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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maStar Technology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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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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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薛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薛春 作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 年度任职期 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薛春先生,1974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德克萨斯大 学达拉斯分校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7 月至2000 年5 月,担任Bell Atlantic 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00 年5 月至2003 年5 月,担任ENX/Varmarket 研发部技 术负责人;2007 年7 月至2024 年1 月,就职于香港城市大学,先后担任电脑科 学系助理教授、电脑科学系副教授及电脑科学系教授;2024 年1 月至今,就职 于MBZUAI 大学,担任教授;2021 年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 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1 次,本人

参加了前述会议。本人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3 年度任职期 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并对前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善和执行与公司保持沟通;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等,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 机制。

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等,不断推动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

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就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发展状况,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建立 有效的沟通机制。

(三)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与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和 监督,同时及时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 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 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及时与独立董事提前沟通,介绍 公司相关事项的背景和意义,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地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 识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更新,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加强自 身学习,从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 年3 月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公司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当 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 时公司的相关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按 时报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 评估报告、2023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度的规定,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上市后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及 时听取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上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具有建设性 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薛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