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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Etrol Technologie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Jul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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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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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号:2022-08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预重 整管理人已于 202268 日启动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 以下简称“《重整预案》”)的债权人分组表决,普通债权组债权人与有财产 担保组债权人应自收到表决票之日起 1 个月内(但最晚不得超过 2022710 日) 将表决票反馈至预重整管理人。公司已对普通债权组债权人的阶段性表决结果 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6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债务豁免生效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2-073 )公告。债权人分组表决结束后,预重整管理人将对债权人的表决 情况予以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破产重整等事项》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 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重整预案》中拟对安 控科技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于 202278 日下午 14:30 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出资人组根据前述标准表决通过后,预重 整管理人将以该方案内容为基础,编制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后续可能会根据有权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将依法组织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次表决。

1

《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 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 、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不 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四川安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四川安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作出的(2021) 川 15 破申 19 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四川安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已于2022 年6 月8 日启动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预案》(以下简称“《重整预案》”)的债权人分组表决,普通债权组债 权人与有财产担保组债权人应自收到表决票之日起1 个月内(但最晚不得超过 2022 年7 月10 日)将表决票反馈至预重整管理人。公司已对普通债权组债权人 的阶段性表决结果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6 月9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债务豁免生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3)公告。债权人分组表决结束后,预重整管理人将对债权 人的表决情况予以公告。

因《重整预案》中拟对安控科技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 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根据宜宾中院的指导意见,鉴于重整 预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下午 14:30 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预重整管理人已于2022 年6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预重整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现将召开出资 人组会议的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

  • 1、出资人组会议召集人: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6、会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 9 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

本次会议将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告编号:2022-079)公告。

3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出资 人组会议。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出资人组会议。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出资人组会议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2 年 7 月 7 日 11: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信 封请注明“出资人组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宜宾市叙 州区金润产业园 9 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丽姣

  • (2)联系电话:0831-6489947(四川宜宾)010-62977178(北京)

  • (3)传真:0831-6489888-6008

  • (4)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 9 栋

  • (5)邮政编码:644000

  •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

4

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风险提示

1、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不 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本次审议表决方案为《重整预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重整 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经宜宾中院裁定批准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 项》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 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经出资人组根据前述标准表决通过后,预重整管理人将以上述议案内 容为基础,编制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本次出资人组 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后续可能会根据有权监管部门 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宜宾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将依法组织召开出资人组会 议,对安控科技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次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 不确定性。

4、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7)。如果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 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 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出资人组会议登记表》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管理人 2022年7月7日

6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370

  • 2、投票简称:安控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议案设置

1 :出资人组会议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预案之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

  • 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 为 2022 年 7 月 8 日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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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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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四川安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 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

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9

附件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注: 1 、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 、如股东拟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 的时间。请注意:因出资人组会议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 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上发言。

  •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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