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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Development Lomon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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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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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21)第0098号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控股”)管理 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3月5日止《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以下简称为“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三泰控股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三泰控股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泰控股截至 2021年3月5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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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泰控股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附件: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茂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聂小兵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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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将截至2021年3月5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0号)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 385,865,2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5.12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75,629,8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579,570.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969,050,253.52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日出 具的《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0020号)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磷石膏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47,500.00 40,000.00
2 偿还有息债务 122,000.00 12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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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3 补充流动资金 35,562.9824 35,562.9824
合计 205,062.9824 197,562.9824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总体安排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5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803,727,541.2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磷石膏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400,000,000.00 93,727,541.26 93,727,541.26
2 偿还有息债务 1,220,000,000.00 710,000,000.00 710,000,000.00
合计 1,620,000,000.00 803,727,541.26 803,727,541.26

四、募集资金置换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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