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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Development Lomon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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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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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成都三 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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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 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维度金融外包 服务(苏州)有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家 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以上,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以上。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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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全面预算管理、对外担保,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专业模块。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 联交易和对外担保。

1、资金活动

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制定了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募投类项目资金支 出审批流程》在内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资金管理和结算要求, 加强资金业务管理和控制,保证资金安全。

在账户管理方面,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均由公司财务 部严格管理,审批手续完备,资料规范完整,确保银行账户管理高效 安全。

在投资方面,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投资业务的管理。为促进公司 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 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 《公司章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及下属 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的范围、审批权限、决策控制、执行管理等 方面进行了规范。

2、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实行采购招标的(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以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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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尽的分权手册,规范了采购计划、请购、选择供应商与维护、采购 价格确定、验收、付款、会计控制、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流程,明确 了相关流程的审批权限及职责分工,规定了供应商评选与审批、价格 商定与审批、采购与付款等不相容职责实行职责分离,与关键岗位实 行轮岗制度。

3、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销货签收单管理办法》、 《销售退货流程》等相关制度,建立了销售计划制定、客户信用管理、 销售定价管理、销售订单管理、销售收入核算、发货与收款等相关流 程,合理设置销售业务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 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保证了销售业务真实完整地进行记录及销售 款的及时回收。

4、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制度》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关联交易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和结算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 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表决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对照深交所《内 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未有违反《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发生。

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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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且公司《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担保对象的审 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 息披露等。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 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发 生。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及相关制度、评价 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取三项标准中的最小值)
重大缺陷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15%;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70%;3、错报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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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取三项标准中的最小值)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的0.0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15%;2、营业收入总额的0.14%≤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7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04%≤错报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23%。
一般缺陷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03%;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14%;3、错报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04%。

(2)定性标准

缺陷分类 定量标准(取三项标准中的最小值)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4、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大错报;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例如:1、公司关键岗位人员舞弊;2、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重要错报;3、对重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或《企业会计准则》;4、公司频繁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导致相关财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5、公司虽有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正式制度,但制度未得到完全执行,对外信息披露未经适当审批或授权;6、公司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管理部分环节存在漏洞,相关资料存在丢失、毁损或被未授权人员接触的风险;7、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进行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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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1)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200万元以

  • 上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2)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100万元至

  • 2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3)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5万元至100

  • 万元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1)存在以下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

  • 序不科学;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 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 的重大损失;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

  • (2)存在以下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定

  • 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财产损失虽 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 理层重视;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

    • (3)一般缺陷指除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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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 息。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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