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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Etrol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Feb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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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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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7‐020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杭州安控”)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贷款时间为一年。公司拟为杭州安控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 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 认为: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股东俞凌、董爱民等 2 人范围内拟为公司 2017 年度 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够 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发展,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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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俞凌、董爱民等 2 人在董事会上 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公司本次抵押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营运资金,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并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四川鼎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 川省韬光通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四川智慧城市发展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 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充 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能力和资源,加快公司智慧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五、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与自然人何黎明 先生、高晓晨先生合资成立了控股孙公司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控鼎辉”),其主营业务为以提供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安控鼎辉的资产、主营业务和业务模式与公司现有业务有所 不同。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拟变更原有收入确认原则的会计政策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的会计估计。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基于控股孙公司安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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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业务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独立董事:俞鹂、李量、杨耕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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