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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BON Electronics — Annual Report 2017
Jun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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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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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營業報告書
一、 經營方針暨實施概況: 本公司組織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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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東 大 會
監 察 人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薪資報酬委員會會
執 行 長
營 運 長
集團總管理處 營運事業群 財務管理處
人 行 資 法 市 十 研 各 公
資 政 訊 務 場 個 製 子 共
部 管 部 部 策 事 服 公 事
理 略 業 務 司 務
部 發 處 總 財 部
展 管 務
部 理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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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總管理處及財務管理處負責後勤支援工作外,本公司營運事業群共分為 10 個營運事業單位,營運方針重點包括:
-
(一)各式電子零組件之研製整合製造:如各式線材組裝、PCBA、LED 背光模 組、無線通訊零組件及整合性電子零組件之製造等,近年來更成功跨入 汽車電子零組件、電子醫療器材零組件、綠能及工業控制儀器等領域。
-
(二)電子相關零組件之代理:如代理日本廣瀨電機(HRS)連接器買賣、GPS Module、無線天線模組、Driver IC 暨其他策略性電子零組件代理及買賣 等。
-
(三)透過轉投資、策略聯盟、收購等方式,擴大電子零組件業務規模,如收 購太康精密股權等跨入連接器生產製造。
本公司希望能提供客戶一站購足之整合性服務(Total Solutions),除積極開發 新產品及提供整合性之服務外,透過組織變革及資訊系統的整合,使集團各 轉投資公司之資源得以整合,發揮最大之效益。
二、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 105 年度母公司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4,640,558 仟元,毛利率 24%, 營業淨利為 415,424 仟元,稅後純益為 1,157,386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 5.15 元。集團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12,925,843 仟元,毛利率 25%,營業淨
6
利為 1,418,204 仟元,稅後純益為 1,161,735 仟元,減少數股權淨利 4,349 仟 元後,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純益為 1,157,386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 5.15 元。
三、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
營業收入計畫達成率為 93%;營業毛利達成率 97%;營業淨利達成率為 101%;稅後純益達成率為 106%,營收達成率約略符合預期,獲利達成率佳。
四、獲利能力分析(依母公司個體表報表達):
| 項目 | 104年 | 105年 |
|---|---|---|
| 資產報酬率(%) | 12 | 13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18 | 20 |
|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 53 | 58 |
| 純益率(%) | 22 | 25 |
| 每股盈餘(元) | 4.39 | 5.15 |
五、研究發展狀況:
| 年度 | 研發成果 |
|---|---|
| 98~99 | 1.加深在Data Capture領域相關產品(包括Single & four slot Ethernet Cradle、Vehicle cradle、及Vehicle charger等工 業級Terminal上的重要周邊產品)的研發技術及工程能力的 建置。 2.針對GPS module & Zigbee module的研發及運用,啟動 Embedded system的研發,從hardware platform的設計, OS porting到software application implement,並已將 Embedded system的技術研發出商業用的PDA及工業用 Terminal的工程原型產品。 |
| 100~101 | 成功開發HDMI、DDR 3、DDR 4、及USB等系列連接器,並加 深在太陽能方面的開發,其中Junction Box、PV Connector及 Cable已通過TUV及UL太陽能國際標準測試。 |
| 102~103 | 本公司轉投資公司DigiO2數碼醫療與台大醫院遠距照護中 心合作之遠距照護服務專案,最新開發的可攜式藥物霧化器 「Brezze®Nebulizer」更榮膺德國2013 iF設計金獎。 |
| 104~105 | 1.順丰物流用平板電腦開發至DVT階段。 2.太陽能監控系統開發至DVT階段。 3.EV Charger、電動汽車充電槍及AC充電樁開發已完成DVT。 |
105 年度本公司集團研究發展支出為 429,818 仟元,較前一年度增加 12%, 積極開發物聯網、倉儲自動化設備、機器人、以及智慧家庭等電子零組件, 104 年第四次董事會更通過與捷克商 Ray Service A. S.合資成立「睿信航太股 份有限公司」開發航太領域產品,預估集團未來每年將投入至少新台幣 3 億 元或至少營業額 3%以上之研究發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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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團隊特別感謝各位股東過去的支持與鼓勵,也期望新的一年裡能繼續給 予指導與建議,信邦將一本過去的經營理念,呈現豐碩成果與股東分享。
此致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董事長: 王紹新 經理人: 梁偉銘 會計主管: 張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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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件二: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 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鴻光、黃子評會計師查 核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等,復經本監察人審 查,認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令,爰依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 條之規定,報請 鑒察。
此上
本公司一○六年股東常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林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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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德成 國翔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國鴻
一 中 華 民 國 ○ 六 年 四 月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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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 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 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 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 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 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 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 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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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貨評價(包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子公司存貨)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子公司存貨對於財務報表係屬 重大,由於產品受到市場需求的波動及技術的快速變化而可能導致呆滯或過時之 損失,存貨之備抵跌價估計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 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管理階層針對存貨所建立之內部 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包括歷史報廢損失率 分析。評估管理階層之盤點計畫,選擇重大庫存地點並實地觀察存貨盤點,以確 認存貨之數量及狀態,並取得存貨庫齡表,測試入出庫紀錄之正確性,驗算存貨 的單位成本、評估並測試管理階層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本會計師亦 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存貨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應收帳款減損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總額 及備抵呆帳之帳面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116,685仟元及442仟元,應收帳款淨額占資 產總額12%,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應收帳款收回情況係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營運資金管理的關鍵要素,因此備抵呆帳提列適足性將反映應收帳款信用風 險,所採用提列政策之適當性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 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 ,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應收帳 款管理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備抵呆帳提列政策之適當性,測試應收 帳齡表之正確性,包括選擇樣本檢視應收帳款是否紀錄於適當期間,並分析帳齡 變動情況,針對逾期天數較長之應收帳款,評估其合理性。分析呆帳損失之趨勢 變動及應收帳款週轉率,抽選樣本執行應收帳款函證,複核應收帳款之期後收款 情形,以評估其可收回性。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應收帳款 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 其他事項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 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 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 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該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630,461仟元及659,060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
11
之7%及10%,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 57,060仟元及174,988仟元,分別佔稅前淨利之4%及15%,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5,874)仟元及17,321仟元,分 別占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2%及(25)%。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 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 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 層意圖清算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 之其他方案。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 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 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 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 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 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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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 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 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 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 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 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 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 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 。 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 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 。 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 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 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 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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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90)台財證(六)第 100690 號 查核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5503 號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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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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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資 產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ㄧ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1100 1110 1147 1150 1170 1180 1200 130x 1470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840 1900 15xx 1xxx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四及六.1 四及六.2 四及六.3 四、六.3及七 七 四及六.4 四及六.5 四及六.6 四及六.7 四及六.8 四及六.19 四及六.9 |
$1,250,252 9,446 - 17,193 1,106,585 9,658 86,755 360,063 24,149 2,864,101 84,901 197,778 5,398,988 288,352 22,954 14,748 6,007,721 $8,871,822 |
14 - - - 12 - 1 4 1 32 1 2 61 3 1 - 68 100 |
$666,651 42,473 95,723 3,862 1,090,444 24,788 84,210 365,881 14,356 2,388,388 93,265 263,299 5,711,523 291,858 22,370 14,420 6,396,735 $8,785,123 |
8 1 1 - 12 - 1 4 - 27 1 3 65 4 - - 73 100 |
| 董事長: 經理人: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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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負債及權益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ㄧ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2100 2120 2150 2170 2180 2200 2230 2321 2300 21xx 2570 2640 2670 25xx 2xxx 3100 3110 313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410 3425 3400 3xxx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股本合計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其他權益合計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四及六.10 四及六.11 七 七 四及六.12 四及六.19 四及六.13 六.14 六.14 六.19 四 |
$1,470,069 7,209 63 487,770 413,934 308,100 154,759 - 74,485 2,916,389 139,345 83,354 2 222,701 3,139,090 2,246,068 8,094 2,254,162 858,462 728,416 134,446 1,938,270 2,801,132 (156,539) (24,485) (181,024) 5,732,732 $8,871,822 |
17 - - 5 5 3 2 - 1 33 1 1 - 2 35 25 - 25 10 8 2 22 32 (2) - (2) 65 100 |
$1,518,726 930 80 459,630 437,100 260,733 85,994 47,035 55,603 2,865,831 260,548 75,401 2 335,951 3,201,782 2,158,299 18,155 2,176,454 890,644 631,397 134,446 1,559,972 2,325,815 199,450 (9,022) 190,428 5,583,341 $8,785,123 |
17 - - 5 5 3 1 - 1 32 3 1 - 4 36 25 - 25 10 7 2 18 27 2 - 2 64 100 |
| 董事長: 經理人: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 |
16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5000 5950 6000 6100 6200 6300 6900 7000 7010 7020 7050 706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49 8360 8361 8362 8370 8380 8399 8300 8500 9750 9850 |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採用權益法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四、六.15及七 六.4、六.16及七 六.16及七 六.17 四及六.7 四及六.19 六.18 四及六.20 |
$4,640,558 (3,508,953) 1,131,605 (268,218) (272,150) (175,813) (716,181) 415,424 95,612 (63,488) (13,067) 875,233 894,290 1,309,714 (152,328) 1,157,386 (7,998) 1,359 - (429,835) (8,364) (7,099) 1,225 72,621 (378,091) $779,295 $5.15 $5.15 |
100 (76) 24 (5) (6) (4) (15) 9 2 (1) - 18 19 28 (3) 25 - - - (9) - - - 1 (8) 17 |
$4,363,053 (3,433,465) 929,588 (259,555) (238,488) (154,075) (652,118) 277,470 112,883 68,275 (15,501) 702,290 867,947 1,145,417 (175,222) 970,195 973 (165) - (4,516) (82,181) 17,321 - 542 (68,026) $902,169 $4.39 $4.38 |
100 (79) 21 (6) (5) (4) (15) 6 3 1 - 16 20 26 (4) 22 - - - - (1) - - - (1) 21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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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股本 | 債券換股 權利證書 |
資本公積 | 保 留 盈 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權益總額 | ||||
| 法定盈餘 公積 |
特別盈餘 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未實現損益 |
||||||
| 代碼 | 3100 | 313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5 | 3XXX | |
| A1 B1 B3 B5 C15 C7 D1 D3 D5 I1 Z1 A1 B1 B5 C7 M5 C13 D1 D3 D5 I1 Z1 |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104年度淨利 104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 105年度淨利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2,076,709 41,534 - 40,056 $2,158,299 $2,158,299 65,364 - 22,405 $2,246,068 |
$- - 18,155 $18,155 $18,155 - (10,061) $8,094 |
$746,795 (41,534) (736) - 186,119 $890,644 $890,644 741 (2,688) (65,364) - 35,129 $858,462 |
$552,022 79,375 - $631,397 $631,397 97,019 - $728,416 |
$134,446 - $134,446 $134,446 - $134,446 |
$1,249,823 (79,375) (581,479) 970,195 808 971,003 $1,559,972 $1,559,972 (97,019) (675,430) 1,157,386 (6,639) 1,150,747 $1,938,270 |
$203,424 (3,974) (3,974) $199,450 $199,450 (355,989) (355,989) $(156,539) |
$55,838 (64,860) (64,860) $(9,022) $(9,022) (15,463) (15,463) $(24,485) |
$5,019,057 - (581,479) - - (736) 970,195 (68,026) 902,169 244,330 $5,583,341 $5,583,341 - (675,430) 741 (2,688) - 1,157,386 (378,091) 779,295 47,473 $5,732,732 |
| 董事長: | 經理人: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 |
18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 金額 | 金額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損失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損失(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增加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應付票據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增加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309,714 19,108 6,797 13,067 (1,539) (14,688) (875,233) - (19,564) 6,549 39,283 - (13,331) (1,011) (1,758) 25,382 (9,793) (11,270) (17) 4,974 48,439 31,444 (45) 556,508 3,889 14,688 (13,679) (129,030) 432,376 |
$1,145,417 20,366 6,190 15,501 (2,975) (15,951) (702,290) (55) 23,583 (1,294) (18,229) (414) 388 92,282 18,387 (33,088) (3,674) (15,963) (1,081) (40,920) 54,109 31,547 17 571,853 492 15,951 (12,029) (131,587) 444,680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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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 金額 | 金額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減少(增加)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收取之股利 採權益法之投資公司盈餘匯回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457) - 95,723 17,934 60,000 (18,971) 65,800 - (279) 5,325 661,237 875,312 (48,657) (675,430) (724,087) 583,601 666,651 $1,250,252 |
$(10,584) 55 (95,723) - 20,000 (104,379) 31,423 1,294 (111,338) 10,561 203,355 (55,336) 407,828 (581,479) (173,651) 215,693 450,958 $666,651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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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 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 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五年一 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 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 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信邦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 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 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 獨表示意見。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淨 額為新台幣 2,104,058 仟元,對於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產品受到市場需求的 波動及技術的快速變化而可能導致呆滯或過時之損失,存貨之備抵跌價估計涉及 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 (但不限於),評估管理階層針對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呆滯及過
21
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包括歷史報廢損失率分析。評估管理階層之盤點計 畫,選擇重大庫存地點並實地觀察存貨盤點,以確認存貨之數量及狀態,並取得 存貨庫齡表,測試入出庫紀錄之正確性,驗算存貨的單位成本、評估並測試管理 階層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 與存貨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應收帳款減損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應收帳 款總額及備抵呆帳之帳面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2,890,994 仟元及 31,041 仟元,應收 帳款淨額占合併資產總額 26%,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應收帳款收回情況係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營運資金管理的關鍵要素,因此備抵呆帳提列 適足性將反映應收帳款信用風險,所採用提列政策之適當性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 斷,故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 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應收帳款管理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備抵呆帳 提列政策之適當性,測試應收帳齡表之正確性,包括選擇樣本檢視應收帳款是否 紀錄於適當期間,並分析帳齡變動情況,針對逾期天數較長之應收帳款,評估其 合理性。分析呆帳損失之趨勢變動及應收帳款週轉率,抽選樣本執行應收帳款函 證,複核應收帳款之期後收款情形,以評估其可收回性。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 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應收帳款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 其他事項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子 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 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 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516,036仟元及1,838,832仟 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14%及17%,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 2,606,702仟元及2,720,914仟元,分別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20%及22%;另上開 合併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 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 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344,367仟元及391,898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 之3%及4%,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 新台幣49,003仟元及21,992仟元,分別佔合併稅前淨利之3%及2%,採用權益法認 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7,099)仟元及17,321仟 元,分別佔合併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2%及(27)%。
22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 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 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 意圖清算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 行之其他方案。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負有監督財 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 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 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 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 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 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
23
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 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邦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 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 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 。 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 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 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 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90)台財證(六)第 100690 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550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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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六年三月九日
24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資 產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1100 1110 1147 1150 1170 1200 130x 1410 1470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821 1840 1900 15xx 1xxx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其他無形資產淨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四及六.1 四及六.2 十二 四及六.3 四及六.4 四及六.5 四及六.6 四及六.7 四及六.8 四及六.9 四及六.22 四及六.10 |
$3,130,300 11,662 - 452,551 2,859,953 132,975 2,104,058 97,908 17,694 8,807,101 84,901 281,304 350,531 1,339,108 10,156 49,089 160,654 2,275,743 $11,082,844 |
28 - - 4 26 1 19 1 - 79 1 3 3 12 - - 2 21 100 |
$3,044,273 70,980 95,723 356,682 2,569,356 109,827 2,171,069 101,989 10,856 8,530,755 93,265 371,495 418,131 1,507,537 9,551 47,837 135,100 2,582,916 $11,113,671 |
27 1 1 3 23 1 20 1 - 77 1 3 4 14 - - 1 23 100 |
| 董事長: 經理人: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 |
25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負債及權益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2100 2120 2150 2170 2200 2230 2321 2321 2300 21xx 2540 2570 2630 2640 2670 25xx 2xxx 31xx 3100 3110 313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410 3425 3400 36xx 3xxx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長期遞延收入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股本合計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其他權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四及六.11 四及六.12 七 四及六.13 四及六.14 四及六.14 四及六.22 四及六.15 四及六.16 六.17 六.17 六.22 四 四及六.17 |
$1,592,317 59,054 40,393 2,270,797 781,983 201,196 - 8,998 91,055 5,045,793 17,286 140,120 16,858 83,354 2 257,620 5,303,413 2,246,068 8,094 2,254,162 858,462 728,416 134,446 1,938,270 2,801,132 (156,539) (24,485) (181,024) 46,699 5,779,431 $11,082,844 |
14 1 - 21 7 2 - - 1 46 - 1 - 1 - 2 48 20 - 20 8 7 1 17 25 (1) - (1) - 52 100 |
$1,919,023 6,489 41,128 2,193,384 686,007 141,995 47,035 4,067 76,667 5,115,795 4,504 261,011 18,902 75,401 2 359,820 5,475,615 2,158,299 18,155 2,176,454 890,644 631,397 134,446 1,559,972 2,325,815 199,450 (9,022) 190,428 54,715 5,638,056 $11,113,671 |
18 - - 20 6 1 - - 1 46 - 2 - 1 - 3 49 20 - 20 8 6 1 14 21 2 - 2 - 51 100 |
| 董事長: 經理人: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 |
26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5000 5950 6000 6100 6200 6300 6900 7000 7010 7020 7050 706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30 8349 8360 8361 8362 8370 8399 8300 8500 8600 8610 8620 8700 8710 8720 9750 9850 |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四及六.18 六.5、六.19及七 六.19及七 六.20 四及六.8 四及六.22 六.21 四及六.23 四及六.23 |
$12,925,843 (9,716,741) 3,209,102 (692,026) (669,054) (429,818) (1,790,898) 1,418,204 165,101 (4,356) (28,145) 46,240 178,840 1,597,044 (435,309) 1,161,735 (7,998) 1,359 (428,752) (8,364) (7,099) 72,621 (378,233) $783,502 $1,157,386 4,349 $1,161,735 $779,295 4,207 $783,502 $5.15 $5.15 |
100 (75) 25 (5) (5) (4) (14) 11 1 - - - 1 12 (3) 9 - - - (3) - - - (3) 6 |
$12,111,258 (9,389,101) 2,722,157 (639,391) (631,785) (384,192) (1,655,368) 1,066,789 184,026 142,688 (38,259) 14,765 303,220 1,370,009 (415,906) 954,103 973 - (165) (1,767) (82,181) 17,321 542 (65,277) $888,826 $970,195 (16,092) $954,103 $902,169 (13,343) $888,826 $4.39 $4.38 |
100 (78) 22 (5) (5) (3) (13) 9 1 1 - - 2 11 (3) 8 - - - - (1) - - - (1) 7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
會計主管: |
27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非控制 權益 |
權益總額 | |||||||||
| 股本 | 債券換股 權利證書 |
資本公積 | 保 留 盈 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總計 | |||||||
| 法定盈餘公 積 |
特別盈餘公 積 |
未分配 盈餘 |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額 |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 |
||||||||
| 代碼 | 3100 | 313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5 | 31XX | 36XX | 3XXX | |
| A1 B1 B3 B5 C7 C15 D1 D3 D5 Z1 A1 B1 B5 C7 M5 C15 D1 D3 D5 I1 O1 Z1 |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 104年度淨利 10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資本公積配發股票股利 105年度淨利 105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非控制權益增減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2,076,709 41,534 - $2,158,299 $2,158,299 65,364 - 22,405 $2,246,068 |
$- - $18,155 $18,155 - (10,061) $8,094 |
$746,795 (736) (41,534) - $890,644 $890,644 741 (2,688) (65,364) - 35,129 $858,462 |
$552,022 79,375 - $631,397 $631,397 97,019 - $728,416 |
$134,446 - $134,446 $134,446 - $134,446 |
$1,249,823 (79,375) (581,479) 970,195 808 971,003 $1,559,972 $1,559,972 (97,019) (675,430) 1,157,386 (6,639) 1,150,747 $1,938,270 |
$203,424 (3,974) (3,974) $199,450 $199,450 (355,989) (355,989) $(156,539) |
$55,838 (64,860) (64,860) $(9,022) $(9,022) (15,463) (15,463) $(24,485) |
$5,019,057 - (581,479) (736) - 970,195 (68,026) 902,169 $5,583,341 $5,583,341 - (675,430) 741 (2,688) - 1,157,386 (378,091) 779,295 47,473 - $5,732,732 |
$65,059 (16,092) 2,749 (13,343) $54,715 $54,715 4,349 (142) 4,207 (12,223) $46,699 |
$5,084,116 - (581,479) (736) - 954,103 (65,277) 888,826 $5,638,056 $5,638,056 - (675,430) 741 (2,688) - 1,161,735 (378,233) 783,502 47,473 (12,223) $5,779,431 |
註2;員工紅利$12,500及董監酬勞$9,000已於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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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 picture [27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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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一○五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金額 | 金額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損失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損失(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處分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增加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存貨減少(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應付帳款增加 其他應付款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增加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597,044 151,405 29,360 28,145 (12,343) (16,975) (46,240) 9,195 (33,216) 6,549 85,988 34,003 (7,965) (95,869) (304,853) (41,918) 100,227 4,081 (6,838) (52,630) (735) 88,240 109,173 14,601 (45) 1,638,384 14,693 16,975 (31,283) (421,931) 1,216,838 |
$1,370,009 152,346 29,238 38,259 (26,473) (19,656) (14,765) 3,571 48,718 (2,039) (35,161) - (414) 42,568 119,561 9,161 (308,103) (46,230) 5,010 (20,114) 16,456 142,112 253,052 34,336 17 1,791,459 23,990 19,656 (35,346) (347,085) 1,452,674 |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picture [39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9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五年及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一○五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金額 | 金額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子公司(附註六.2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其他無形資產增加 收取之股利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退回股款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減少(增加) 取得非控制權益價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借款)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長期遞延收入減少 非控制權益變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69 (99,408) 3,757 (605) 19,949 85,240 - (279) 9,344 - 60,000 95,723 (3,273) 170,617 (326,706) 17,713 (675,430) (403) 11,638 (973,188) (328,240) 86,027 3,044,273 $3,130,300 |
$(119,873) (211,634) 7,025 (2,833) 26,520 31,423 1,294 (197,774) - (15,309) 20,000 (95,723) - (556,884) 307,709 (3,595) (581,479) (424) 2,999 (274,790) 10,799 631,799 2,412,474 $3,044,273 |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30
附件四: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 |
||
|---|---|---|
|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 目 | 金 額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787,522,296 | |
| 減: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105年度) | (6,638,631) | |
| 加:本期稅後淨利 | 1,157,385,815 | |
| 減:提列10%法定公積 | (115,738,582) | |
| 減:提撥特別盈餘公積 | (46,577,227) | |
| 可供分配盈餘 | 1,775,953,671 |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3.50元) | (788,956,480)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986,997,191 | |
| 董事長: |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31
附件五: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對照表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
| 第七條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之處 理程序 一、(未修訂) 二、(未修訂) 三、(未修訂) 四、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估價報告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關 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 業使用之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 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 列規定:(以下未修訂) |
第七條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之處 理程序 一、(未修訂) 二、(未修訂) 三、(未修訂) 四、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估價報告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構 交易、自地委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 業使用之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 日前取得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 列規定:(以下未修訂) |
配合「公開發行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做文字修 訂。 |
|
| 第九條 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之處理程序 一、(未修訂)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回、賣 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 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 及支付款項: (以下未修訂) |
第九條 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之處理程序 一、(未修訂)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 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公債、附買回、賣 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基金 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 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以下未修訂) |
配合「公開發行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做文字修 訂。 |
|
| 第十條 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之處理程 序 一、(未修訂) 二、(未修訂) 三、(未修訂) 四、會員證或無形資產專家評估意見報告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之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元以上者,除與政府機關交易外,應於事實發生 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 |
第十條 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之處理程 序 一、(未修訂) 二、(未修訂) 三、(未修訂) 四、會員證或無形資產專家評估意見報告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之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元以上者,除與政府機構交易外,應於事實發生 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 |
配合「公開發行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做文字修 訂。 |
32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 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以下未修訂) |
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 (以下未修訂) |
|
| 第十三條 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 處理程序 一、 評估及作業程序 1. 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 讓時宜委請律師、會計師及承銷商等共 同研議法定程序預計時間表,且組織專 案小組依照法定程序執行之。並於召開 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 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 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但公司合併 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 或資本總額之子公司,或其直接或間接 持有百分之百已發行股份或資本總額之 子公司間之合併,得免取得前開專家出 具之合理性意見。 2. (以下未修訂) |
第十三條 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 處理程序 一、 評估及作業程序 1. 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 讓時宜委請律師、會計師及承銷商等共 同研議法定程序預計時間表,且組織專 案小組依照法定程序執行之。並於召開 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 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 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2. (以下未修訂) |
配合「公開發行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修訂。 |
| 第十四條 資訊公開揭露資訊 一、 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 1. 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 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 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上。但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 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 2. (未修訂) 3. (未修訂) 4. 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 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 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1) 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 公開發行司 ,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 億元以上。 (2)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 之公開發行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 |
第十四條 資訊公開揭露資訊 一、 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申報標準 1. 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 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其他資產且 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上。但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 債券、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基金, 不在此限。 2. (未修訂) 3. (未修訂) 4. 除前三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 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 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4-1 買賣公債。 4-2 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證券交 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 價證券買賣,或證券商於初級市場 |
配合「公開發行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修訂。 |
33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
| 十億元以上 。 5. 經營營建業務之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 建使用之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 人,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6. 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 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公 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 以上。 7. 除前六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 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 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 幣三億元以上。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4-1 買賣公債。 4-2 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證券交 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 價證券買賣,或於國內初級市場認 購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 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或證券商因 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 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 價證券。 4-3 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 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8. 前述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且所稱 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 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規定公告 部分免再計入。 8-1 每筆交易金額。 8-2 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 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8-3 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 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 之金額。 8-4 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 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 額。 |
認購及依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4-3 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 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場基金。 4-4 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 使用之機器設備且其交易對象非 為關係人,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 億元以上。 4-5 經營營建業務之本公司取得或處 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且其交易 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未達新 臺幣五億元以上。 4-6 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 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 不動產,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 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5. 前述第五款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 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規 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5-1 每筆交易金額。 5-2 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 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5-3 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 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 之金額。 5-4 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 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 額。 二、 (未修訂) 三、 公告申報程序 1. 本公司應將相關資訊於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2. 本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其非屬國內本 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 商品交易之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 日前輸入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3. 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 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將全部項 |
34
|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 二、 (未修訂) 三、 公告申報程序 1. 本公司應將相關資訊於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2. 本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其非屬國內本 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月底止從事衍生性 商品交易之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 日前輸入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3. 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 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於知悉之 即日起算二日內將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 報。 4.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 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會計 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置於 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至 少保存五年。 5. 本公司依前條規定公告申報之交易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 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本會指定網站辦 理公告申報: 5-1 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有變更、終 止或解除情事。 5-2 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未依 契約預定日程完成。 |
目重行公告申報。 4.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 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會計 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置於 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至 少保存五年。 5. 本公司依前條規定公告申報之交易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 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本會指定網站辦 理公告申報: 5-1 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有變更、終 止或解除情事。 5-2 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未依 契約預定日程完成。 |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