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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Etrol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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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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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7-171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一级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暨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了保证公司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顺利实施,全资一级子公司浙江安控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 行申请人民币 15,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 5 年。公司拟为浙江安控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申请人民币 15,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杭政工出(2015)1 号地块工业用房工程”项目 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保,待项目建成房产证办妥后全部置换为房地 产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 用。公司授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凌先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下沙支行全权办理此授信事宜,被授权人有权在相关法律文本上签字,由此 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公司对浙江安控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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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鹂、李量、杨耕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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