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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LENT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l 8, 2022
58156_rns_2022-07-08_1d34670a-6095-4cb2-acdf-5bad0ceb735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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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鼎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鼎 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日为2022 年7月8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激励计 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有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激励 约束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以 4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mathbf{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 $\mathcal{L}$ |
|---|
莫少霞: _____________
李磊: 李毅
$\mathcal{L}^{\mathcal{L}}$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