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NBON Electronics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May 4, 2023

52256_rns_2023-05-04_04fd867a-b3e9-4322-ab11-6e463f438ef9.html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3 信邦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04 發言時間 13:44:52
發言人 張集州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89999
主旨 代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5/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04
2.公司名稱:北京信邦電子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4月24日金管證審字第 
1120339870號函辦理。
(2)北京信邦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信邦)因減資導致淨值下降,致申報112年3
月底資金貸與他人餘額新臺幣88,642千元超過所訂定之總限額新臺幣55,594千元,違反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應訂定改善計畫、按季公告
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1.於112年4月27日北京信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本公司對子公司江蘇英邁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幣10,000千元(約合新臺幣44,396千元)之資金貸與額度,經調整
後資金貸與餘額已無超限。2.截至112年4月27日,依集團資金狀況調整,北京信邦資金
貸與餘額已無超限。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