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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yuan Electric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Jun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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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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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2021-022号《关于召开2020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5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21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董增平先生关于申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告,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空缺两名非独立董事,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 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 至本公告日,董增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444,820股,占比17.22%;上述提案有明确的议 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在提案人资格、提交时间、提交的内容和形式 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 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2020年度 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6月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2021年6月11日9:15至2021年6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6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 3558 弄 人济酒店五楼怡顺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 1 |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 | 《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6 | 《关于聘用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常州思源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1 | 选举杨帜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02 | 选举吴胜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0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1至7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的相关公告;第8项和9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5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第10项议 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3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8项和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0项议案将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对于累积投 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 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 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 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 果进行公开披露。
| 备注 | ||||
|---|---|---|---|---|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00 |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5.00 | 《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
| 6.00 | 《关于聘用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三、议案编码
| 7.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常州思源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01 | 选举杨帜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02 | 选举吴胜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4日至6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5:30,法定节 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 记手续。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4、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5、会务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1-61610958
联系传真:021-61610959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十次、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28,投票简称:思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 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议案10.01和10.02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00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5.00 | 《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
| 6.00 | 《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常州思源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各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0 |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1 | 选举杨帜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赞成 | 请填写票数,选举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 | ||
| 10.02 | 选举吴胜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赞成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
本单位/本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选举票数,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投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本委托书有效日期 | 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若未填写有效期的,视同默认有效期为从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 |||
| 委托日期 | 2021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