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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Development Lom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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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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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1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投资建设 20 万吨 / 年新材料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由于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后续双方 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提交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如出现 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投资框架协议》中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受前置审批、市场变 化、行业周期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及产生效益不及预期 的风险。

  • 3、《投资框架协议》筹划建设的项目尚需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4、《投资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敬请广

  •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一)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攀枝花钒钛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公司基 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攀枝花钒钛开发区”)在项目用 地、区位、政策、能耗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拟在攀枝花钒钛开发区建设 20 万吨/

年新材料项目,经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商,双方一致 同意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明确规划建设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

(二)由于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后续双 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提交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公司 将及时履行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 ) 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20 万吨/年新材料项目

  • 2、投资主体: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

  • 3、建设地点:攀枝花钒钛开发区内

4、建设内容:建设年产磷酸铁锂 20 万吨、磷酸铁 20 万吨、硫酸 30 万吨生 产线,及厂房、仓库、研发中心、员工倒班宿舍等配套设施。

5、用地规模:计划用地 800 亩(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面积为 准),选址位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三家村片区地块。

6、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12 月。项目分期实 施:一期建设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10 万吨磷酸铁、30 万吨硫酸生产线,2023 年 12 月建成投产。二期建设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10 万吨磷酸铁生产线,2025 年 12 月建成投产。

() 项目用地

1、用地交易形式

项目所需用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土地使用权。 乙方土地挂牌、摘牌等相关事项,按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程序办理。

2、用地管理

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未按约定投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攀枝花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予以处置。

3、土地用途变更

项目用地 800 亩为工业用地。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得任意改变土 地使用性质、用途及使用条件。确需调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经过土地、 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办理变更审批手续,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红线以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及排污 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生产用电享受“水电消纳”等优惠政策,并支持乙 方参与全省电力电价市场交易。

(4)甲方同意乙方项目享受入园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同时为乙方积极争取 国家、省、市项目各类优惠政策。

(5)甲方同意土地由乙方负责场地平整,甲方按照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所 取得的本项目土地的对价总额为标准对本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 400 万元/亩。

(2)乙方项目用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出租。乙方企业项目 资产、股权结构发生转让或变动,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得到本协议将 继续履行的书面保证。

(3)乙方项目须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批等法定前置条件才能开 工建设,安全评价等法定手续办完后才能投产。

(4)乙方自土地摘牌且满足开工条件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如遇特殊 情况需延期开工,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 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土地摘牌且满足开工条件后三个月未开工建设,或动工后累计停 工(因政策或法规要求除外)达三个月造成土地闲置,甲方报请攀枝花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

2、乙方未达到协议约定内容(含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用途及使用条件、未 达到投资强度等),乙方不再享受约定的所有优惠政策。

(六)正式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终止

1、本协议是双方今后签署正式投资协议的前本,在正式协议签署生效后, 本协议自动失效,所有条款以正式协议或其补充协议为准;如最终双方无法签署 正式协议,则以届时双方签署的终止协议为准。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 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在不能协 商解决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核通过之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由于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后续双 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提交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如出 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二)《投资框架协议》中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受前置审批、市 场变化、行业周期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及产生效益不及 预期的风险。

(三)《投资框架协议》筹划建设的项目尚需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 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投资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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