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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EM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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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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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材科技")2020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东材科技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讲行现金管理事宜讲行了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464.47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1.5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66.999.995.34 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 7,840,714.47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9,159,280.8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 第 510C00018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依照 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券商、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截至2021年4月
30日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 | 力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
截至 2021年4月30 日累计投资金额 |
|---|---|---|---|
| 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 Ħ |
42,034.00 | 30,000.00 | 6,374.72 |
| 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 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 |
20,433.00 | 16,000.00 | 3,259.73 |
| 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 E |
42,080.00 | 10,000.00 | 2,132.51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700.00 | 20,700.00 | |
| 总计 | 125,247.00 | 76,700.00 | 11,766.96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 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次投入 募集资金,现阶段的部分募投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 值增值能力,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 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 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受托方: 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2、现金管理期限: 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 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 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4、现金管理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产品类型不得涉及证券 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 产品。
5、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的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 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
(四)现金管理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 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 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现拟定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做好募投项目的资金计划, 充分预留项目建设资金, 在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 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讲 行严格评估、筛选, 谨慎选择合话的现金管理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 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银行 理财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为现金管理的信息披露部门,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三)现金管理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出入、 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 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9.25%,并不存在负有大额 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 元
| 目 项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4,442,444,916.85 | 4,197,030,169.94 |
| 负债总额 | 1,799,726,979.55 | 1,647,411,961.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10,315,721.82 | 2,517,527,775.10 |
| 目 项 |
2021年1-3月 | 2020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746,533,732.06 | 1,881,078,267.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956,803.84 | 175,494,792.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55,557.57$ | 159,691,034.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72,007.64$ | -755,869,388.22 |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讲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广大股东创造合理利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 内容,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 投资取 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 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时,公司制订了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可充分保障用于现金管 理的募集资金安全。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券。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东材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尚需股东大会通过, 已履行了目前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 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 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
确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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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單涛
李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