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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Etrol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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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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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6‐200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 核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不超过 40,000 万元。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2016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行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267,890,3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73,420.1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35,780,672 股。
2016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作出相应调整:由不超过 2,500 万股股份(含 2,500 万 股股份)调整为不超过 5,018 万股股份(含 5,018 万股股份)。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 43,103,44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97.44 元,扣除发行 费用 18,514,475.95 元,募集资金净额 381,485,521.4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6]449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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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管理。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加快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步伐,在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安控”)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到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截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止,浙江安控已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 18,171,379.96 元。浙江安控拟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先期投入进行 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
| 1 |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 | 251,775,927.25 | 18,171,379.96 | 18,171,379.96 |
| 合计 | 251,775,927.25 | 18,171,379.96 | 18,171,379.96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必要性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和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通过全资子公司 浙江安控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保证了募投项目可按计划顺利建设实施。 浙江安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安 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浙 江安控使用募集资金 18,171,379.9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安 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浙 江安控使用募集资金 18,171,379.9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 6 个月,将募集资金置 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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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致同意浙江安控使用募集资金 18,171,379.96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有资金。
4、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 行了鉴证,并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出具了《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会专字[2016]4538 号),认定截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止,浙江安控累计以自 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8,171,379.96 元。
5、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有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浙江安控使用募集资金 18,171,379.96 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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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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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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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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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会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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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538 号);
-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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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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