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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EM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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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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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4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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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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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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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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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 体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 登记费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 7,840,714.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9,159,280.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 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21年4月30日累计投资金额 |
| 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 42,034.00 | 30,000.00 | 6,374.72 |
| 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 | 20,433.00 | 16,000.00 | 3,259.73 |
| 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 | 42,080.00 | 10,000.00 | 2,132.51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700.00 | 20,700.00 | - |
| 总 计 | 125,247.00 | 76,700.00 | 11,766.96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 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用款进度分批次投入募集资金,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 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 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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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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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管理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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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 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
4、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产品类型不得涉及证券 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 产品。
5、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
(四)现金管理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 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现拟定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募投项目的资金计划,充分预留项目建设资金,在保证募投项 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 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银行理财 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 现金管理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现金管理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发起申请、投资审批、资金收支、会 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 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0.51%,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 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 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4,442,444,916.85 | 4,197,030,169.94 |
| 负债总额 | 1,799,726,979.55 | 1,647,411,961.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10,315,721.82 | 2,517,527,775.10 |
| 项 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746,533,732.06 | 1,881,078,267.8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956,803.84 | 175,494,792.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55,557.57 | 159,691,034.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72,007.64 | -755,869,388.22 |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广大股东创造合理利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 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现金管 理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时,公司制订了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可充分保障用于 募集资金的安全。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 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东材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 通过,已履行了目前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 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意见。综上,本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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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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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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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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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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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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