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chuan Langsha Holding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13, 2016

56513_rns_2016-07-13_8b233310-1d10-4e2e-bcdd-c39c0933c9e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6-029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滚动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2016 年7 月12 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浪莎内衣”)在授权范围内,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平 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本次浪莎内 衣购买金额4000 万元的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 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产品,预期年化最高收益率2.90%(扣 除产品成本),本次浪莎内衣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经公司2015 年4 月19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5 年5 月29 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5 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并已授权公司董事长使用浪莎内 衣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且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理财产品以及投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 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1

用。详细内容请见2015 年4 月21 日、5 月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浪莎内衣选取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 公司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即:只保障本金,不保证收益)的 一级(低)风险产品。

2、交易对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上市商业银行,与本 公司及浪莎内衣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本次浪莎内衣4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

2、委托理财期限90天滚动,即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10月11 日。

3、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为保本 浮动收益型产品,扣除产品的成本后,预期年化最高收益率2.90%, 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二)产品说明

1、本产品成立日期为2016年7月13日,首期产品认购期为2016 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12:00时。计划发行量4000万元至10亿元, 公司缴款日为2016年7月12日。

2、产品期限。90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本产品的实际理 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90天,客户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 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在投资。

3、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银行只保证理财资金本 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一

2

级(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局限于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理财产品 认购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政策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信用风险等。

(三)敏感性分析

本次浪莎内衣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 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到期后为其产生预期最高收益28.6万 元。投资期限内减少浪莎内衣现金流净额4000万元,该资金系浪莎内 衣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短,对浪莎内衣生产经营状况 无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 级,评级结果为:一级(低)风险产品。协议明确年化最高收益, 符合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 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的内部控 制制度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5 年4 月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独 立董事就浪莎内衣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浪莎内衣使用 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5 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本次浪 莎内衣购买理财产品未超出1.5 亿元额度,无需单独发表独立意见。

四、累计发生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浪莎内衣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4000 万元, 占额度使用总金额的26.67%。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131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