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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EM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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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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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东 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满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涉及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募 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了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均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内容。
三、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涉及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募 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相应地修订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前述修订符合相 关法律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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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 止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与熊玲瑶、宁红涛、张俊、秦黎、杨泱、 李吉兴、蔡建刚、尹竹薇等 8 名自然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客观环境发生变 化,公司与熊玲瑶、宁红涛、张俊、秦黎、杨泱、李吉兴、蔡建刚、尹竹薇等 8 名自然人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 表示,协议内容和签订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 议案内容。
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原认购对象熊玲瑶、宁红涛、张俊等 3 名自然人将 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并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终止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规定,熊玲瑶是公司董事,宁红涛、张俊是高金富恒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易。
经核查,前述关联交易是在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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