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ENG ELECTRI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26, 2020

55796_rns_2020-08-26_4e2dee90-626b-4276-b901-dc4e47b420f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7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8 月26 日召开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21.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3.9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4,063.7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610.17 万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并于2020 年4 月7 日出具了“苏公W[2020]B0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4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为扩大光伏逆变器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 拟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 其他变更。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向国家有 关部门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决议公告》、《第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原计划在拟在现有场地中预留1,000 平米作为营销网络无锡总部,另在 安徽、浙江、山东、江西、河北、湖南、湖北、山西、黑龙江、新疆设立10 处 办公室。本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3,896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为2,866 万元。 项目建设期为24 个月。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 额为31.15 万元。变更后,营销网络实施地点保留无锡总部,新设阿联酋、西班 牙和印度。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资金用途及使用方式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 合法、合规。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当前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审 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所以,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审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长远战 略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地点的审议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长远战 略目标的实现,开拓海外光伏市场,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客户资源、增加海外市场 份额。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用 途和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审议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 兴业证券关于上能电气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8 月27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