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chuan Development Lomon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1

May 13, 2011

54360_rns_2011-05-13_441c821e-3c9a-472a-b7ee-1fbdc85c60fa.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泰电子

股票代码: 002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文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1 年5 月11 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泰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泰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三泰电子股份的情况 ........ 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文
上市公司、公司、三泰电子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文

职务:未在公司任职

性别: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文持有泰胜风能(300129)879.2 万股,占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7.29%。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转让其持有的三泰电子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三泰电子股份 861.11 万股,占股份总额的 4.8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0 年 12 月 13 日,李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 出售 8.5786 万股三泰电子股份,占三泰电子总股本的 0.073%。

2010 年 12 月 14 日,李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 出售 7.345 万股三泰电子股份,占三泰电子总股本的 0.062%。

2011 年 2 月 14 日,李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出 售 25 万股三泰电子股份,占三泰电子总股本的 0.21%。

2011 年 5 月 10 日,李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出 售 25 万股三泰电子股份,占三泰电子总股本的 0.21%。

以上四次共减持三泰电子股份 65.9236 万股,占三泰电子总股本的 0.557%。

三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前,李文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20 万股,占 三泰电子总股本的 7.25%;三泰电子首发上市后李文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全部解除限售,持有三泰电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0 万股,占三 泰电子总股本的 5.41%。2011 年 5 月 10 日李文减持三泰电子股份后持有三泰电 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4.08 万股,三泰电子 2011 年 5 月 11 日实施以资本公积 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权益分配方案,李文所持股份由 574.08 万股增加到 861.1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三泰电子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李文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三泰电 子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李文 集合竞价 2010年12月13日 28.48 8.5786 0.073
集合竞价 2010年12月14日 28.83 7.345 0.062
大宗交易 2011年2月14日 21.55 25 0.211
集合竞价 2011年5月10日 24.24 25 0.211
合计 24.28 65.9236 0.55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文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李文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李文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三泰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 2、联系电话:028-87506876

  • 3、联系人:叶昌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李文

日期:2011 年 5 月 11 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蜀西路42
股票简称 三泰电子 股票代码 002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深圳福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减少√不变,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640 万股 持股比例:5.4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65.9236 万股 变动比例:0.557%
持有数量:861.1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
是√ 否□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 否□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备注: 1 、三泰电子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补建先生;

  • 2、本次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3、公司2011年5月11日实施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的权益分配方案, 李文所持股份由574.08万股增加到861.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李文

日期:2011年5月11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