019%股份,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吴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 30.2025%股份,不 影响吴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本次发行后,吴强直接持有公 司 16.21%股份,吴强、吴超合计控制公司 22.65%股份,吴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份不属于巩固控制权,预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控 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本次发行将在发行阶段,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控 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上限,公司采取上述风险防控措 施有效。
3、本次发行对象已确认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并出具“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的承诺,该等承诺将随本次问询回复同步公开披露;认购对象吴强关于本次发行 的股份限售期安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公司货币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有一定量的现金,具有合理 性;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理财 产品余额;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负债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及有息负 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本次再融 资将有助于改善发行人资本结构,有利于补充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 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 311,316.42 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65,000.00 万元, 本次再融资具有必要性,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大额闲置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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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 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 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 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 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 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 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 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 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二、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 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 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自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来,发行人已持续关注媒体报道情 况,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未发现发行人重大舆情或媒体对发行人本次项目信 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提出质疑的情况。在未来审核问询期间, 发行人将持续关注媒体报道中的重大舆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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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检索发行人自本次 发行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查看 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并与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进行 对比。
(二)核查意见
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来,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保荐人将持续关注有关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 的媒体报道等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该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 出质疑的情形,保荐人将及时进行核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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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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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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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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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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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唐 涛 张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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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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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 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 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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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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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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