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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CRUN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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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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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 2018 006 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年3月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8年2月14日以电话、 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 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四川川润股份 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 见公司于2018 年3 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 内容。
(二)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四川川润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考核管理方法科学合理,能保证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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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和吸引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 于2018 年3 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三)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川润股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川润股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对《川润股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4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日。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 至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 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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