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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Development Lom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Oct 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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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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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 10 月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 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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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本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宏:

周友苏:

马永强:

二 O 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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